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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以腰控臂”论是一个谬误 应该摒弃—— 诚呈一个新思维“自然发力方法”

wzf789 2014-11-15 17:38:00
我觉得大家不用体会正手动作,因为您认为对的可能就是不对的,动作不对白体会,用横版体会反手打球(注意是反手打球,不是拨球,也不是拉球),一定要体侧引拍,不是胸前引拍,不要光抡手臂,体会腰与脚、腰与髋的关系。您就会对腰的作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但请注意,您即使体会到了反手位腰的作用,对正手也没有都大帮助,因为正手的动作比反手复杂得多,看明白别人动作哪里不对都不容易,改掉自己毛病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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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4-12-11 22:16:00

     辨宝路线图150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68----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3

 

     骆正显方法第三、第四条与“教材方法”第三、第四条比较  5
     “教材方法”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3、解释3、动用全身增大击球力量的动作,肯定是脚、腿先动,然后躯干、手臂、手。这谁不知道?傻子都知道!对吧?傻子都明白的事,《教材》能不明白吗?你这纯属鸡蛋里挑骨头,抓住一点鸡毛蒜皮无限上纲!

 

     要这样说的话,就让人更不能理解了。既然是傻子都明白的事,你《教材》为什么就不能往明白里说呢?为什么就不能简单一点按正常顺序说“腿部、腰部和上臂、前臂、手腕”?为什么就非要说成“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一定要把这里的正常排序给前后颠倒搅得乱乱的呢?

 

     是

    

     有意识的行为,是有思想、有需要、有目的,认为有必要按照这样一个排序来说?
     无意识的行为,没想过正常排序是必须的、不二的,只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而已?

 

     但是,不管有意识,无意识,《教材》的这一排序,从哪儿论都太离谱,都无从立足。我们必须要知道,《教材》是什么?是教科书。教科书干嘛的?是教给人科学知识的书,必须要严谨、确切。因为你是给人传道、授业、解惑的权威专业大典。

 

     传道,就是要从所涉专业角度,将其中道理告知受众。
     授业,所谓术业有专攻,就是要授以受众该专业技法。
     解惑,对于受众的相关疑问,尽量用最明确、最清晰的表述,给以当代已有的、甚至超前的解答,以最大化资佐正确方向引导。

 

     我们想想,《教材》的这一乱序做法,能看得到一点点严谨与确切吗?符合教科书这一权威专业大典传道、授业、解惑的天职吗?

 

     传道----动用人体全身运作增大击球力量,必然要讲究全身协调。这里,就正是你《教材》传道,把人体各部位有序、依序运作,才能够获得全身协调的道理传给受众的时候。可是,你把这里面的道理传给受众了吗?没有。
     授业----你提出要让人体全身各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这是每个乒乓球运动员都怀有的理想追求,这个提出没任何问题。但我们都知道,要达到这一目的,是一定需要有正确专业技法的,对吧?这里,就正需要你《教材》授业,需要你把运动员应如何如何利用各支点部位依序运作协调发力的具体专业技法教授与受众的,对吧?可是,你《教材》在这里只是提出诉求,你给与教授实现这一诉求的正确专业技法了吗?也没有。
     解惑----一直以来,乒乓业界人人都会说全身协调发力。可为什么喊了那么多年的协调,还会有那么多运动员竭尽全力一辈子了,都还是不能够理想协调发力呢?这么大一个大疑问,也应该正是你《教材》睿践天职为受众释疑解惑的地方,对吧?可你《教材》是怎么做的呢?不但对存疑的地方不给释疑,反而对本不存疑的地方----明明乒乓球运动员动用全身协调发力击球时,人体各部位的运作顺序都首先是腿,再是躯干,最后是手臂、手,你“教材方法”却偏要把正常排序颠倒搅乱着说。你还记得自己的《教材》身份吗?

 

     尤其让人不能理解的是,28年前的骆正显方法,已经对这一具体方法作了相当明确、相当细致的阐述,对吧?28年后,你《教材》先是把人家骆正显方法的正确排序否掉,尔后又用你的乱序排列取而代之。你这是干什么?是在解惑呢,还是要造惑?

