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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关于“想提高”和“杰挞挞”纠纷给我们的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09-10-8 20:20
标题: [公告]关于“想提高”和“杰挞挞”纠纷给我们的启示

 今天下午,和“杰挞挞”进行了十多分钟的非常愉快轻松的电话沟通。电话那头的“杰挞挞”语气中肯,实事求是,非常爽快地承诺马上将三百元钱打给“想提高”(我让他打280.00即可,但他却非常爽快地答应300元一分不少)。电话那头的杰挞挞在短短十分钟的时间里,给我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再次对杰挞挞积极解决事情的态度表示肯定和表扬。

 

纵观事情经过,“想提高”在退板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在我本人看来的确感觉不妥。本来完全可以私下解决得很好的事情,却随意发帖(前后三个主题帖),这对杰挞挞无疑是一种刺激和伤害,并且也严重影响大家的交易心情。乒乓二手市场玩的是板子,是一种好心情。随意撒气的行为过犹不及。在此提出严肃批评。

 

同时杰挞挞在交易过程中隐瞒或者对伤情不明的情况下,随便承诺无伤的行为也不值得大家学习!特此警告。

 

一件乒友对乒友之间的交易,闹得如此不爽心,为什么?无非是处理的方式、对待问题的态度不同而已。

 

1、如果能用平等宽容、善解人意、暖人心扉的话语沟通、解决,事情的结果还会如此吗?!

 

2、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换位思考一番,事情的结果会这样吗?

 

3、如果我们交易的时候能彼此实事求是,事情的结果会这样吗?

 

4、如果当问题出现的时候,能冷静地思考、智慧地处理,事情的结果是如此吗?

 

5、如果我们其他个别乒友在看到纠纷发生,就一哄而上,折腾!事情的结果会如此吗?

 

二手市场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她是属于我们大家的。当你感觉这个家值得你去呵护的时候,你还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去“折腾”这个家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8 20:28:00编辑过]

作者: ilove010    时间: 2009-10-8 20:22
顶乐版,解决的很好! 希望双方都能静下心来想一下这件事!都是男人,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来吵嘴架!一个退一步不就解决了嘛!
作者: hongytzl    时间: 2009-10-8 20:23
解决了就好
作者: 爱吃扇贝    时间: 2009-10-8 20:25
乐版说的是,将心比心,多为对方多考虑一点,事情就好解决了
作者: lovedjkk888    时间: 2009-10-8 20:26
QUOTE:
以下是引用hongytzl在2009-10-8 20:23:00的发言:
解决了就好


作者: 以和为贵    时间: 2009-10-8 20:28
支持版主,以和为贵
作者: 阿牛chjq    时间: 2009-10-8 20:31
二手市场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她是属于我们大家的。
作者: 杀手很冷    时间: 2009-10-8 20:34
顶!!!!这个才是好的解决方法啊!
作者: DK555    时间: 2009-10-8 20:36
支持一下!
作者: 想提高    时间: 2009-10-8 20:40
双输的结局,其他的什么都不说。
作者: xiangzi74735    时间: 2009-10-8 20:43
版主很负责任。不失为一个好斑竹,顶!
作者: 我爱直拍横打    时间: 2009-10-8 20:43
[em1002]
作者: 想提高    时间: 2009-10-8 20:46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ngzi74735在2009-10-8 20:43:00的发言:
版主很负责任。不失为一个好斑竹,顶!

这个一定要顶。


作者: jjyybb2008    时间: 2009-10-8 21:03
支持一下!
作者: 老吕    时间: 2009-10-8 21:12

诚信为本,玩拍就图一个乐,为几百块的拍子闹心,多不划算!


作者: ouyx    时间: 2009-10-8 21:36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cubawzx    时间: 2009-10-8 21:36
和谐 和谐    退一步海阔天空![em1002]
作者: 合乎自然    时间: 2009-10-8 21: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AGA-QD    时间: 2009-10-8 21:51
支持版主的处事手法和解决方式,以和为贵[em1002]
作者: 黄金贾    时间: 2009-10-8 21:55
老乐用包容,换取了“杰挞挞”的从容,也希望“想提高”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情能宽容。
作者: 昌江    时间: 2009-10-8 21:56
版主就是版主,能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
作者: 风雨同路    时间: 2009-10-8 2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unzhq    时间: 2009-10-8 22:03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瓷娃娃小宇    时间: 2009-10-8 22:04
[em1002]
作者: 邢李强    时间: 2009-10-8 22:29
圆满解决就好,顶双方球友,都是好样的,不打不成交,过去就过去了,其中说的都在理。
作者: 夜空繁星    时间: 2009-10-8 22:35
老乐处理的很妥当,当事人应该很满意!和谐精英,大家维护!
作者: 杰挞挞    时间: 2009-10-8 23:10

今天上午收到“想提高”退我的板子,随即就去退回他那三百元,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为此我也不想再多说些什么

 

另外和乐版的电话交流后感觉确实有大师风范。此前我看到“想提高”的贴子后真的不想为之退,但无论他怎么骂我,其它人怎么峰起云涌的攻击我,我觉得钱还是要退的,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经一事长一智,由于我的大意而弄得“想提高”同志不高兴,对此表示歉意,并无存心欺骗之意。同时希望今后你处事的方式能有像乐版那种大师风范,不能宽已严人,这样难以让人信服的。退钱的事其实我一开始就答应你了,今天我的行动也做到了,包括其中的波折也不会影响我答应过的说话。

