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山市“乒协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6日 查看:355 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一、主办单位:中山市乒乓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1年12月24—25日 三、比赛地点:中山市乒乓球馆(全民健身广场) 四、参加单位:中山市乒协、各区、镇、单位乒协及邀请单位。 五、比赛项目: 1.优秀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公开组:青少年组男子单打(13岁—30岁) (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成年组男子单打(31岁—45岁) (1966年1月1日至1980年12日31日) 中年组男子单打(46岁—59岁) (1952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 老年男子单打(60岁以上) (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少年女子单打(13岁—35岁) (197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成年组女子单打(36岁—50岁) (1961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 中年组女子单打(51岁以上) (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比赛办法: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比赛根据报名情况采用5局3胜或3局2胜制,每局11分制。具体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确定。 七、参赛资格: 1.参赛者需持有中山市户籍或在中山市工作的人员(以社保卡2010年11月1日之前办理为准)及中山市就读的学生(以教育局学籍为准),如无学籍需由主办单位确认同意方可参赛。 2.退役专业运动员,现役或退役市体校学生和市代表队队员只能参加优秀运动员组比赛。男子40岁(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子30岁以上(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役专业运动员、退役市体校学生可参加公开组比赛(不包括市代表队队员)。 3.各年龄组以身份证为准,不能以小年龄组报大年龄组,如年龄不符则取消比赛资格。 4.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参加本次公开组比赛。 八、报名: 1.参赛人员需按所属镇、区乒协及单位乒协集体报名。未在上述单位报名的市乒协会员如参加比赛请到乒协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2011年12月15日,报名表须以电脑认真填报,请勿手写。截止报名后不能更改。 九、奖励: 1.各组别均奖励前八名,如一个组别不足20人,则奖励前四名。 2.奖杯(奖金)。前8名均奖奖杯(奖牌)一座及1—8名奖金为500、400、350、300、250、200、150、100。 十、其它: 1.各单位参赛费用自理。 2.各参赛运动员需系身体健康并自行检查身体合格者,比赛中出现意外均由参赛者负责。 3.要求运动员遵守大会竞赛规程和竞赛安排,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并只能由参赛单位领队、教练以书面形式提出。裁判员就事实问题所作的决定不得申诉。请运动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接受参赛资格查验。 4.按规定比赛时间提前到达比赛场地,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 5.比赛安排请于12月23日到市乒协查询或在乒协网址查询。 6.联系人:李方长 李锨美 电 话:88268201 传 真:88842001 网 址:www.zstta.com 邮 箱:ppqxh@ppqxh.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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