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标题: 总是给我们惊喜的大魔头 [打印本页]

作者: 鬼火妖    时间: 2003-11-25 2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awanwan    时间: 2003-11-25 22:30
各位朋友要小心!老魔不光是乒乓方面很厉害,此人魅力十足,如遇到网友、朋友会被他的热情所征服、被他的感情所感染,一不小心就会把心拿出来互相的验证一下,少不了又得喝个畅快淋漓![em06][em06][em06]
作者: 古国天使    时间: 2003-11-26 09:36
还好,我没有中毒!
作者: 金林    时间: 2003-11-26 10:14
大魔头,男,现年30岁,祖籍东北,后来流窜到北京,曾用名:大馍头,又名:老魔。
主要罪行:
1、于2003-3-25 9:15:53登陆精英网站,图谋不诡,伙同上面几人,想把精英网站办成世界上最好的乒乓网站,达到他们里通外国的目的。

2、制造推销精神鸦片,散布器材配置论,毒害广大善良球友的心灵,现在有同案犯鬼火妖证词如下:大魔头总是在我们最需要的时候发出一些十分经典的器材贴子,让我们这些器材的发烧友开心不已(就象是抽了大烟似的上瘾呀.)
看看,触目惊心啊!连自己的同伙都不放过。

3、犯罪技巧高超,什么外国的,中国的,各种兵器都有研究,弄的广大网友一个劲的淘腰包。现有同案犯鬼火妖供词如下:现在魔兄又发了挺拔系列的器材贴,更是让人惊动不已.看来口袋里的银子又要往外跑了。本法官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竟然也心痒难挠。

4、具有强大的组织煽动性,尤其是这条,最叫人头痛,帮凶太多,最难改造,现在有同案犯dawanwan供词如下:各位朋友要小心!老魔不光是乒乓方面很厉害,此人魅力十足,如遇到网友、朋友会被他的热情所征服、被他的感情所感染,一不小心就会把心拿出来互相的验证一下,少不了又得喝个畅快淋漓!
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请本法官喝酒!!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数罪并罚,判处大魔头无期徒刑,关押地点在北京市乒乓器材研究中心,穷极一生以研究乒乓器材,每天发300个关于器材方面的帖子,没发完不许抽烟喝酒,不许与魔嫂见面。

本判决书即日开始生效。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十日内上述到精英高级法院,院长:精英大哥。


                           精英中级法院
                           法官:大嘴金林。
                            2003.11.26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作者: 常青    时间: 2003-11-26 10:27
标题: 哈,哈密瓜
此判决书证据充足,
有理有据,
判词准确,
使人心服口服,
真乃大快人心。
因本人也是大魔头的中毒者(已从脚丫武装到牙齿)。
作者: 金林    时间: 2003-11-26 16:52
犯人大魔头:虽然你又换了头像,把自己的监狱光头照公布于众,但是不要以为这样就逃脱精英法律的制裁。

老实交待:脑袋瓜上的包包是哪个犯人干的!!
[em01][em01][em01][em01]
[em03][em03][em03][em03]
作者: 旷谷幽兰    时间: 2003-11-27 16:31
对此论坛极其失望。
也许是我对这里不太了解吧
这样的贴子收入精华
不得不让人“一笑”

在正规的论坛上
这类的贴子充其量算灌水
连高水平的灌水都算不上


冒昧,说了几句真心话
是希望这里的斑竹有斑竹意识
善引善导
即便是休闲也应该玩出点趣味来
作者: green199a1    时间: 2003-11-27 20:27
大家来到这个论坛,都是,怎么说应该都是来支持他的!
所以也许是众口难调吧!
还是不要介意了!
不过,大魔头真的是一个有才华,时常给我们惊喜的人!
还有好象他确实交友很广泛的样子!
作者: 精英    时间: 2003-11-27 20:58
小妹好!谢谢你的意见!!精英愿意以任何方式感受大家的真实心声。[em05][em05]
精华帖子的评点往往是管理员通过单帖质量的高低和跟帖量来判断的,灌水本身带有很强的休闲味道,因为一个话题的外延往往很广,所以对帖子的评定难免带有个人的一些主观色彩。[em12][em12]虽然在平衡灌水和品位方面做起来比较困难,但我们会不断提高评选精华帖子的水平,尽最大努力让大家感到满意!!
[em01][em01]
作者: 古国天使    时间: 2003-11-28 08:42
所谓众口难调,尤其对身经百战的兰姐姐来说,一般的贴子都是很难入眼的,但我们仍会仔细考虑姐姐的意见,力争尽快拿出一个经典贴字评定的量化标准并将其贯彻下去!
作者: junting    时间: 2003-11-28 09:00
以下是引用旷谷幽兰在2003-11-27 16:31:11的发言:
对此论坛极其失望。
也许是我对这里不太了解吧
这样的贴子收入精华
不得不让人“一笑”