 

     我真的无法想象:

 

     “教材方法”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吗?
     “教材方法”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任贤齐告诫过我们,女孩的心思你别猜。“教材方法”知不知道自己该干什?这归根结底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们就不费那脑子瞎耽误工夫了。但是,“教材方法”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可是一个必须要予以质疑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乒乓球运动,和成千成万的青少年后来者。所以,这决不是一个可以轻言忽视、可以大度宽容的实质是非问题。

 

     (待续)

 

                                                                                                                2014/12/11

 

 

《辨宝路线图》 第1至第100篇总目录位于第30页第299楼,2011/9/1----2012/10/19。第1篇位于第14页第137楼2011/9/1。
《辨宝路线图》 第101至第110篇总目录位于第49页第482楼,2012/10/19----2013/6/16。第101篇位于第45页第4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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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4-11-29 15:07:00

     辨宝路线图149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67----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2

 

     骆正显方法第三、第四条与“教材方法”第三、第四条比较  4
     说着协调,却否定有序,“教材方法”这是在教人“协调”吗?

 

   

     所说的协调是不是协调,这就要看所说的这个协调是不是有序,是不是老老实实遵守了作用体本身结构条件之序,是不是符合我们人体运动系统发力结构在增大击球力量时,各相关环节必须各安其位协同运作之序。这是死道理,对吧?

 

    《教材》说:“击球时要充分发挥全身各部分肌肉的协调用力。配合转体要使用腰力,并使重心前移。要使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等动作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其中“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这样一个排列,符合乒乓球运动员动用全身增大击球力量时的人体各部位正常运作程序吗?

 

     乒乓球运动员动用全身增大击球力量的动作,一定是从脚启动开始。这里的正常顺序应该先是腿,接着是躯干,然后是臂,最后由执拍手于终端击球作用,对吧?《教材》在这里,把本应排序在后的“上臂、前臂、手腕”排序在前,把本应排序在前的“腰部、腿部”排序在后。这是不是明显排序错乱?

 

     或许,有人会解释:

 

     1. 解释1、《教材》虽然是这么说了,但只是这么一说。人家并没有说发力的时候一定要按这个顺序----“上臂、前臂、手腕”在先,“腰部、腿部”依次在后。

 

     《教材》是没说一定要按这一排序,“上臂、前臂、手腕”先动,“腰部、腿部”后动。可你《教材》也没说这不是正常排序,也并没有告知大家不要用正常思维来听你《教材》说话,是吧?《教材》干嘛的?一字一句都是教人的,对吧?既然要大家抛开正常思维,要让大家别拿你的话当正常的话听,那你这还是《教材》吗?那不成闷子八卦脑筋急转弯了,对不对?序即理,亦同礼。该在先的在先,该在后的在后,这是一般常识。你《教材》将本应排序在后的“上臂、前臂、手腕”排在前面,而将本应排序在前的“腰部、腿部”排在后面,这就是乱序,无可争辩。对吧?为什么要这样排序?这里面如果确有理由,或者确有需要,你《教材》应该加以说明,应该让受教者、读者明白你如此这般排序的理由。是不是这个道理?可是,《教材》作了这一告知吗?

 

     2. 解释2、人家这里的重点,是说要让人体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而并不是要在这里给各相关部位排序。一个事,主要是抓重点。哪可能方方面面都扯那么清楚呢?

 

     很可能,《教材》在这里的思想重点,确实就是放在要让这样一些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但是,如何才能让人体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呢?这才应该是一个更为实质的问题。对吧?可是《教材》这里的表述,只是马虎了事像一般业余教练饭后闲聊那样,想到哪儿说到哪儿随口那么一说,连必须有序都弃之脑后。当然就造成了这样一个乱序的错误。这也正说明,《教材》根本就不明白,恰恰他们认为的这一不是重点的地方,才是整个让人体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重点的真正重中之重----

 

     怎样才能让人体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呢?那就必须要让这样一些相关部位做到协调。必须的!对吧?
     怎样才能让人体相关部位做到协调呢?那就必须要按照人体发力结构运作程序,让腿、躯干、手臂依序运作,最后由执拍手终端作用。这也是必须的!对吧?

