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标题: 版主在二手区交易必须遵循的几条原则(修订版)【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10-3-19 10:27
标题: 版主在二手区交易必须遵循的几条原则(修订版)【讨论】
  鉴于版主进行二手交易的特殊性,鉴于我们版主大部分同样也是来自普通生活中的普通乒友,同样对器材装备也有着一份相同的爱好或痴迷,版主唯一的不同之处,唯多一份公益、奉献之心耳。鉴于此,为净化、严管精英二手市场,也为了让版主在二手交易过程中能更好的起到带头表率作用,特公布以下版主交易的条例!!

 

1、货到五天之内,必须承诺退款退板,由主动要求取消交易方,负责好双方的邮费快递损失。

 

2、版主出货,帖子里必须提供支付宝链接。在对方没有支付宝或者信任的前提下,版主可以优先享受先款后货,先货后款的待遇

 

3、版主要明确,交易聊天过程中,请尽量和爽快的乒友进行交易;一旦发现有磨叽、难缠的乒友,请立即中断交易,以绝后患。

 

4、版主必须以身作则,按照二手交易的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力争为广大乒友做好表率、引领的示范作用。交易务必清清白白、一身正气、善解人意,为精英乒坛之良好口碑而作出努力!有的时候,甚至需要我们作出必要的让位、牺牲二手区的版主,更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广大乒友的和谐交易作出榜样、示范的作用。

 

5、一旦发生纠纷,请版主积极主动和对方保持联系,将心比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理智解决,为维护本论坛的良好声誉而尽最大的努力,把纠纷解决在摇篮里。一旦纠纷出现,请及时联系二手区的版主协调解决

 

6、凡不符合版规的交易帖子,二手区的版主肯定要首先封其贴,请其他版块的版主自觉严格遵守,并能谅解我们二手区版主的工作。

 

 

一直这样想。天底下最快乐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有着相同爱好的人同聚首,共畅谈。所以我们要格外珍惜精英乒坛这个美好的平台,让我们一起呵护她,使她更美丽,健康。我们每一个乒友都应该带着感恩之心如此去践行,也是我们每一个乒友、版主只要适当努力就能做到的!!

[此贴子已经被止水于2010-5-17 21:19:46编辑过]

作者: 乱头发    时间: 2010-3-19 10:28
沙发支持乐版!
作者: foxfine    时间: 2010-3-19 10:31

各种强烈支持~


作者: 国球永恒    时间: 2010-3-19 10:34
支持乐版!
作者: sl36    时间: 2010-3-19 10:37

对乐版的做法表示由衷的敬佩。

 

我个人认为:

1、其实不必单独对版主交易进行规定,版主代表着精英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精英要对版主的作为负责。所以,大家对版主应该是放心的。

2、应该针对所有人员的交易出台一个规范性的东西,并赋予版主一定的权限。比如:对有争议的物品,版主有权先移至器材版进行鉴定1-2天,等等。

3、不必规定交易方式,如何交易由双方自定。

4、建议加大实名认证会员推广力度。尽量简化认证程序,最好能在论坛提交相关材料,由版主负责落实,不必再打印邮寄等,这样肯定会大幅度增加实名认证会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19 12:41:39编辑过]

作者: 乱头发    时间: 2010-3-19 10:41
佩服乐版的文采和感悟!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3-19 10:45

第3条使用于所有人.

第4条、第6条和第8条可以合并.

 


作者: 相思成狂    时间: 2010-3-19 10:50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乒来乓往    时间: 2010-3-19 10:59

版主理应率先垂范

支持哈子!


作者: sywy251    时间: 2010-3-19 11:27
[em1001]
作者: egr5    时间: 2010-3-19 11:32
支持
作者: 小虾米而    时间: 2010-3-19 11:35
绝对支持啊
作者: lovedjkk888    时间: 2010-3-19 12:09
支持老乐。
作者: deniel021    时间: 2010-3-19 12:13
支持
作者: 阿牛chjq    时间: 2010-3-19 12:16
必须顶
作者: zhoulihui    时间: 2010-3-19 12:17


作者: 山青水秀    时间: 2010-3-19 12:35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3-19 10:45:00的发言:

第3条使用于所有人.

