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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答复一板暴冲爽 [打印本页]

作者: 兵马俑    时间: 2009-4-1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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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clawyer    时间: 2009-4-16 14:46

 

 

也请你上传,你所谓的汇款凭证。


作者: gxj2008    时间: 2009-4-16 14:51
QUOTE:
以下是引用兵马俑在2009-4-16 14:37:00的发言:

    一板暴冲爽,你当谁是你的智力水平吗?这可不是银行正规收据,这样的收据刚学会打字的谁都能打印出来,请你出据银行正规收据小票,你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银行汇过钱吧?是不光躺在家里等别人给你汇钱,不给我汇钱退板就算了,没必要再自己做假收据作假证污蔑我的人格,灭视大家的智商,你太幼稚了。你让我说你啥好呢?请大家不要怪我说话这般嚣张,这叫据理力争,3.15打假绝不手软。

   友情提示:假设你能拿着你上传的所谓汇款回单去银行换成银行正规收据小票才有说服力。

   警告:  今天要过去了, 还有两日时间请抓仅办理银行正规收据,三日一过,请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这事就此结束都不要再计较前嫌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6 14:48:19编辑过]

先告诉你,人家上传的是工行网银转帐单据.

如果你觉得人家做假证,那你完全可去工行打出你的帐户明细,看那几天有没有单据显示没收到这笔款.

骗人已经是可耻的了.

更可耻的是骗了人还在狡辩[em1047]


作者: 单桧爱好者    时间: 2009-4-16 14:54
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要脸的杂碎!!!
作者: gxj2008    时间: 2009-4-16 14:55

事情的本质已不在于这二百多元钱了.

今天你能骗了球友还妄理狡辩.

日后不知你还能干出什么更大危害社会和别人的事了.[em1047]


作者: gxj2008    时间: 2009-4-16 14:55
  坚决不同意楼主观点,砸你鸡蛋,让你长记性!
作者: 兵马俑    时间: 2009-4-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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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水晶    时间: 2009-4-16 15:02

楼主就像小丑一样!

不怕不要命 就怕不要脸 好自为之吧!

 


作者: 小杨子    时间: 2009-4-16 15:05

恶心啊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09-4-16 15:17

关注楼主很长时间了,到现在为止,你除了一次次发帖,至今不见你的证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希望你能提供证据,请妥善解决此事。

 

我们拭目以待,关注事情的动态,必要的时候,我们会亮剑的!

 

最后友情提醒:这里是二手乒乓市场,蝇头小利实在无需如此!


作者: gxj2008    时间: 2009-4-16 15:21

此事性质,已不是200多元的小事.象这种骗人还嚣张的人,这次不给严惩,那下次更会换了身份危害其它人和社会.大家可以各自想办法找到此人信息,再提交当地公安机关法办.有当地牡丹江的球友,也可一起协助.


作者: 单桧爱好者    时间: 2009-4-16 15:33

不是钱多钱少,是性质恶劣,看他聊天记录,多猖獗、多下流、多无赖


作者: kwydk    时间: 2009-4-16 16:03
楼主是个人渣,鉴定完毕
作者: kwydk    时间: 2009-4-16 16:04
QUOTE:
以下是引用gxj2008在2009-4-16 15:21:00的发言:

此事性质,已不是200多元的小事.象这种骗人还嚣张的人,这次不给严惩,那下次更会换了身份危害其它人和社会.大家可以各自想办法找到此人信息,再提交当地公安机关法办.有当地牡丹江的球友,也可一起协助.

正解


作者: kyclawyer    时间: 2009-4-16 16:10
QUOTE:
以下是引用兵马俑在2009-4-16 15:00:00的发言:

版主,你太偏见.

 

请指正。

 

如认为,我有偏差,请发贴批评


作者: 暴拉    时间: 2009-4-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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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直拍竖打    时间: 2009-4-16 16:42
    可怜可悲可笑的楼主,你赶快替个好人死了算了,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作者: 弓虽    时间: 2009-4-16 22:18
我已经打工行热线电话,他们说可以出具汇款证明的.24小时免费电话9558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6 22:54:04编辑过]

作者: bullet    时间: 2009-4-16 22:50

真是不知道悔改的人,我就是银行的,回单丢失是不能补给,但可以拿本人身份证找银行工作人员说清楚原因日期找出传票再复印一张你丢失的回单!你找的各种借口都已经被揭穿,对方的证据都拿出来了,你还死不承认,做人做到你这份上真够可悲的!


作者: 一板暴冲爽    时间: 2009-4-17 01:53

     兵马俑,我再次警告你,做人不能无耻无知到这种地步。无知,或情有可原;无耻,那就是你的人品问题了。无耻到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地步,那是你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你自己最清楚,我给了你很长的时间回头,可你抱着侥幸的心理,错误地认为,拖下去我会息事宁人;而且你隐藏在网络里,大家对你无可奈何。为了那点蝇头小利,为了掩饰自己的丑行,你甚至血口喷人,反咬一口,肆意地对我进行污蔑诽谤。你错了。必须给你足够的教训,让你刻骨铭心,不敢再犯。这也是挽救你,小子。假如你还可以挽救的话。

     既然你还在继续狡辩,说我的回单是自己编辑打印的,还在企图蒙蔽不知情的网友,我就再给你点证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7 1:55:25编辑过]

作者: 一板暴冲爽    时间: 2009-4-17 02:23

(, 下载次数: 0)


(, 下载次数: 0)
这是我直接对着电脑拍的的网上工行账户明细截图。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我3月21日收到210元汇款,3月28日退款。

我算是个发烧友,这张卡是我专门用来进行乒乓器材交易的,其中标明b2c的那12项,是我在淘宝上购买拍子胶皮等器材的记录。自2月19日至3月5日这半个月,我光在淘宝上购买器材就花了1500多元,先不说人品,大家想想我至于骗兵马俑那点小钱吗?

这本来是我的个人隐私,我不想公开的,但兵马俑如此恶劣地污蔑我,说我的回单是自己编造的,企图混淆是非,蒙蔽一部分不太明白网银回单这一套手续的网友,我就再上传截图,澄清是非。


作者: 一板暴冲爽    时间: 2009-4-17 02:36

兵马俑,你也许会说我这也是伪造的吧?!不过你再狡辩也没有用了。广大球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必须痛改前非,,认错道歉,并退赃退款,包括“走在小人国”的板子!


作者: gdczlhd    时间: 2009-4-17 09:24
真替你父母悲哀 生出这样的杂种来危害社会
作者: 战殇    时间: 2009-4-17 09:47
楼主……您太牛逼了~[em1002]
作者: carrot468    时间: 2009-4-17 18:42
  坚决不同意楼主观点,砸你鸡蛋,让你长记性!
作者: woshini1980    时间: 2009-5-1 20:31
我cao你妈,兵马佣,无耻的让我在你妈身上发了个冷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 20:32:37编辑过]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3-2-1 17:15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4-8-13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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