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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娇妻固守婚房等马琳 同居五年岂能随便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deniel021    时间: 2009-11-22 17:48
标题: [分享]娇妻固守婚房等马琳 同居五年岂能随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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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北京后,张一一直住在位于亦庄的别墅中,这是她和马琳的婚房。当物是人非时,伤感总是难免。不过,张一愿意固守在这里,她说:“这是我们的家啊,这里的空间永远属于他的。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房子,永远都有一盏灯为他开着,我期待我的爱人早点回来。”


  今年9月,马琳那段“感情彻底破裂了”的话,曾让张一无法接受。如今,她变得坦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一平静地说:“因为太突然,我曾经有过极端的想法。那段时间,整晚睡不着,头发大把地掉,身体也不好,精神萎靡不振的,有段时间都快抑郁了。这些事情,让我一下子长大了。现在,我告诉自己:我是一个大人了,要用大人的心态去面对,我一定要勇敢一点。”


  面对马琳的坚决,张一依然在期待。如今在家的日子,她并没有闲着。“每天,我都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我家从来没有保姆的,卫生就是我一个人做。我要把我们的小狗照顾好,它是我们的‘女儿’。因为我和马琳都喜欢吃桃子,所以‘女儿’的名字就叫桃子。它快生了,我希望马琳回来的时候能看到这一切。”张一说。


  至今,张一称她仍不知道马琳为何要离婚,不过,她愿意用“母亲的胸怀”去包容他。“作为一个妻子,我觉得要有妈妈般的胸怀去释怀一切。我不想伤害马琳。虽然我有自己的工作,但是我现在推掉了很多的活动,包括和体育明星互动的关注度很高的活动。我还爱着他,也在等着他。”

 

“不能随便,离婚不是过家家”


  张一说,马琳是通过短信告诉她离婚的决定的,这让她无法接受。“毕竟那么小就在一起了,婚姻不能当成游戏,离婚更不是过家家,今天跟你过,明天跟他过。我是一个传统的人,不能让婚姻就这么草率地结束。”张一说。


  张一称,一直以来,她希望马琳能告诉她离婚的原因,但马琳从没和她联系过。“他不愿意,我也没有办法。我曾去找过他的父母,但是没有效果。庭前问话时,马琳没有来。马琳的律师私下和我沟通,说拿出一套100万的房子,两人平分,就这样离婚。我问他的律师为什么要离婚。他的律师说马琳不想和我过了。我继续问马琳为什么不想和我过了。他的律师回答:他不想过了,就离婚呗。”张一说。


  谈到这件事情,张一的语气显得有些低落。她告诉记者:“我不会就这样随便离婚。就算是谈恋爱,同居了5年,分手的时候也会给个理由吧。马琳是一个智慧的人,他选择这样的方式,肯定有他的道理。我尊重他选择的方式,但我会表达我的观点,就是我不同意离婚。”


  其实,张一和马琳有时会同在北京,但张一不愿意去国家队找马琳。“我不会去他队里闹的,我不是那样的人。12月1日的开庭,我觉得,他应该会到场的。”张一说。

 

“我等爱人,离婚的事律师去管”


  既然走上法庭,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难以回避的话题。对此,张一说:“我还没有想那么多,我现在想全力挽救我的婚姻,我在等待着我的爱人。”


  但在网络上,张一也看到很多言论,包括有人说她是为了炒作以及为了多分马琳的钱。每当面对这种言论,张一自称非常委屈。


  她说:“有人说:嗨,不就是为了钱嘛。如果是为了钱,我干吗不离婚,直接和马琳摊牌就是了。炒作的事情,我也很敏感。是我,作为演员,我希望被大家关注。但是,有些事情牵扯到马琳,就变成了炒作。那么,马琳的下一个女友是不是也是炒作呢?”


  至于钱,张一这样说:“这些事情都委托给律师处理,我对法律的事情不是很清楚,也不是很清楚。作为妻子这些年,马琳一直是一家之主,我们的收入都是由马琳来管理。但是,很多事情不用说得那么清楚。两个人在一起,把这些东西说清楚了,我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当然,我的律师会处理这些事情。不过,最好的结果,我们还是能够很好地生活在一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22 17:50:03编辑过]

作者: 庄周迷蝶    时间: 2009-11-22 18:36
结婚离婚,总是伤心事情,希望双方要想清楚再说。
作者: 小洋人    时间: 2009-11-22 18:44
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结局.......唉......
作者: 米米    时间: 2009-11-22 20:16
怎么不见马琳发话?
作者: iversonken    时间: 2009-11-23 08: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瓷娃娃小宇    时间: 2009-11-23 08:04
哇靠
作者: 不算高手    时间: 2009-11-23 08:56
继续关注
作者: 新松晨    时间: 2009-11-23 10:08
应该不会是楼主编出来的故事吧?
作者: 安阳郝文杰    时间: 2009-11-23 12:30
闹成这样还不如分手,给对方自由
作者: 苏州街33号    时间: 2009-11-24 03:45
一般在离婚案件中,对于首次提交的诉讼,没有严重婚姻暴力的情况下,只要其中一方明示婚姻尚能存续,感情并未破裂,
那么不管什么情况法院就不能判决离婚成立,这是离婚诉讼中很特别的规定。另一方要想继续诉讼只能等到半年后才有胜诉权。
多数这种情况,隐晦的都是财产而已,拖延时间 给搜集证据一个缓冲 (这是消极的情况,也有真通过这半年和好的)
离婚官司打的就是两点
财产
抚养权

作者: 九月天空    时间: 2009-11-24 11:44
最好别离,可是名人对这事跟咱平常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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