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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中山市乒乓球协会、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二、比赛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21日
三、比赛地点:中山市乒乓球馆(全民健身广场)
四、比赛项目:领导组团体赛;公开组混合团体赛。
五、参加单位: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乒协及被邀请单位。
六、参加办法: 1. 运动员以单位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2. 领导组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领队和教练可兼报运动员),男女不限。领导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市乒协常委以上领导,各镇(区)企事业单位乒协正副主席和正副会长以上领导及被邀请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各乒协团体领导名单以2010年向市乒协注册团体会员名单为准。) 3. 公开组混合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7—10人,其中至少有1人为女运动员(领队和教练可兼报运动员)。运动员必须是中山户籍或现在中山工作的人员、以及中山就读学生。每队只允许1名市乒协代表队运动员或退役专业运动员参赛,同时允许1名退役或现役市体校学生参赛,其余不限。男运动员年满45岁、女运动员年满40岁(即男为1965年12月31日、女为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4. 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团体赛。
七、比赛办法: 1.领导组团体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各组前2名进行淘汰赛。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每场5局3胜制或3局2胜制,每局11分制。每名运动员限定出场1次。 2.公开组混合团体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各组前2名进行淘汰赛。比赛采用七场四胜制,第四场必须是女运动员出场,其余不限。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每场5局3胜制或3局2胜制,每局11分制。每名运动员限定出场1次。 3.各组别均决出1—8名,前16名未进入前8名者并列第9名。
八、奖励办法: 1.各组别1—8名各奖奖杯1座。 2.第1名奖金2000元、第2名奖金1800元 第3名奖金1500元、第4名奖金1300元 第5名奖金1200元、第6名奖金1100元 第7名奖金1000元、第8名奖金900元 并列第9名奖金各500元
九、报名:各单位须在2010年3月15日前按规定将报名表报至(或传真)市乒协办公室。报名表请以电脑填报,不能手写。未经组委同意报名后不能变更,请务必认真填报。 报名联系人:邓浩权、李锨美 联系电话:88268201 传真:88842001
十、其它: 1.运动员资格由市乒协审定。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山市第二代个人身份证,外地户籍运动员须持有办理2009年11月—现在的社保卡,并在比赛时携带,备查。学生需有中山市学籍。 2.比赛采用“双鱼牌”40mm白色球。 3.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中山市乒协指派。裁判员由市乒协裁委会调派。 4.各队参赛费用自理。 5.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以免在比赛中发生意外。
十一、本规程可在中山市乒乓球协会网址:www.zstta.com查询。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山市乒协,未尽事宜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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