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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原创]精英乒乓论坛各类试打活动评选、征集活动评选与竞猜活动评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8 11:09
标题: [公告][原创]精英乒乓论坛各类试打活动评选、征集活动评选与竞猜活动评选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
 

精英乒乓论坛各类试打活动评选、

征集活动评选与竞猜活动评选参考标准

   

    由于精英乒乓网合作商家、厂家众多,因此各类试打活动、有奖征集和竞猜活动频繁,为了让精英论坛的忠实会员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参与机会,把评选参考标准公布如下:

    一、日常发帖质量:

    精华帖数量和加分帖数量,会员平时要多发好帖为自己参与活动打好基础;(精华帖和加分帖都包括原创和转帖,转帖在加分和评选精华的质量上要求相对会高一些,转帖的一定要注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二、日常发帖数量:

    会员平时要多发帖、回帖累积数量,但发帖一定要注意不要违规被删除扣分,否则会影响到你参加活动的评选;(违规帖包括:广告和变相广告,与主题无关回复,无意义主题及无意义回复如:数字、字母帖,重复发帖,攻击他人,言语肮脏粗俗,含违法信息等等)。

    三、对论坛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每个版块都有一个固顶建议帖,有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去跟帖提出,我们的版主经常会注意该帖。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1、在活动开始前2个月内注册的用户;

    2、发帖总数少于150篇(含150篇)的(突击恶意灌水取消资格);

    3、在活动开始前,注册超过两个月,帖子总量没有达到200篇以上(含200篇),且跟帖没有实际意义的水贴被删贴数占发帖总量5%(含5%,不足整数按四舍五入)的;

    4、发帖数量大于积分值的;

    5、经常在二手区活动发帖,而在其他主题版块发帖较少,参与讨论次数不多的;

    6、注册时间短,帖子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平时很少上论坛,一旦有活动表现过分积极,明显具有投机行为的;

    7、在论坛无事生非、扰乱秩序、出言不逊、煽风点火、推波助澜的;

    8、因违规被管理员严重警告,不知悔改的;

    9、参加试打或其他活动,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特殊情况除外)发布试打报告或反馈信息的,以及报告质量不高,有抄袭等行为,被版主进行差评的。

    10、多ID注册,以此牟利的。

    11、在二手区有过不良交易记录,经发现或者经举报属实的

    五、参与历次活动的积极性、效果:

能够积极参与精英论坛举办的各类活动,在活动期间,有内容丰富、见解独特的帖子发表,或者热情很高,能够跟网友形成良好的互动。之前试打写出全面高质量测评帖的网友优先。

    六、审核评定

    是否具备资格由论坛管理人员按照规则要求综合评定,其他未尽事宜在具体活动中补充,解释权归精英乒乓论坛所有。


                                                                               精英乒乓论坛

 

                                                                               2009年5月8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1 8:43:34编辑过]

作者: mahous    时间: 2009-5-8 11:21
支持一个
作者: windham    时间: 2009-5-8 11:39
四里面,2条和3条,发帖总量一个是150,一个是200,这个是不是有冲突?
作者: 安阳郝文杰    时间: 2009-5-8 13:17

感觉这个不要对所有会员公开为好,不然有些会员会按照标准去执行,去比照,1个精华帖能等同50个灌水帖吗?

其实试打评选就是版主的事情,根本无需那么多的民主。

真正的乒乓爱好者不会在意评比结果的,只要问心无愧就行,这是个心态的问题


作者: 反手偏左    时间: 2009-5-8 14:39
先民主,后集中
作者: 乒来乓往    时间: 2009-5-8 15:04
大内辛苦了,支持哈子!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8 21:33
QUOTE:
以下是引用windham在2009-5-8 11:39:00的发言:
四里面,2条和3条,发帖总量一个是150,一个是200,这个是不是有冲突?

一个是2个月之内,一个是超过2个月,不冲突。呵呵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8 21:49
QUOTE:
以下是引用安阳郝文杰在2009-5-8 13:17:00的发言:

感觉这个不要对所有会员公开为好,不然有些会员会按照标准去执行,去比照,1个精华帖能等同50个灌水帖吗?