 

     其实,“教材方法”第四条一开始说的“击球时要充分发挥全身各部分肌肉的协调用力”,与最后说的要让各相关部位“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这两点的关键,全都维系在有序这样一个实质点上,对吧?而《教材》竟那么精准,恰恰就在这把有序变为乱序,把自己的第四条完全变成了无厘头放空炮。这是不是太戏剧性了!

 

     3. 解释3、动用全身增大击球力量的动作,肯定是脚、腿先动,然后躯干、手臂。这谁不知道?傻子都知道!对吧?傻子都明白的事,《教材》能不明白吗?你这纯属鸡蛋里挑骨头,抓住一点鸡毛蒜皮无限上纲!

 

     《教材》这里的乱序之举,是属鸡毛蒜皮吗? 我们下期接着唠。

 

    (待续)
 

                                                                                                        2014/11/29

 

 

《辨宝路线图》第1至第100篇总目录位于第30页第299楼,2011/9/1----2012/10/19。第1篇位于第14页第137楼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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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4-12-27 17:43:00

    辨宝路线图152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70----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5

 

    骆正显方法第三、第四条与“教材方法”第三、第四条比较  7
    踢开正确,张扬混乱,《教材》在干什么?

 

    踢开正确,张扬混乱,这说法是不是太过了?

 

    把明显对受众有益的、符合人体生理学的理论观点抹去,这不是踢开正确是什么?
    要想得到协调就要依序,这是必须的。在这样一个必须要让受众明白的重要环节,将清楚、确切的已有依序理论观点一脚踢开,用混乱无序的模糊阐述来导引受众,这不是张扬混乱是什么?

 

    如果前面没有骆正显方法的正确排序,《教材》的这一乱序,可以理解为认知层次较浅,或科学意识较弱。可前面都已经有正确表述了,你《教材》还明目张胆这样干!这只能理解为踢开正确,张扬混乱,对吧?

 

    当然,要说“教材方法”踢开正确,张扬混乱,是《教材》有意想通过编写混乱的教义,存心祸害受众。这肯定是胡说八道!《教材》编写、编审班子里有那么多大家非常熟悉、非常敬重的著名教练、著名学者,还有干部、领导干部,一定也会有不少共产党员吧!怎么就会主观故意打着国家体育总局专业《教材》的旗号,去干祸害受众的坏事呢?绝不可能!对吧?可是,总得有个说法儿吧!要不是《教材》自己个儿亲手操作,别的谁谁谁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任谁什么人写什么编什么,你能混进《教材》里去?门儿也没有!对吧?

 

    要不,这是又一次的偶然疏忽?要这样解释的话,是不是又太奇葩了!这种“偶然”,前面已经够多的了。一次又一次的常常“偶然”,这还叫偶然吗?那国人是不是还得特别感谢中国乒界为中华汉语词库又创新贡献了一个新词儿----“行业性偶然”,或者俗一点就叫“常规性偶然”、“习惯性偶然”?已经行业性了,那应该叫通病。已经常规、习惯性了,那应该叫痼疾。这说不通,对吧?再说,这是突兀孤立的事件吗?显然不是,这是一个有着前因后果、有环节承继的行为。你看,你把人家骆正显方法基本照搬过来,却又在这里将人家的正确排序一脚踢开,这一脚会是偶然失误吗?而后,就在踢出骆正显方法正确排序后的这个位置,一手编进你《教材》自己的无厘头乱序空炮理论。这一脚一手两个行为因果承继前后呼应的事实都是你一步一步做下的,这还可能是一时疏忽?说不通,对吧?这个一脚踢开与张扬混乱,只能理解为《教材》的一个主观故意行为,是这样吧?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明确----
    1. 踢开正确,张扬混乱,这的的确确就是《教材》干的事;
    2. 干出踢开正确,张扬混乱这破事儿,的的确确并不是因为《教材》的偶然疏忽,而是<教材>的一个有既定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

 

    面对这样的论点,可以想见,《教材》方无论如何也是很难接受的,甚至可能会咬牙切齿吐粗骂娘。其实这事儿很简单,不接受、不认账都没问题。但是,你《教材》得拿出理由来,你把踢掉骆正显方法排序的正当理由拿出来;把“教材方法”乱序的正当理由拿出来,那不就可以把我、把这破事儿都给摆平了!对吧?什么正当理由呢?我举几个例子:

 

