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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举办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联通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赵东明 时间: 2016-8-29 21:58
标题: 关于举办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联通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
“联通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体育局,中省市直各系统、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黑龙江省职工素质工程第二个五年规划(2015-2019)》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全市职工文化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大力提升广大职工的健康水平和文化素质。绥化市总工会、绥化市体育局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职工乒乓球比赛。
现将《全市第四届职工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
附件:
1、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联通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联通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绥化市总工会 绥化市体育局
2016年7月11日
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
“联通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拟定2016年9月上旬
比赛地点:绥化市滑冰馆
二、 参赛单位
市直机关组:市直机关各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
市县区组:绥化市所属市县区工会。
产业组:中省直驻绥企事业单位。
三、 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 运动员资格
(一)市直机关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市直机关各单位职工。
(二)市县区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所属县(市)区职工。
(三)产业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行业职工。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五)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号码。
五、比赛办法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
(1)团体比赛分市直机关组、市县区组、产业组。
(2)团体比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3)团体比赛采取5场3胜制,每场5局3胜制,每局11分。
(4)团体比赛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三)单打比赛
(1)单打比赛分厅级干部组、处级干部组、职工组。
(2)参加厅、处级干部组比赛的单打运动员不得参加职工组的比赛。
(3)职工组单打比赛分市直机关职工组、市县区职工组、产业职工组。
(4)市直机关职工组、市县区职工组、产业职工组单打比赛分青年组、中年组。
(5)青年组:45周岁及以下(以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6)中年组:45周岁以上。(以二代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7)单打比赛采用淘汰赛比赛方式。单打比赛5局3胜,每局11分。
在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中,半决赛负者之间不在比赛,并列为第三名,1/4决赛负者不在比赛,并列为第五名。
(四)比赛用球:直径40+mm白色红双喜三星球。
(五)运动员统一制作号码布。
(六)所有比赛顺序均在赛前进行公开抽签。团体赛种子队、单打种子队员均由组委会确定。
六、录取与奖励
(一)团体比赛各组奖励前3名。第5至8名颁发证书。
(二)单打比赛各组奖励前3名。第5至8名颁发证书。
(三)赛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七、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绥化市总工会选派。
八、报到与报名
各单位填写市总工会统一制定的报名单(打印填写)。于2016年8月1日前报与市总工会。
九、纪律与安全
(一)大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比赛。凡对比赛中有关事项有异议者。必须由代表队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运动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向大会直接申诉。
(二)运动员和其他人员不遵守第(一)条规定,直接向大会申诉,并纠缠要求给于说明处理,情节严重者,大会有权停止运动员参赛资格。并给运动员所在工会全市通报批评处理。
(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本单位工作人员在赛场出现殴打、辱骂裁判员及赛会工作人员等不文明行为,赛会组委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于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处理。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参加开、闭幕式,不参加者取消下一届比赛资格。
(五)各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员对参赛运动员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六)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任何运动伤害由本人及本单位负责。
十、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由绥化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绥化市第四届职工迎国庆67周年
“联通杯”乒乓球比赛报名单
单 位: 联络人: 联络人电话:
教练员: 领 队: 领 队电话:
项 目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男子团体
女子团体
厅级干部单打
处级干部单打
中年组 男子单打
青年组 男子单打
中年组 女子单打
青年组女子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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