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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记录一次不愉快的过程 [打印本页]

作者: chrysler519    时间: 2011-8-3 17:04
标题: 记录一次不愉快的过程

welcomewj发帖子出售一些底板,地址见

http://www.cnpingp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8&ID=338652&replyID=&skin=1

 

本人于八月二日晚与该id建立qq联系,并约定好为我留alc到八月3日中午12点,我于八月3日十点发信息给其确认购买alc,对方回复同意

 

并约定八月三日晚上支付宝交易,中午12点手机上q,收到该id来信说板子已经出掉。

 

 

只是陈述一个事实,我也没有给对方去争取什么,只是把整个的过程记录下来,给各位球友长一个阅历。

 

遇到没有诚信的人,除了要自责运气不好,当然我还要对welcomewj(小号是welcomechu说一句话,你神马05年注册的老鸟,纯粹扯淡。

 

所有聊天记录和手机信息均留有备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8-3 17:24:06编辑过]

作者: 啊海TC    时间: 2011-8-3 17:14

我前不久就碰到和你一样的叫chencheng的老鸟啊。说好的黑檀5,结果莫名其妙的帖子标志就已经出了。吗的QQ在线的还不回,太恶心了。


作者: 啊海TC    时间: 2011-8-3 17:16

建议斑竹制定出售者上支付宝规定,除非先款。

象那些发现需求的人多了后又私下里改价的,和拍卖有什么区别。


作者: chrysler519    时间: 2011-8-3 17:16

其实也不是非买不可,你不卖也可以,给个话也行,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也是自己做人的底线

 

也谈不上生气,就是觉得乒乓球这么美好的东西,让一些人渣亵渎真是可惜了


作者: wangyize159    时间: 2011-8-3 17:21

呵呵 见怪不怪了 同情楼主


作者: xwz4    时间: 2011-8-3 17:27
楼主说的确实是这个道理。虽然说买卖自由,卖家可以自由的选择买家,但是毕竟已经答应了卖给对方,最后由于某种原因又反悔了,至少你打个电话说明情况啊(编个理由也好啊)!这也至少说明“信用”这两个字在你心里是有价值的!QQ上随便说上两个字,或者甚至连理都不理已经约定好的对方,我很难相信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会有大作为。当然了,楼主也不用太生气,什么样的人没有呢?我们都应以此为戒,约束自己,就好。
作者: wzq2003188    时间: 2011-8-3 17: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zq2003188    时间: 2011-8-3 17: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aoquan    时间: 2011-8-3 17:57

楼主莫生气,市场买卖自由啊。

不过有些人呢,就是愿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那极烂的信誉,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作者: cang008    时间: 2011-8-3 17:57
唯利是图~
作者: 小敏    时间: 2011-8-3 18:05
[em1021]
作者: 开心果树    时间: 2011-8-3 18:50

建议支付宝为强制!

方便又可靠!


作者: lin19803    时间: 2011-8-3 19:17
标题: 先款收ruoni 木吉他 请大家监督
这样的人我也遇到过,只能给自己找个借口,买卖自由!只能说他没诚信,还有我们也不能为贪那点小便宜!让不道德的人占吧!
作者: lg28129    时间: 2011-8-13 15:08
QUOTE:
以下是引用wangyize159在2011-8-3 17:21:00的发言:

呵呵 见怪不怪了 同情楼主

还是拿出点神马措施最好


作者: kaitai88    时间: 2011-8-13 18:32
标题: ( 已经收到,请删帖)500元(包顺丰)收个无伤、品相好的大鸟
买卖自由,但是信誉第一
作者: welcomechu    时间: 2011-8-13 22:59
标题: 回应投诉
原帖中alc 600包邮  本打算留给楼主到第二天   楼主没确定要不要,只说要问朋友,其后一爽快朋友前来,谈的来,580包出了,楼主一不打款,二没确定,为何我不能出给其他朋友,况且也不是为了利益,不给你,你就不愉快了,你出了什么代价? (, 下载次数: 0)

作者: rshld2008    时间: 2011-8-14 23:14

买卖自由

愿买愿卖

买不到说葡萄酸?

不是实物交易

就是付了定金也可以取消的

是不是


作者: yingzhouxiao    时间: 2011-9-27 23:39
标题: [原创]补充zs730712版主关于反手强于正手的一些认识

这个就算了哈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1-9-29 02:48
[em1002]
作者: spiritbug    时间: 2011-9-29 09:42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3-2-2 19:10
不错不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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