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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套胶交流试打规则初稿,大家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mahous    时间: 2009-7-1 17:03
标题: 套胶交流试打规则初稿,大家讨论

关于提供的套胶和提供者

一,不得是新套胶。

二,提供者需注明套胶是否要返还。如需要,由最后一个试打者返还。

三,一般情况下一块套胶可供四名试打者使用,提供者最多只能指定一个试打ID。

四,提供一块套胶享受二块套胶的优先试打权。提供套胶享受精华帖的加分。

 

关于试打者

一,注册半年以上、发帖数达到三百的ID。贴数多的ID享有优先权。为了防止其他版区的ID到桧木版区获取试打机会的情况,其发表贴数的百分之40以上需要为在桧木版区。

二,试打机会的获得采取“魔兽世界”的分配方式。以获得过试打机会的ID其贴数默认为自动清0(就是获得试打机会当天以前的贴数),获得第二块套胶试打机会的贴数从获得第一块套胶以后开始计算。如:7月1号的第一次试打,7月15号第二次请求试打,只计算7月1号到7月15号之间的贴数。

三,一块套胶供四个ID试打,顺序看贴数。每人试打时间为到手后一个星期。出货和收货的ID在办理快递手续后第一时间到论坛发帖。

 

其他

一,一块试打套胶从发帖时间算起,三天为报名时间。逾期不算。

二,套胶传递过程中出现拾遗,请双方出示邮递的证据,不有力证据者直接进入黑名单。故意脱险时间48小时以上者也进黑名单。

三,对于一块套胶实行信息一贴信息追踪,就是一个新主题。提供者说明套胶情况(新旧、大小、型号、是否回收等)----试打者报名---论坛公布名单----提供者出货发帖------第一个试打者收货发帖------第一个试打者出货发帖----第二个试打者收货发帖。。。。。。。。。。。。。。。最后试打者们简单的说说感受。

四,试打者不得剪裁套胶。违反者进黑名单。

 

本人所想,难免有不周,欢迎大家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 17:11:07编辑过]

作者: wang6630    时间: 2009-7-1 17:16

我看很全面了!


作者: carrot468    时间: 2009-7-1 17:20

很好的规定!先赞一个!

不过不是很明白“关于”试打者中第二条规定。如果说打了一次就清零,其一不好计算,其二并不能有效限制胶皮外流,并且还鼓励像一个ID为“富贵”那样的人在桧木版里大肆发水贴的行为,什么“谢谢LZ分享”“LZ的贴有如黑暗中的明灯给我指引方向”等无实质内容却能算作发贴数量的水贴,严重降低桧木版贴子质量。不能为了提升桧木版的人气而降低贴子质量。建议去除第二条,其他保留。

还有,建议试打时间为一块胶皮5天而非一周。不能仅仅说因为试打者可能有事就延长试打时间,这对提供胶皮和后面排队的的人来说都不公平。版主可见“学习小柳”帖子一发出跟贴要求试打的人不少。一块胶皮在邮寄每次在路途中停留时间按平均3天算,也就是说,如果按照7天的标准,一个月只能提供给3位试打者。等到了最后一位手上可能因为使用时间过长失去原有的最佳性能。我想,试打不仅仅是因为可以避免浪费金钱,也是为了尝试胶皮的性能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以上是我的建议。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 17:23:16编辑过]

作者: fyg    时间: 2009-7-1 20:26

这个很好, 呵呵. 还能资源利用, 避免浪费.

我现在手里只有个SP(39-2), M2000正用很旧了.


作者: amberfish    时间: 2009-7-1 22:26

四,提供一块套胶享受二块套胶的优先试打权。提供套胶享受精华帖的加分。

 

这个享受精华贴的加分是什么意思?


作者: 小洋人    时间: 2009-7-1 22:29

好主意,实行起来有难度......


作者: mahous    时间: 2009-7-1 23:10
QUOTE:
以下是引用carrot468在2009-7-1 17:20:00的发言:

很好的规定!先赞一个!

不过不是很明白“关于”试打者中第二条规定。如果说打了一次就清零,其一不好计算,其二并不能有效限制胶皮外流,并且还鼓励像一个ID为“富贵”那样的人在桧木版里大肆发水贴的行为,什么“谢谢LZ分享”“LZ的贴有如黑暗中的明灯给我指引方向”等无实质内容却能算作发贴数量的水贴,严重降低桧木版贴子质量。不能为了提升桧木版的人气而降低贴子质量。建议去除第二条,其他保留。

还有,建议试打时间为一块胶皮5天而非一周。不能仅仅说因为试打者可能有事就延长试打时间,这对提供胶皮和后面排队的的人来说都不公平。版主可见“学习小柳”帖子一发出跟贴要求试打的人不少。一块胶皮在邮寄每次在路途中停留时间按平均3天算,也就是说,如果按照7天的标准,一个月只能提供给3位试打者。等到了最后一位手上可能因为使用时间过长失去原有的最佳性能。我想,试打不仅仅是因为可以避免浪费金钱,也是为了尝试胶皮的性能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以上是我的建议。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7-1 17:23:16编辑过]

谢谢CMM的建议,

关于第二条主要是考虑到“一次分配讲究效率,二次分配讲究公平”,如果不采取这样的方法,那对“省队以上教练”等人员就太有利了,贴数多者可以多次获得试打机会。 一段时间内的帖数查询,精英论坛有这个功能。至于无质量的灌水不考虑给予其试打。

后面一个时间的问题CMM提的非常好,就5天,120内小时内必须寄出,大家没意见吧???


作者: mahous    时间: 2009-7-1 23:11
QUOTE:
以下是引用amberfish在2009-7-1 22:26:00的发言:

四,提供一块套胶享受二块套胶的优先试打权。提供套胶享受精华帖的加分。

 

这个享受精华贴的加分是什么意思?

精华贴是有一定的加分标准的。不算精华贴,但加和精华帖一样的分。


作者: gxj2008    时间: 2009-7-2 13:07
支持版主[em1002]
作者: 乒乓小强    时间: 2009-7-2 14:50
支持,大力支持
作者: jiaoduo    时间: 2009-7-2 16:32
看得头疼,有人提供有人愿意不就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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