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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劳模”金身,就是给人分级 [打印本页]

作者: lintongtc    时间: 2010-1-3 11:47
标题: 为“劳模”金身,就是给人分级
 知识劳模成为时代特征,这是什么逻辑?看了这则新闻,笔者要问,“教授”和“海归”当选“劳模”无可非议,但是在整个社会中,推动社会进步的是全社会人,各自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劳动奉献的结果,谁也有资格当选,为什么要特定义为“知识”?新闻中用“涌现”一词,笔者更疑问,在常州地区的劳动大军里,“教授”和“海归者”,是最普遍的吗?比工人和农民还多?
         新闻链接:http://js.xhby.net/system/2009/12/31/010657647.shtml
文。雨夜

        如果有人很直白的问你,你是几等人?相信被问者对提问者会滋生出无知的感受。但是今天江苏常州在评选“劳模”的资格上,用“教授”、“海归”等修辞来审定劳模的头衔,笔者哑然三分钟,这不是公开的为劳动分级吗?在给劳动分级的指导思想下,不是给人也在分级吗?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在社会中的身份是相等的,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才有劳动的对象迥异,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奉献着青春和生命,为社会的进步在做应尽的劳动义务,何来等级区分之说?

        给劳动分级,就是给人分级!众所周知,劳动只分为体力和脑力两种。二者之间没有等级之分,脑力劳动是为体力劳动服务,因为意识产生的劳动结构,只有通过体力劳动的实践才能出社会效应。可是为什么在评定“劳模”的资格上用“教授”和“海归”来下定义,这些高学位的人固然可以当选,但这光芒的头衔,是在讽刺和嘲笑那些朴真的劳动者。这种“劳模”的评定方式是影射了在劳动第一线的“工人”和“农民”的无作为思想,如此本末倒置,是对“劳动”推动人类进步这一真理的扭曲和亵渎。

        给价值分级,就是给人分级!劳动价值的大小,有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存在,每个人都成为“教授”,那么谁还会清晨扫大街,为城市的美化而劳动?那些环卫工人,在寒冷和酷暑的365天里,夜以继日地劳动,拿的是最低廉的劳动收益,难道不可以被评为“劳模”吗?在其位必要谋其政,那些“教授”们,拿的是高新,住的是洋房,吃的是山珍海味,再不创造出成绩,是无发享受与其身份相匹配的物质条件。如此分析,“环卫工人”和“教授”在劳动价值上是平等的,而为什么映入我们眼帘的“劳模”却是拥有头衔熠熠生辉的“教授”和“海归”呢?

        给地位分级,就是给人分级!我们一直教育和被教育着,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在很多人潜意识里,却根深蒂固囿有“嫌贫爱富”和“官本位”的另类思想。复杂人心受主观思想的控制,我们无可非议,但是作为主导公共事务的部门,如果也有这种另类思想来行使公权力,就是违反“民本思想”的狭隘作为。笔者不是全盘否定“教授”和“海归”们不可以竞选“劳模”,而是作为主持竞选“劳模”的部门,用这些闪亮的头衔为“劳模”金身,是把身份与地位赫然彰显为“劳模”之上,是对“劳模”荣誉的损伤。

       “劳动光荣”,“科技就是生产力”!这些当选“劳模”者的贡献是真实无非的,他们和所有劳动者一样,是为社会服务,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动力,为他们获得“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应该祝贺。但是用“海归”和“教授”等等的头衔来突出“劳模”的主词,的确不妥。表面上看是给“劳模”当选者的专题赞美,实际上是走进了一个把身份和地位嵌在突出位置的误区,这是给“劳模”分级,更是给“劳动”分级,是给所有劳动者分等的偏激行为,这不是偶然于文字的组合不当,是长时间存于思想中的惯性行为。


作者: 小纪    时间: 2010-1-5 19:06
看帖是学习,回帖是美德,好贴就要顶!
作者: 姜维君    时间: 2010-1-16 14:18
好贴,受益匪浅。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這樣、眞靜    时间: 2010-9-18 23:24
很养眼的帖子,顶楼主!

作者: 這樣、眞靜    时间: 2010-9-18 23:24
很养眼的帖子,顶楼主!

作者: 這樣、眞靜    时间: 2010-9-18 23:26
很养眼的帖子,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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