在正规的论坛上
这类的贴子充其量算灌水
连高水平的灌水都算不上


冒昧,说了几句真心话
是希望这里的斑竹有斑竹意识
善引善导
即便是休闲也应该玩出点趣味来

     抛开关于是否把这个帖子加精的具体问题不谈,因为这里有好多球迷的心理问题.如果你对球类运动的了解不是太深的话,可能很难认同.球类运动是需要有寄托自己感情的偶像的,是出英雄的一项运动.这个帖子之所以引起反响,大概是球迷朋友找到了太多的共鸣点吧.
     矿谷幽兰小妹,说句实话,看到你的这个帖子,第一的反应就是高兴,盼望着的不同的声音终于出现了,而且是深层次的关于论坛导向的建设性意见!第二个反应是有点心疼,就好象自己的孩子被打了一巴掌.的确,我们都把论坛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确实需要良好的引导,爱孩子但不能溺爱,有时为了使孩子记忆的深刻一些,不妨再来"一巴掌",虽然有时也心疼!
    小妹从你的身上我看到了咱们论坛的希望,发自内心的说声谢谢!
     希望象小妹这样的人再多一点!!!
              [em06][em05][em05][em05][em05][em04][em05][em05]
作者: ~飘雨~~    时间: 2003-11-28 13:33
下面是引用junting2003-11-27 16:31:11的发言:
矿谷幽兰小妹,说句实话,看到你的这个帖子,第一的反应就是高兴,盼望着的不同的声音终于出现了,而且是深层次的关于论坛导向的建设性意见!第二个反应是有点心疼,就好象自己的孩子被打了一巴掌.的确,我们都把论坛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确实需要良好的引导,爱孩子但不能溺爱,有时为了使孩子记忆得深刻一些,不妨再来"一巴掌",虽然有时也心疼!
    小妹从你的身上我看到了咱们论坛的希望,发自内心的说声谢谢!
     希望象小妹这样的人再多一点!!!
是该谢谢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精英容的应该是百川!!!小妹的这“巴掌”实在,副站长的能从这“巴掌”中感觉到的心疼也很实在!!
作者: 古国天使    时间: 2003-11-29 15:42
在我看来,这个贴字的好坏不在于它的写法,不在于它的内容,重要的是它反映了精英三兄弟大魔头、鬼火妖和金林之间的默契!
作者: 鬼火妖    时间: 2003-11-29 19: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金林    时间: 2003-12-1 09:49
哈哈哈,这不成了精英板主检讨会了吗?
大家有点太紧张了,好象在毕业答辩时面对老教授的提问一样。

其实我发那个倒霉帖子的原意只是想逗大家一笑,老魔那个坏蛋一直是我取笑的对象,一是那家伙很有幽默感;二是他脸皮非常厚,怎么闹都不生气;三是他确实很热心,几乎有问必答,毫无私心,是精英里所有球友的大众情人;四是他的业务水平很高,在帮助人的时候总能满足大家的要求,而且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大把的烧钱(虽然他也是个穷光蛋),不断的买器材。

综合以上观点,我觉得把大魔头加上精品不足为过。
平心而论,大魔头这个牌子也是精英的一个标志,一种精神。

至于我们几个兄弟为飘扬大魔头所发的帖子由于水平有限,多少有点肉麻,而且有灌水的嫌疑(手法太低),可能从文学水平,素质修养上达不到精品的要求,但是我们的心情希望大家理解。

最后用一个比喻来结束我的费话:要是让诺贝尔文学奖评委评论冯小刚的贺岁片,他会有什么样的结论呢?


[em16][em16][em16][em14][em14]
作者: 金林    时间: 2003-12-1 15:01
废话说了一堆,其实就一个意思:大魔头是精品,但我们几个菜鸟的帖子算不上精品。[em03][em03][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作者: 漫步晶心    时间: 2003-12-3 04:06
嘻嘻很好 的帖子哦~~~~~吓得偶师伯都不敢进来乐,嘿嘿
作者: 金林    时间: 2003-12-3 08:37
他小子不是不敢进来,看见我们几个傻小子为了他变着样的拍马pi,而且还要冒着被幽兰温柔的拍一板砖的危险(虽然男人都喜欢被女士砸一下,至少说明他关心咱),这家伙准躲在电脑底下偷着乐呢!!!

唉!!
还是那句老话:误交损友啊!!

[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作者: 古国天使    时间: 2003-12-10 08:22
金林这一套“打是亲、骂是爱”的套词更要把老魔乐坏了啊!




欢迎光临 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http://bbs.cnpingpa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