    1. 骆正显方法“应按照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发力次序进行加速”这一排序、及其所阐述的理论观点是错误的。
    2. “教材方法”“要使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等动作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这一排序正确,就是增大击球力量的正确方法。
    3. 能说明你“教材方法”,比28年前已获得中国乒坛肯定的骆正显方法的排序、及其理论观点更正确、更先进、更科学的其他任何正当理由。

 

    考虑到人的社会属性,或者你《教材》还可能有其他正当理由,比如:对于骆正显这人的言、行、文、名等诸般相关,
    1. 公检法已将其置于严密监管,央视广电新闻出版等各领域也已通令一律封杀;
    2. 工、青、妇,少、幼、教,或类道德法庭诸部门定性为少儿不宜、社会不宜;
    3. 违犯了国家体育总局局规、中国乒乓球协会会规,或什么行规、潜规及其他。

 

    能拿出其中一条正当理由,就算你《教材》师出有名。如果一条正当理由都拿不出,那就难办了,你这个踢开正确,张扬混乱的破事儿,恐怕就很难洗刷刷、洗刷刷了!

 

    (待续)

 

                                                                                      2014/12/27

 

 

《辨宝路线图》 第1至第100篇总目录位于第30页第299楼,2011/9/1----2012/10/19。第1篇位于第14页第137楼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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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4/12/27 18:05: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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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4-12-18 09:19:00

    辨宝路线图151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69----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4

 

    骆正显方法第三、第四条与“教材方法”第三、第四条比较  6
    “教材方法”的这一乱序,是一个可以轻言宽容的错误吗?

 

    都看得很清楚,你“教材方法”基本上就是照骆正显方法来的,这没错儿吧?但是,为什么在这里,你偏偏要把骆正显方法中----“应按照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发力次序进行加速”的这一观点给去除掉呢?你《教材》难道不知道,骆正显方法在这所阐述的排序细节,正是你们整个儿想要增大击球力量方法这一诉求的,利用全身各相关部位协调发力的具体操作要点吗?

 

    我们来对比一下骆正显方法的排序细节表达,与“教材方法”的排序细节表达:

 

    骆正显方法----“应按照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发力次序进行加速”
    “教材方法”----“要使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等动作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

 

     这里面,
     1、 各相关部位谁先谁后如何排序?
     2、 各相关部位之间谁与谁是什么关系?
     3、 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这些攸关方面,骆正显方法明确告诉受众:
     A. 这里各相关部位的动作顺序----先是躯干,然后是上臂、前臂,再是手腕。
     B. 这里面各部位的相互关系----每一个具体环节的前者与后者,都是一个带动与被带动的关系。前者是带动者,后者是被带动者。
     C. 这里的具体操作方法就是:“要在拍与球接触的一瞬间使挥臂达到最快的速度。为此,应按照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发力次序进行加速,以利更好地发挥各个支点的加速作用(这是进行猛烈攻球所采用的方法)。

 

    大家看看,也请《教材》当事人自己看看,骆正显方法的阐述是不是很清楚、很确切?丁是丁,卯是卯,没有丝毫含混敷衍受众的东西,对吧?大家再看“教材方法”,

 

    你能看懂它里面的次序谁先谁后吗?
    你能看懂它里面谁与谁的相互关系吗?
    你能看懂该怎样具体操作,怎样实现“使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等动作在挥拍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力量,集中地用在击球上”的发力方法吗?

 

    根本就等于没说,对吧?“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等动作”乱哄哄呼啦啦哇呀呀呀一拥而上,直接就干你个脑眼昏花让你一脑门子浆糊!是不是这样?

 

    可就邪了门儿了,《教材》偏偏就要以此为教义来导引教化受众!究竟为什么?

 

    你《教材》敢说,骆正显方法“应按照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发力次序进行加速”这一排序、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吗?
    你《教材》敢说,你“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者移动作环节排序,比骆正显方法“应按照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排序更正确,更符合运动员动用全身各部位协同发力击球时的运作次序吗? 
    你《教材》敢说,按照“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的顺序运作发力,就是你要教给受众全身协调发力的具体专业技法吗?