第4条、第6条和第8条可以合并.

 

第八条在哪里?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3-19 12:43
QUOTE:
以下是引用山青水秀在2010-3-19 12:35:00的发言:

第八条在哪里?

已经被修改过了


作者: 山青水秀    时间: 2010-3-19 12:53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3-19 12:43:00的发言:

已经被修改过了

谢谢楼上!版主以身作则,坚决支持!!!!!!!!!


作者: xl971205    时间: 2010-3-19 16:40
  强烈支持5楼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xiaonzm    时间: 2010-3-19 16:42
[em1002]
作者: sht4006    时间: 2010-3-19 16: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ellojiakun    时间: 2010-3-19 17:17
必须顶
作者: ljh9527    时间: 2010-3-19 19:31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以和为贵    时间: 2010-3-19 19:48
好贴,受益匪浅。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islim    时间: 2010-3-19 19:52

乐版的意思我们能够理解。之时觉得这样子规定反而突出了版主和普通网友的不同。尤其是在交易中的身份不同。这就没有必要了吧?只要版主和我们大家一样地平等交易就行。我早就发现有板块版主利用职权截和货物的现象,只要我们版主别这样子与民争利,其他的都是无所谓的。

为了让我们能够监督版主交易的公正性,建议:

如果有出售帖子,需要屏蔽。总要有个证据让我们看见。不然我们谁都不知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屏蔽的是否对。具体怎么做,大家可以讨论,因为我不清楚版主对帖子操作的权利有多大

 


作者: luanwu293    时间: 2010-3-19 20:04
[em1002]
作者: zzzzzz……    时间: 2010-3-19 20:43
绝对支持
作者: sht4006    时间: 2010-3-19 20: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t4006    时间: 2010-3-19 20: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承上启下2    时间: 2010-3-19 21:05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阿土哥    时间: 2010-3-19 23:11

支持!


作者: lqc002    时间: 2010-3-19 23:16

支持一下


作者: hht000666    时间: 2010-3-20 00:57
QUOTE:
以下是引用乱头发在2010-3-19 10:28:00的发言:
沙发支持乐版!

[em1001]


作者: 刹那光辉    时间: 2010-3-20 01:51

严重支持 顶版主


作者: 龙战于野    时间: 2010-3-20 10:01

算是好贴!


作者: 单6737    时间: 2010-3-20 10:16
支持
作者: bendelu    时间: 2010-3-20 10:42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5933ok    时间: 2010-3-20 10:57
版主是象征,版主是诚信  ,如果版主非骗人,那就怪精英
作者: sun979    时间: 2010-3-20 19:38
我是楞可东西卖不出去也不卖给事儿多的,实在是丢不起人。支持乐版的提议
作者: ream    时间: 2010-3-20 19:54
这个是要顶滴 嘿嘿
作者: 乒乓【魔教】    时间: 2010-3-20 20:07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3-19 10:45:00的发言:

第3条使用于所有人.

第4条、第6条和第8条可以合并.

 


作者: 龙战于野    时间: 2010-3-20 21:50

一辈子?为什么一辈子没有支付宝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10-3-20 22:22
QUOTE:
以下是引用王老二在2010-3-20 21:32:00的发言:

 耶,房客换了头像了,玩儿单桧了?

 乐版的建议很好啊,但我也有个疑问:我没有支付宝,而且估计这一辈子也不会有,是不是就不能出板子了呢?

 如果我发帖要求先款,但也接受退货,是不是可以呢?

那就以简单乒友身份去购买二手器材吧!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3-22 12:55
QUOTE:
以下是引用王老二在2010-3-20 21:32:00的发言:

 耶,房客换了头像了,玩儿单桧了?

