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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酒”是杀人的最大凶手 [打印本页]

作者: 威震东    时间: 2009-7-13 10:26
标题: 酒”是杀人的最大凶手
酒”是杀人的最大凶手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7-13 10:11:00    ost IP:123.189.4.197

大家知道司机开车肇事百分之80以上跟饮酒有关,在日常生活中大量饮酒对身体是一种摧残,近两年我单位因为饮酒死亡就有三人,我的副手也是因为饮酒今年也差一点当地下工作者,从年初到现在医药费七万多元,到现在还上不了班。作为一个乒乓球爱好者我劝大家都要尽量少饮酒,合理利用时间锻炼身体,根据个人情况,也不要超负荷。我希望全国所有乒乓球球友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来享受美好人生。鞍山威震东

作者: princeyu    时间: 2009-7-13 10:33
说的是
作者: 小胡小胡    时间: 2009-7-13 10:37
我一点酒都不喝
作者: 安居乐业    时间: 2009-7-13 12:26

甭管公事私事,我一律不喝酒,别人劝,我就直言,酒对我来说就是“中药汤”,难道你逼我喝苦水不成?

 

只要你能做到滴酒不沾,别人拿你没办法。

 

怕就怕你为了给人家面子,喝那么一小口,这下,你可就没法躲了。


作者: 北海    时间: 2009-7-13 12:53
楼主说的是,安居说的也是。甭管谁劝酒俺的借口都是过敏。只要答应喝一口麻烦就大了,尤其是女的。
作者: 候鸟    时间: 2009-7-13 13:22
这个。。。。。。戒起来很难。。。。。。
作者: 女驸马    时间: 2009-7-13 14:48
凡事应有度,适可而止。
作者: 候鸟    时间: 2009-7-13 15:13
一高兴啥都不顾了。。。
作者: 光头一板弹    时间: 2009-7-15 07:34
支持楼主观点,同样赞同候鸟的论调。
作者: 小武子    时间: 2009-7-15 11:38
光头够滑头的,两边倒呀[em1011]
作者: 刀客~    时间: 2009-7-15 11:51

喝过酒,误过事。该喝的时候还是不能含糊。


作者: 九月天空    时间: 2009-7-15 21:10

白酒基本不喝,啤酒只喝一瓶!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9-7-16 05:49
亏了俺就是个看热闹的!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9-7-16 05:50
QUOTE:
以下是引用九月天空在2009-7-15 21:10:00的发言:

白酒基本不喝,啤酒只喝一瓶!

老王知道了会很不高兴的


作者: lee-1001    时间: 2009-7-16 22:01
QUOTE:
以下是引用所长在2009-7-16 5:49:00的发言:
亏了俺就是个看热闹的!

只看热闹的没关系,只要您后备箱里有酒就行。[em1012]


作者: 阿木    时间: 2009-7-16 22:32
QUOTE:
以下是引用lee-1001在2009-7-16 22:01:00的发言:

只看热闹的没关系,只要您后备箱里有酒就行。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俺喜欢能喝的。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9-7-17 06:13
俺喜欢能带的
作者: 小武子    时间: 2009-7-17 09:38
喜欢能送的
作者: 珠江    时间: 2009-7-23 01:31
小心老王和候鸟跟你急!!![em225]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9-7-23 01:57

亏了俺只带不喝!


作者: 候鸟    时间: 2009-7-24 13:58
谁不喝谁那个~~~~~~~~~~~
作者: lee-1001    时间: 2009-7-24 22:08
[em1015][em63][em221]
作者: 安居乐业    时间: 2009-7-31 09:02

有些时候,因工作关系,这酒还是不和不行。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哥哥为了工作喝酒,造成休克,很危险。

 

我们哥俩,受滴酒不沾的父亲影响(遗传),都不喝酒,

可是,哥哥从90年代起,担任了公司的一把手,他们公司是搞火力发电站建设的。

属于流动单位,工作地点几乎都是穷乡僻壤,民风淳朴,讲义气。

一次为了拿下一个工程,与甲方同桌共饮,甲方知道我哥哥没有酒量,故意说:

这杯酒如果你一口干掉,那么这个工程就是你们的了。

这是一个啤酒杯,里面装满了白酒,我哥哥望着这杯白酒,心里打怵,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啊,

他的部下向甲方问道:“我替喝可以不?”

“不行!”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整个公司1000来号人等米下锅,我豁出去了。我哥举起酒杯,郑重地确认道:“说话算话?”

对方一拍胸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于是,我哥一口而进,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镜头。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9-7-31 11:57
整个公司1000来号人永远不会忘记他。
作者: 候鸟    时间: 2009-7-31 13:59
可敬!
作者: 业余中的业余    时间: 2009-8-1 00:26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小胡小胡    时间: 2009-8-1 00:33
QUOTE:
以下是引用安居乐业在2009-7-31 9:02:00的发言:

有些时候,因工作关系,这酒还是不和不行。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哥哥为了工作喝酒,造成休克,很危险。

 

我们哥俩,受滴酒不沾的父亲影响(遗传),都不喝酒,

可是,哥哥从90年代起,担任了公司的一把手,他们公司是搞火力发电站建设的。

属于流动单位,工作地点几乎都是穷乡僻壤,民风淳朴,讲义气。

一次为了拿下一个工程,与甲方同桌共饮,甲方知道我哥哥没有酒量,故意说:

这杯酒如果你一口干掉,那么这个工程就是你们的了。

这是一个啤酒杯,里面装满了白酒,我哥哥望着这杯白酒,心里打怵,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啊,

他的部下向甲方问道:“我替喝可以不?”

“不行!”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整个公司1000来号人等米下锅,我豁出去了。我哥举起酒杯,郑重地确认道:“说话算话?”

对方一拍胸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于是,我哥一口而进,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镜头。

 

多年之后看,到底值不值得还很难说


作者: 以毒攻毒    时间: 2009-8-1 07:54
还是不喝的好,它会引起很多的疾病。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
作者: txp1224    时间: 2009-8-1 15:15
引以为戒
作者: lintongtc    时间: 2009-8-2 03:45
竟然是精华  汗!!!!!
作者: zs730712    时间: 2009-9-30 10:02
[em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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