 

    再退一步说,就算你的表述不是“上臂、前臂、手腕和腰部、腿部”,就算你依序作了“腿部、腰部和上臂、前臂、手腕”这样一个正确排序表述。即使有这一情况,你再站在受众角度想一想:拿“腿部、腰部和上臂、前臂、手腕”这一表述,与“以躯干带动手臂,上臂带动前臂,前臂带动手腕的发力次序”这一表述比较,哪一个表述能让受众得道得业去惑,毫无疑义就是骆正显方法,对吧?二者的差别,像公共场所门外男女剪影图标般差别明显,你《教材》敢说你看不出来?可能吗!?

 

    更符合协调需要、更切合受众需要的骆正显方法排序观点,《教材》给一脚踢开。“教材方法”明显无视受众的含混、放空炮理论,却被编入《教材》。这就必然甩给人一个疑问:

 

    踢开正确,张扬混乱,《教材》在干什么?

 

    (待续)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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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5-1-11 15:18:00

     辨宝路线图153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71----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6

 

     骆正显方法第五、第六条与“教材方法”第五、第六条比较  1
     “教材方法”第六条,是否知道自己在表达什么诉求?

 

     两个方法的第五条,
     骆正显方法第五条:球击出后,必须把参与工作的各部分肌肉尽快放松,使身体迅速恢复准备状态,以免减弱或影响下一次击球的速度或力量。
     “教材方法”第五条:击球后,必须使身体各部分肌肉充分放松,迅速恢复回击下一板球的准备状态,以利下次击球。

 

     两个第五条的内容完全一样,讲的都是击球后要立即让身体放松还原,以利于下一板球的衔接及质量。我们就重点来看看两个方法的第六条。

 

     两个方法的第六条,
     骆正显方法第六条----经常进行各种提高专项快速力量的辅助练习,使击球爆发力得到不断的加强。

      “教材方法”第六条----要重视发展力量素质,主要是速度力量,即身体各部位的爆发力。要经常进行各种提高专项快速力量的辅助练习,增强肌肉的爆发力,提高用力的协调性。

     两个方法的第六条基本一样,主题内容讲的都是要“经常进行各种提高专项快速力量的辅助练习”。但是,其中也有一些区别。骆正显方法第六条的表达比较简练,就一句话。前半句告知你,增大击球力量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要积极主动改善运动员本体素质,从基础上强化运动员的肌肉做功功能。后半句就是告诉你,经常进行这样一些辅助练习,就能实现你想增大击球力量的诉求,就能使你的“击球爆发力得到不断的加强”。我们可以看到,骆正显方法第六条所表达的诉求简明扼要,清晰专一。

 

     再看“教材方法”第六条。这个第六条一开篇,也主题明确地告知受众:“要重视发展力量素质”。也强调“要经常进行各种提高专项快速力量的辅助练习”。这里的表达,应该与骆正显方法第六条一样,也是讲强化运动员本体基础素质,帮助运动员增大击球力量,对吧?可奇怪得很,《教材》在强调“要重视发展力量素质”后,突然话锋一转,把原本是为了增大击球力量的这一诉求,突然就改换成了“主要是速度力量”,这算怎么档子事儿!

 

     你这一整个儿“教材方法”、你这第六条,不就是为专讲击球力量而生有的吗?怎么讲着讲着,你这个主题诉求“击球力量”,就变成“主要是速度力量”了呢?
难道,“教材方法”当事人当时喝高了,或摊上嘛事儿了,说着说着亢奋了一秃鲁嘴儿就把击球力量整成“速度力量”了?也不对呀!一两个人、三四个人喝高了或怎嘛个情况那有可能。可你们《教材》有一整个儿编写委员会,还有一整个儿专门瞪着大眼儿搁那儿盯着瞅着的编审委员会,那么两大群人呐!怎么就都商量好步伐一致齐刷刷全都喝高了?就那么巧都准准儿的掐在那个钟点儿都摊上嘛事儿了结果就没顾上了?不会吧?

 

     会不会是这样----在《教材》思想里,“速度力量”与“击球力量”差不多就是一回事。在这个地方用击球力量,用速度力量都差不多。所以就马马虎虎随意用上了这个“速度力量”?但是,“速度力量”与“击球力量”,怎么可能是一回事呢?