 乐版的建议很好啊,但我也有个疑问:我没有支付宝,而且估计这一辈子也不会有,是不是就不能出板子了呢?

 如果我发帖要求先款,但也接受退货,是不是可以呢?

有人发帖投诉我的签名图太吓人,所以我干脆连头像也换了,配套。

玩了3把单桧了,呵呵。

 

我也没有支付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22 12:56:11编辑过]

作者: plusvv    时间: 2010-3-22 13:04
[em1002]
作者: lqc002    时间: 2010-3-22 13:06
QUOTE:
以下是引用sl36在2010-3-19 10:37:00的发言:

对乐版的做法表示由衷的敬佩。

 

我个人认为:

1、其实不必单独对版主交易进行规定,版主代表着精英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精英要对版主的作为负责。所以,大家对版主应该是放心的。

2、应该针对所有人员的交易出台一个规范性的东西,并赋予版主一定的权限。比如:对有争议的物品,版主有权先移至器材版进行鉴定1-2天,等等。

3、不必规定交易方式,如何交易由双方自定。

4、建议加大实名认证会员推广力度。尽量简化认证程序,最好能在论坛提交相关材料,由版主负责落实,不必再打印邮寄等,这样肯定会大幅度增加实名认证会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19 12:41:39编辑过]

说的不错。 支持


作者: 南梁一梦    时间: 2010-3-22 13:54
拥护
作者: bhcy    时间: 2010-3-22 14:40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wwljyh    时间: 2010-3-22 21:36
支持版主建议!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10-3-23 21:37
QUOTE:
以下是引用王老二在2010-3-23 21:17:00的发言:

  你原来那个头像确实挺吓人的,我到现在还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换了就好,看来还是能够听从群众的呼声。

  单桧我玩不起,实在是没有米,因为一屁股债,所以我没有存款,所以就没有支付宝。

  你没有支付宝还是可以开贴卖拍子的,我就不行了,因为乐版说了要“必须遵循”,看来我要把版主辞了才能来二手区卖板子了,谁叫咱没有支付宝。

  规则我会自觉遵守,只是比较讨厌“必须”这两个字,这是我的心里话。

莫怪!不做文字游戏,此条例一方面约束斑竹之行为,一方面提升斑竹之威信,为精英这个平台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多几个必须又何妨呢?乐在其中,其乐陶陶!!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10-3-24 07:37

版主即使没有支付宝,只要双方足够信任,不是照样可以进行交易吗?不过这样要提高必要的一点防范意识罢了。!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3-24 08:39
QUOTE:
以下是引用王老二在2010-3-23 21:17:00的发言:

  你原来那个头像确实挺吓人的,我到现在还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换了就好,看来还是能够听从群众的呼声。

  单桧我玩不起,实在是没有米,因为一屁股债,所以我没有存款,所以就没有支付宝。

  你没有支付宝还是可以开贴卖拍子的,我就不行了,因为乐版说了要“必须遵循”,看来我要把版主辞了才能来二手区卖板子了,谁叫咱没有支付宝。

  规则我会自觉遵守,只是比较讨厌“必须”这两个字,这是我的心里话。

那是电影“潘神的迷宫”截图,那家伙有两张脸,专吃小孩,平时静坐不动,眼睛放在盘子,面前摆满美食,只要你禁不住诱惑吃了,它就启动,把眼睛塞进手中的眼窝里,把手举起来,就变成你看到的那样子了。

我也欠了一屁股债呢,^_^

拆东墙补西墙嘛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3-24 08:42
QUOTE:
以下是引用乐在其中在2010-3-24 7:37:00的发言:

版主即使没有支付宝,只要双方足够信任,不是照样可以进行交易吗?不过这样要提高必要的一点防范意识罢了。!

老二,这下你可以释怀啦


作者: 陆鱼    时间: 2010-3-24 11:33
支持。




欢迎光临 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https://bbs.cnpingpa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