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标题:
[分享]球场上的“潜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双鱼旗舰店
时间:
2012-5-11 15:29
标题:
[分享]球场上的“潜规则”
小小的银球,方方的球台。同样能够展现人们对极限的追求,对运动激情的渴望。但是若想在这个舞台上做个出色的“绅士”或“淑女”,我们享受乒乓球运动的时候,千万不能忘记那些被“潜规则”的礼节。
1, 发球擦网了如何示意
发现自己发球擦网了应随即举起自己的非执拍手,示意发球擦网;及时对手与裁判都没看见也该主动示意,重新发球,此球无效。
2, 擦边了如何示意
假设你打了一个擦边,不管你的对手看见与否,不要上前争执,遵从裁判的意见。裁判若是给你判了擦边,那么应该举手示意一下歉意;裁判若是没判擦边,也没关系,一笑了之,这一分,输得起。
3, 赛场打气
给自己打气有时候的必要的,特别是在自己紧张的时候打气容易让自己释放;当然,不管你怎么吼,最好不要带有攻击性的动作或是言语,自己握紧拳头吼一声为自己打气便足矣了,冲着对手大叫那样显得有点不尊重对手了,有的裁判员面对这样的球员会给出黄牌警告,甚至直接判失分。
4, 教练员指导
场边的教练员指导当然是比赛必备的,当然,只有暂停和休息的时间教练员才能和运动员经行沟通和指导,当运动员回到球台前经行比赛时,教练员便不能做出任何讲话和肢体语言与运动员经行交流,不然是对对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不尊重,也是对裁判的不尊重;裁判员有权将教练员罚出场外。
5, 短暂休息
比赛瞬息变幻莫测,谁也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例如:球台或是球台,地胶上有汗,比赛中本是6分一次擦汗,想在非擦汗时间短暂的终止一下比赛去擦汗或是怎样最好先向裁判示意,将汗渍让裁判员过目。裁判员允许之后才能经行擦汗等活动。若是球破了,应当即和裁判员与对手提出,即时更换新球并联系几下迅速开始下面的比赛。
6, 局间休息
一局比赛结束后,球拍应该放在球台上,球应该交给裁判,这也是必要的;不过即使你忘了,裁判也会督促你这样做,没准你的对手下去换了一支拍子或是球再上来经行下一局,吃亏的可是你哦,注意观察对手有没有这样做,对手将球拍拿回教练席应当向裁判友好示意,以免破坏比赛的规则和进程。
7, 请求暂停
比赛中每一个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都有一次请求暂停的机会。暂停不仅是一门学问,也是一个礼节;选择暂停的时候要在自己和对手没有发球的情况下,而且最好先给裁判员做一个请求暂停的手势或是言语上的说明,裁判批准了暂停才能走向你的教练席。不能无缘无故在自作主张走下去,那样则是对在场所有人,包括对观众的不尊重哦。
8, 比赛结束
比赛结束后,不管你是赢家还是输家,都要去与对手与裁判员握手,这是比赛的必要环节,缺一不可,当然,最好也去和对方的教练员握一下手。千万不能过度兴奋忘了顾及对手或是失落过度直接走人,比赛结束后不管是赢方还是输方都要签字呢,签完字,再与裁判握手一次,以表示对裁判的谢意。
作者:
yinhanglaoda
时间:
2012-5-15 21:30
楼主介绍得很详细,参加比赛的时候要看看
作者:
kangtaike
时间:
2012-5-24 19:51
看帖是学习,回帖是美德,好贴就要顶!
作者:
wzzsyf
时间:
2012-5-25 06:51
很有技术含量的帖子,必须顶!
作者:
zhxiaoqiang
时间:
2012-6-19 13:34
谢谢分享!
作者:
limoque
时间:
2012-6-19 17:56
《乒乓》上文章,再欣赏!
作者:
xuexiqq
时间:
2012-6-20 08:30
精英有这么好的写手,当然人气火爆!
作者:
狮霓池
时间:
2012-6-28 22:38
学习受教了
作者:
wfr10
时间:
2012-7-10 07:00
[em1002]
作者:
huangjunzhu
时间:
2012-7-14 00:36
学习了
作者:
钢铁战士
时间:
2012-7-14 17:00
很养眼的帖子,顶楼主!
作者:
兰山
时间:
2012-7-28 21:51
楼主写的很专业,一定是高手了。
作者:
step_ok
时间:
2012-7-30 09:26
还有一些潜规则,都是不能说的秘密![em1015]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em1030]
作者:
mentalhost12
时间:
2012-8-10 10:39
学习了~~谢楼主分享~虽然我这渣技术不大可能用得上。。。。
作者:
akaka
时间:
2012-8-11 13:48
看帖是学习,回帖是美德,好贴就要顶!
作者:
loveeee
时间:
2014-6-4 10:07
[em1004]
作者:
loveeee
时间:
2014-6-4 10:07
[em1001]
欢迎光临 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http://bbs.cnpingpa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