 

     虽说力量=质量×加速度,力量与速度的关系非常非常密切,很多情况下都是有速度才有力量,有力量才有速度。速度与力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但击球力量与速度力量是一回事吗?我们可以想想,如果击球力量与速度力量二者是一回事,那么,乒乓球运动著名支柱理论“五大要素”中,为什么“速度”与“力量”要分别单列各占一席,为什么不将二者合为一席呢?很简单的道理,击球力量就是击球力量,速度力量就是速度力量。这两个词各自都有着无可替代的生命特征:击球力量的力量,完全是冲着击球目的去的。速度力量的力量,则完全是冲着速度目的而去的。击球力量与速度力量,是绝不容混淆的两个概念。这样一个问题,《教材》明白吗?从《教材》的表现来看,好像是对此浑然不知。极有可能,《教材》就是认为“速度力量”与“击球力量”二者差不多是一回事,因而在这里没用“击球力量”,而用“速度力量”。会不会真是这么回事?

 

     当然,你《教材》可以不认同我的这一猜测,也仍然可以坚持说这些科学道理你全明白。甚至你还可以强调:即便击球力量速度力量认知确属有误,也不过只是又一次“行业性偶然”…… 或者还有若干诿词,没问题,都拿出来吧!只要你能把这事说清楚。

 

    (待续)

 

                                                                                    2015/1/11

 

《辨宝路线图》 第1至第100篇总目录位于第30页第299楼,2011/9/1----2012/10/19。第1篇位于第14页第137楼2011/9/1。
《辨宝路线图》 第101至第110篇总目录位于第49页第482楼,2012/10/19----2013/6/16。第101篇位于第45页第4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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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5-1-25 15:02:00

      辨宝路线图154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72----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7

 

      骆正显方法第五、第六条与“教材方法”第五、第六条比较  2
      肌肉 = 爆发力的思想,黑瞎了《教材》本来并不应黑瞎的眼睛

 

      都懂这个道理----本体素质条件弱,肌肉做功能力就弱。本体素质条件强,肌肉做功能力就强。“教材方法”第六条,原本也是与骆正显方法第六条一样,也是依据这样一个道理,告知受众“要重视发展力量素质”、“要经常进行各种提高专项快速力量的辅助练习”。也就是说,你这样做了,你就可以得到一个更强健的肌肉条件。是这意思对吧?可是,“教材方法”却把人们想得到的这一“更强健的肌肉条件”,直接说成是“增强肌肉的爆发力”。我们想想,“肌肉的爆发力”,与“肌肉条件”,二者是一回事吗?

 

      1. 再好、再强健的肌肉条件,也只能说是具备了一个优越的做功能力,也还一定是要通过收缩做功运作才能产生量能、才能产生击球的作用力。
      2. 再强健的肌肉、再优越的做功能力,都只是可能产生量能的条件。都不可能直接就是作用力、直接就是爆发力。肌肉条件、肌肉做功能力≠爆发力
      3. 这里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生物学观点说肌肉收缩做功产生量能。但并没有说肌肉所产生的所有量能都是爆发力。我们都应该明白,能称为爆发力的,一定是因有爆发力方法而生、或具有符合爆发特征的那种力,才能称之为爆发力。
      4. “重视发展力量素质”的诉求,就是强化肌肉条件。你《教材》那怕就在“增强肌肉的爆发力”的“力”字前面,再加上一个“能”字,说成是“增强肌肉的爆发能力”。那也基本上说得过去,不致诟病。自己得过过脑子。
      5. 所以可以肯定地说,任何认为肌肉条件、肌肉做功能力=爆发力的看法,都一定是错误发力认知。

 

      当然我们也知道,《教材》的肌肉=爆发力思想并不是空中楼阁无源之水,而是有其基础支撑的。中国乒界的发力认知,非常普遍的,一向都把运动员自身条件与爆发力划等号,虽然他们嘴上常挂着爆发力爆发力的。但你听谁认真提过、或想过----肌肉做功能力、爆发能力与击球的爆发力之间,还一定存在有一个“击球爆发力产生方法”这样一个问题呢?现实里,如果某运动员发力不好,教练就会说是他自己“条件差了点儿”,或直接就说他“没有先天爆发力条件”。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条件=爆发力,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公式,成了中国乒乓业界发力思想方面一致认可并无间道通用的固定概念。

 

      有人会说,既然知道乒乓业界确实普遍存在肌肉=爆发力这样一种认知现实,就那么回事儿嘛!你把这拿出来说事儿,有意思吗?