其实试打评选就是版主的事情,根本无需那么多的民主。

真正的乒乓爱好者不会在意评比结果的,只要问心无愧就行,这是个心态的问题

文杰,这个事公开为好,只有增加透明度,大家按照要求去做,不符合要求的淘汰,这是公平,大家都会接受的,大家才会服气,才不会有那些麻烦的发生。个人认为,精华贴和灌水贴是不能等同,但是有些会员可能一辈子都写不出精华帖,但是积极性高,对论坛关心支持,这也是贡献。如果一个人只写精华帖,而总帖量少得可怜,我认为他的作用不一定大,贡献不一定多。论坛归根结底需要的是人气。如果,只有寥寥几个精华帖子,而没有人跟帖,我想论坛的发展和存在都会有问题。精华之所以称为精华,是因为少,才精。那些非精华的回复帖子,我认为是万绿,精华就是几点红。至于“真正的乒乓爱好者不会在意评比结果的,只要问心无愧就行,这是个心态问题”,我认为很多人是很在意的,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最近几次活动的氛围,很不和谐,说明很多在意。问心无愧,谁问心无愧?我们问心无愧,但是别人呢?我们是感觉到问心无愧了,但是论坛那些挑毛病,制造事端的现象怎么解决?明明论坛收到攻击,挑战,我们只是一句问心无愧就可以了吗?关键是如何解决,不从根本上解决,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心态问题,到论坛的人的心态都平和吗?最近的一些情况我看不出平和,我们是可以平和的,但是论坛怎么办?“其实试打评选就是版主的事情,根本无需那么多的民主。”这几次活动,我们没有民主,是版主说了算了,结果呢?很多人有意见。明确后,就按照规则来,对谁都公平,争议自然会少,也为管理减轻了工作量,何乐而不为?说多了一些,只是针对现象,不针对个人。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欢迎提出意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8 22:02:16编辑过]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8 22:04
QUOTE:
以下是引用乒来乓往在2009-5-8 15:04:00的发言:
大内辛苦了,支持哈子!

不辛苦,应该做的。呵呵,谢谢了


作者: 风刀霜剑    时间: 2009-5-8 22:06
衡量一个网站的成功与否,有多多的可读性的好帖或曰精华帖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但人气(具体表现在注册人数和发帖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两者不可或缺。
作者: zhustc    时间: 2009-5-8 23:44

有了条条框框,搞起活动来就有标准了,支持


作者: 安阳郝文杰    时间: 2009-5-9 16:57

我的意思对个别用户不协调的声音不必太理会,版主心中是要有杆秤,要了解谁对论坛贡献大,而不应完全靠制度选拔试打人员,再说试打不是奖品,它要求试打者有一定得乒乓技术和文字功底,不是某些灌水强人能胜任的,而奖品可以发放给这些灌水强人,民主集中关键在集中。仅代表个人观点。

顶起来讨论!


作者: 安阳郝文杰    时间: 2009-5-9 17:08

之所以建议不公开,就是拍有些会员对号入座,想当然认为自己应该获得试打机会,而公布结果居然没有自己,恼羞成怒,发表不和谐声音。

 


作者: kh980520    时间: 2009-5-9 17:29

我们出台这个细则的目的就是为了搞活精英论坛,没人活力和人气,谈不上什么第一!

 

所以请各位版主能献计献策,为精英论坛能更好的发展奉献出微薄之力,你们的付出和努力,我想精英老大是不会亏待大家的 [em1004]


作者: 安阳郝文杰    时间: 2009-5-9 17:30
建议与本人获得的勋章结合起来,一是便于考核,二是促进会员合理竞争!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9 21:10
现在不是个别用户的不和谐声音,而是我们的规则确实有漏洞,不加以细化,我们无法解释。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有漏洞,而不去修改,还是搞我说了算,一言堂,那么我们底气也不足,损害的只能是论坛信誉。打铁还需自身硬,苍蝇不会叮无缝的鸡蛋,我们自己做好了,该怎么处理,我们有理有据,理直气壮,大家都拥护,和乐而不为?
作者: 我爱直拍横打    时间: 2009-5-9 23:37
强烈支持大内高手总版主的意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要大家都能够遵守规定,才能有良好的论坛氛围
作者: yanxin270    时间: 2009-5-10 09:34

支持


作者: liuzongang    时间: 2009-5-10 16:46

再加一条“在二手区有过不良交易,经发现或者经举报属实者,取消该ID在精英网参与活动的资格”如何?


作者: 风刀霜剑    时间: 2009-5-10 20:52
  强烈支持19楼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10 21:08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zongang在2009-5-10 16:46:00的发言:

再加一条“在二手区有过不良交易,经发现或者经举报属实者,取消该ID在精英网参与活动的资格”如何?

好建议,可以采纳!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09-5-11 08:44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zongang在2009-5-10 16:46:00的发言:

再加一条“在二手区有过不良交易,经发现或者经举报属实者,取消该ID在精英网参与活动的资格”如何?

已经修改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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