 

最后再次感谢乐版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你的话真的让我很感动,希望你能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作者: 超级三明治    时间: 2009-10-8 23:19
QUOTE:
以下是引用杰挞挞在2009-10-8 23:10:00的发言:

今天上午收到“想提高”退我的板子,随即就去退回他那三百元,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为此我也不想再多说些什么

 

另外和乐版的电话交流后感觉确实有大师风范。此前我看到“想提高”的贴子后真的不想为之退,但无论他怎么骂我,其它人怎么峰起云涌的攻击我,我觉得钱还是要退的,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经一事长一智,由于我的大意而弄得“想提高”同志不高兴,对此表示歉意,并无存心欺骗之意。同时希望今后你处事的方式能有像乐版那种大师风范,不能宽已严人,这样难以让人信服的。退钱的事其实我一开始就答应你了,今天我的行动也做到了,包括其中的波折也不会影响我答应过的说话。

 

最后再次感谢乐版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你的话真的让我很感动,希望你能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冲这个,顶你!也顶斑竹!和谐社会,和谐精英!


作者: 甘心    时间: 2009-10-8 23:36
支持版主,球友们应该实事求是,发生争执需要冷静解决,快乐乒乓、健康运动!
作者: 北京朝阳yeo    时间: 2009-10-9 00:21
标题: 感动

乐版律师级水平,佩服了。两位球友也是看待问题的方式有些出入,希望化干戈为玉帛。

 


作者: bdzxzmh    时间: 2009-10-9 07:48

二手市场.玩的就是开心.

发烧过程亦即得失过程,只要不违反法理,人道!

实事求是不欺骗球友的交易,都是让人愉悦的,我们何必为了谋求私利而坏了广大球友的心境?


作者: 南梁一梦    时间: 2009-10-9 08:06
佩服乐版的处事态度!
作者: hhdj2008    时间: 2009-10-9 08:16
     非常赞同乐版的观点!
作者: 金鱼来了    时间: 2009-10-9 08:24

只要不是存心欺瞒的行为,都可以用协商来解决。相信大家的乐趣都不是在争吵和埋怨之中吧!

快乐乒乓球,热闹二手版!


作者: giggspeter    时间: 2009-10-9 08:43

实事求是


作者: 以和为贵    时间: 2009-10-9 09:50
  坚决不同意22楼观点,砸你鸡蛋,让你长记性!
作者: alex2008    时间: 2009-10-9 10:13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想提高同志的做法,需改进,但是可以理解。

作者: xl971205    时间: 2009-10-9 10:21
早点厚道一些,何必呢。想起了马志明的相声《纠纷》,一个王德成,一个丁文元
作者: 关山若飞    时间: 2009-10-9 11:51
楼主概括得太精辟了,收藏了!
作者: xyyhh    时间: 2009-10-9 14:52
支持版主的处事手法和解决方式
作者: 俺去你家拉呱    时间: 2009-10-9 15:48
顶乐版的口才和文才!
作者: ghc    时间: 2009-10-9 16:17
我替乐版问一下:电话费谁给报掉?
作者: dog5066    时间: 2009-10-9 16:26

其实是一点小小误会大家的火气不能太旺了,就几十块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啊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09-10-9 17:51
QUOTE:
以下是引用ghc在2009-10-9 16:17:00的发言:
我替乐版问一下:电话费谁给报掉?

忘记说明了,是对方“杰挞挞”主动给我电话的,冲这点,我认“杰挞挞”是乒友!!

 

其实在纠纷的过程中,经常有打过去和随机接听的时候,静观事态的发展,相机而动。

 

其实遇到真正的骗子,电话费再多,也没有用。遇到乒友间的摩擦、小纠纷,有时候一条短信、一个简短的电话,基本上能化解,因为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因为相同的爱好,我们齐聚精英,因为齐聚精英,我们都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平台!!


作者: liue9535    时间: 2009-10-9 18:06
QUOTE:
以下是引用以和为贵在2009-10-8 20:28:00的发言:
支持版主,以和为贵


作者: 解释!    时间: 2009-10-9 20:59

   论坛,就是说话的的地方。谁都有自己的理由,谁都不能平第一印象就说谁好谁不好。

既然精英给大家提供了交易平台,那就得让大家交易。至于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不是球友的问题,我认为是精英的管理问题。版主也好谁也好,不能活稀泥的!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09-10-9 21:04
QUOTE:
以下是引用解释!在2009-10-9 20:59:00的发言:

   论坛,就是说话的的地方。谁都有自己的理由,谁都不能平第一印象就说谁好谁不好。

既然精英给大家提供了交易平台,那就得让大家交易。至于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不是球友的问题,我认为是精英的管理问题。版主也好谁也好,不能活稀泥的!

你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我个人不完全同意你这样的看法。

 

 


作者: guangzhou296    时间: 2009-10-9 21:21
这样的事情希望今后不要再发生了,也希望斑竹能加强对这类帖子的监管,在这里吵来吵去,影响的是广大网友们的心情,更影响精英网的声誉。
作者: DK555    时间: 2009-10-9 21:29
支持一下乐版..........
作者: jcycatree    时间: 2009-10-10 00:10
顶乐版,快乐乒乓,退一步海阔天空的,
作者: suifuyi    时间: 2009-10-10 19:43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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