 

      好,没意思的事儿咱们不做。我可以理解“教材方法”第六条所说的“增强肌肉的爆发力”,它的本意也就是“强化肌肉条件”。也可以站在业内立场上,完全接受“条件=爆发力”这一行业通用公式。然后呢,我们作出这一理解之后,业界上下就都可以哈哈哈哈恭喜发财就没有问题了?那纯粹自欺欺人。老话儿说了:天公不可欺!没道理的事,怎么可能会没问题呢?我们平心静气地想一想:

 

      1. 如果你懂得肌肉并不直接就是爆发力,而你自己又亟需爆发力。那么,你会不会为了自己的亟需去努力寻找爆发力?必须的,对吧?
      2. 寻找爆发力,尽管会经历这也不对,那也不是,种种坎坷或不顺。但种种坎坷与不顺,最终那必然都是你的路标,引领并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击球爆发力的产生,一定是有其爆发力产生方法的。对不对?
      3. 乒乓球击球的爆发力一定是有的,对吧?这一爆发力也一定是产生于我们人体运动系统,对吧?既然这两个根本性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凭我们这个时代的科学认知水平,找到这一爆发力产生方法,应该是可能性远大于不可能,这没问题对吧?
      4. 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点。这一关键点就在于,首先我们脑子里得有这样一个思想认识----“爆发力的产生,一定是有爆发力产生方法的”,对不对?
      5. 现在,《教材》以及中国乒界上下,已经事实形成、并一直通用这样一个肌肉=爆发力公式----有肌肉,就自然拥有爆发力。
      6. 既然,有肌肉就自然拥有爆发力。那还需要什么鸟爆发力方法?自然就不需要了。
      7. 需求决定追求。没有需求,自然就不会去找什么劳什子方法,当然也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可能会有什么“乒乓球击球爆发力的产生方法”!

 

      击球爆发力的产生,一定是需要有爆发力产生方法的,这是一个死道理。可是,一个专讲增大击球力量的“教材方法”,你能从中看到“击球爆发力的产生,一定是有其爆发力产生方法”这样一个思维痕迹呢?根本看不到。为什么会这样?我看,这就是因为肌肉=爆发力思想,兵不血刃悄无声息地就阻断了《教材》的发力思路,黑瞎了《教材》本来并不应黑瞎的眼睛。我不是妄断。接着瞧,《教材》还会源源不断为我的观点提供依据、说辞。

 

     (待续)
 

 

                                                                                         2015/1/25

 

 

《辨宝路线图》 第1至第100篇总目录位于第30页第299楼,2011/9/1----2012/10/19。第1篇位于第14页第137楼2011/9/1。
《辨宝路线图》 第101至第110篇总目录位于第49页第482楼,2012/10/19----2013/6/16。第101篇位于第45页第4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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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nwbe 2015-1-26 2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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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730712 2015-1-26 2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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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叟 楼主 2015-2-3 23:36:00

      辨宝路线图155
      直面中国乒坛发力认知现状73----聊聊中国乒乓球权威教科书里的发力认知 18

 

      骆正显方法第五、第六条与“教材方法”第五、第六条比较  3
      什么叫“提高用力的协调性”?

 

      在“增强肌肉的爆发力”之后,《教材》似乎觉得还不足以显示它的黑瞎。它紧接着还又追加这么一句:“提高用力的协调性”。

 

      我要请问:什么叫“提高用力的协调性”?。

 

      1. 这个什么“提高”,与“用力”、与“协调性”是怎么扯到一起的?你第六条讲的“要重视发展力量素质”、“要经常进行各种提高专项快速力量的辅助练习”,就是一个专讲要重视改善、强化肌肉条件的环节。如果要讲“提高”,也就只是提高本体肌肉做功能力,让肌肉做功能力从原有状况得到一个新的提高。这样一个“提高”,与“用力”、与“协调性”,尤其是和什么“提高用力的谐调性”有什么直接关系?!

 

      2. 这里关“用力”什么事?“要重视发展力量素质”,这纯粹就是一个改善、改进量能生产设备条件的问题。根本就还没进入到生产、产出程序,离出产品、离击球作用还且有几里地,最起码还得经过做功发力程序,对吧?怎么就突然穿越、直接就窜到如何使用产品、如何“用力”的环节上去了!一个“发展力量素质”,改善肌肉条件的行为,与“提高用力的协调性”有什么直接关系?

 

      3. 什么叫“用力的协调性”?《辨宝路线图》第147期已经聊过:“多方多点用力、多方先后用力,这类用力确实都该讲协调。而像打乒乓球,只有执拍手这样一个作用端,并且又只是朝着一个球用力。这种一点对一点,而且是一次性用力,这与“协调”有什么关系?不错,尽管乒乓球赛场上,因技术、战术、及形势等不同情况,需要运动员有轻重大小不同程度的用力。但那叫‘协调用力’吗?根本扯不上!那应该叫‘适当用力’,或者叫‘恰到好处地用力’”,对不对?乒乓球赛场上的如何用力问题,属于力道范畴。力道是什么?力道是相关追求理想作用效果时如何用力的讲究,是一个精细技术技法层面上的问题。“发展力量素质”是什么?前面已经都讲过了,就是对本体肌肉强化改善。一个是量能基础条件改善,一个是如何用力的力道,二者能扯到一起吗?量能基础条件的改造,与“提高用力的协调性”有什么直接关系?

 

      4. 什么叫“提高用力的协调性”?增大击球力量,肯定要讲协调。具体哪方面要讲协调?一定是发力方面要讲协调。要增大击球力量,特别是想要增强爆发力,运动员就必须要动用整个人体发力。说句大白话,这时运动员的发力,并不是要整个儿人体去撞人撞墙撞碑撞电线杆子什么的,脚一蹬,整个人猛地往前撞过去就行了。乒乓球运动员增大击球力量的发力和这完全不一样。乒乓球运动员动用全身发力,并不是一股脑儿用整个儿人体去撞乒乓球。而是先从脚启动,全身各相关肌肉关节依序运作协同发力,最终由执拍手全力挥拍击球实施作用。像这样动用全身,但人体各部位又必须要有先有后、有序运作,最终由手这样一个作用端持械击球作用的全身系统发力动作,这就必须要讲究协调。这个协调性越高,对该次整个儿发力的贡献就越大。这个协调性越差,该次发力也就必然会越差。这就是个死道理,对吧?可说千道万,这个协调完全是围绕发力而言。这与“用力”、与“提高用力的协调性”有什么直接关系?

 

      5. 什么叫“协调性”?《教材》嘴里讲“协调性”,但《教材》真认识、真关注过什么是协调性吗?《辨宝路线图》第148期也已聊过:“什么叫协调?一般都应该知道。相关各方、多方奔着一个目标努力时,谁主谁辅,谁先谁后,谁快谁慢、谁重谁轻,这一切均须依作用体本身结构条件之序,以及对作用目标的理想效果需要,而采用的一种最佳运作办法,这就叫协调。要做到这一协调,最核心的要素是什么?那就是“有序”。有序就有协调,失序就不协调。一旦乱序,那直接就是自毁协调。所以,要协调第一就是要有序,第二也是要有序,第三还是要有序。有序,相关各方严格守序,并且老老实实地依序而行,这是一切协调的前提与保障”。《教材》对“要协调必须要依序”是怎样一个认知、怎样一种态度呢?前面的事实已经告诉大家了----骆正显方法第四条将依序问题阐述得非常清楚,可是《教材》却断然将其一脚踢开,并执意编入一个乱序内容。这一铁的事实说明,《教材》不仅没有依序概念,它直接就在否定依序概念。照说,你《教材》已经都在鼓捣乱序了,你还谈什么协调,你还有什么资格来讲协调呢,对吧?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教材方法”一方面明目张胆地主张乱序、破坏协调,同时,还又大言不惭地在这宣讲着“提高协调性”!这感觉,像不像百家讲坛听西门庆讲礼义廉耻?
   

 

      我认为,“教材方法”这一“提高用力的协调性”,实在是太不着调了!如果要说我的看法不对,好!你《教材》自己说说,你这个“提高用力的协调性”,能着上什么调儿?

 

      (待续)

 

                                                                                              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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