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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 jijun1477281与micmery版主 交易BOLL 纠纷 具体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sywy251    时间: 2010-5-21 14:12
标题: 【关于 jijun1477281与micmery版主 交易BOLL 纠纷 具体事项】

【关于 jijun1477281与micmery版主 交易BOLL精神 纠纷 具体事项】

 

  micmery版主在成为2手区版主之前,与jijun1477281球友交易 BOLL底板  事后  jijun1477281买家 发现球板的弹球声音发颤。提出疑问。

 

micmery版主持不同意见。双方各抒己见。导致此事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众球友也反映强烈。如纠纷的贴子一直被删除。等等。故起了此帖。

 

也请了。精英管理员 bullet 做此事的最终协调者。希望大家能少安毋躁。一定会有合理的结果的。

 

 精英 一个  四海球友交流放松的平台。同样更是人人平等的平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4:13:19编辑过]

作者: whn1983    时间: 2010-5-21 14:16

止水版主添加的内容:

 

 

1、b版的处理结果(请点击文字链接):关于micmery和jijun1477281交易纠纷协调解决后结果 (发帖时间:2010-5-22 3:58:00  )

2、止水的评论观点(请点击文字链接): [讨论]也谈对m版的一些看法。 (发帖时间:2010-5-22 0:17:00    )


[此贴子已经被止水于2010-5-22 9:25:44编辑过]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0-5-21 14:20

那被删的帖子、删帖的人。。。。。。该怎么说?

删完再说?


作者: islim    时间: 2010-5-21 14:27
赶快协调好了吧,受不了了
作者: jijun1477281    时间: 2010-5-21 14:31

       谢谢sywy251版主勇于冒着风险出面主持公道!

 

      相信精英管理员 bullet会对我与micmery版主的交易纠纷给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式!同时,也希望bullet能够对micmery版主在不告知理由的情况下,三番五次粗暴删帖(不知删除发在申诉区的帖子是否也系M版主所为?)的行径作出合理解释和妥善处理!!!


作者: bullet    时间: 2010-5-21 14:34

对此事正在了解之中,请大家相信,在精英乒乓网,不管是球友与任何一位管理人员之间发生纠纷或是发现管理有问题都可与站长精英或我联系(Q4156664),我们在了解清楚事情经过后一定会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公正处理!


作者: zhangdahg    时间: 2010-5-21 14:38
一开始我关注过这个事情 也做个发言 但是个人认为 无论如何 作为当事人的板主面对纠纷问题擅自删帖 是否有点滥用职权的意味? 对这个删帖的方式实在不能认同! 大家都是平等的哈 他应该为各位朋友保留发言权~~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4:44
QUOTE:
以下是引用bullet在2010-5-21 14:34:00的发言:

对此事正在了解之中,请大家相信,在精英乒乓网,不管是球友与任何一位管理人员之间发生纠纷或是发现管理有问题都可与站长精英或我联系(Q4156664),我们在了解清楚事情经过后一定会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公正处理

终于出来一个逻辑清晰的人说话了,我们要求先找出刚才被删掉的二手横板区的讨论帖,里面大家都说的很清楚了。


作者: jijun1477281    时间: 2010-5-21 14:47
严重支持8楼水兄意见!!!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10-5-21 14:49

请联系b版:Q4156664

 

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作者: foxfine    时间: 2010-5-21 14:51
标题: (已出)欧版横StigaAE 140包

关注一下!~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0-5-21 14:59
要求先找出刚才被删掉的二手横板区的讨论帖
作者: 杜蒙大侠    时间: 2010-5-21 15:02
此事不知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反正作为旁观者,我认为,那个M斑竹不适合再作为斑竹继续在这里混了。胸襟不够啊,与当前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不适应。。
作者: micmery    时间: 2010-5-21 15:05

这里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楼主和不明真相的乒友做个最后说明(前期也发帖进行了说明)

本人与楼主的交易是在未当斑竹之前,交易是公开透明的,主题贴是符合二手区交易规定,图片是详尽的,描述是如实的
 

至于板况通过qq对楼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没有隐瞒任何地方。这个楼主在以往发的帖子中也对这个充分认同是如实所述
 

至于楼主对交易的板子不满意并非板子的质量问题,楼主收到板子后对板子敲击辩声来判断板子有无质量问题,我也是认可的
 

楼主先是说通过声音判断板子开裂了,并发帖求助乒友,后又说自己判断错误,板子没有开裂,是尾部铭牌粘贴不牢靠导致自己判断有误
 

关于尾部铭牌的粘贴问题也对楼主做了详细的阐述,这个底板的铭牌粘贴原厂就是那样的,并非本人使用导致的,至于楼主所说铭牌松动那是主观看法,此铭牌是不锈钢材料制作,原厂粘贴就是如此,不可能达到铝制铭牌那样的粘贴效果,楼主所说是质量问题无法站得住脚的
 

楼主三番五次的发帖说与斑竹交易底板,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直至你收到板子我也只是普通乒友,这个楼主你不是不知道吧?
 

即使现在,我仍然以一个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此次交易进行最后的说明,板子的交易是客观、真实的,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退货的问题。
 

此次交易与斑竹职位无关,与器材价格无关,更不存在什么态度问题,愿买愿卖,两厢情愿!没有质量问题,何谈退货啊
 

至于楼主对自己帖子被删除或者转移,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理解为帖子没有按照版规进行发布,或者内容不符等等原因导致,管理员对论坛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是职责所在,楼主应该多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才是
 

至于有些人对我做斑竹反对也好,支持也好,我都很理解。
 

说白了斑竹就是服务员,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的日常运行秩序,服务广大乒友。

 

至于少数人质疑我用马甲发帖自荐斑竹我就不做什么解释了,用头脑思维的人都知道真相的
 

请楼主不要到处说和斑竹交易器材产生纠纷,我和你交易时是斑竹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明明是两个普通乒友之间的交易,你偏要说成是和斑竹进行的交易 你这样说不是颠倒是非吗,何苦呢,楼主你说呢  


精英是乒友的家园,

希望大家与精英携手,

共创美好的乒乓家园


作者: zxxjia    时间: 2010-5-21 15:09
目前论坛离开老乐,有点乱了。老虎不在家……
作者: ivs272727    时间: 2010-5-21 15:10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的样子在2010-5-21 14:44:00的发言:

终于出来一个逻辑清晰的人说话了,我们要求先找出刚才被删掉的二手横板区的讨论帖,里面大家都说的很清楚了。

[em1002]


作者: zxxjia    时间: 2010-5-21 15:14
micmery,请自觉让出斑竹位置,下课,下课,论坛被你管理乱了。
作者: kera    时间: 2010-5-21 15:26
交易纠纷,两方提聊天记录截图,或者发到别的版主那去鉴定

纠纷贴可以转移去投诉版, 但帖子能乱删,而且更不能删帖子连个通知都没有,这根本不符合论坛透明公正的原则


作者: 10893    时间: 2010-5-21 15:31

关注中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5:35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5:05:00的发言:

这里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楼主和不明真相的乒友做个最后说明(前期也发帖进行了说明)

本人与楼主的交易是在未当斑竹之前,交易是公开透明的,主题贴是符合二手区交易规定,图片是详尽的,描述是如实的
 

至于板况通过qq对楼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没有隐瞒任何地方。这个楼主在以往发的帖子中也对这个充分认同是如实所述
 

至于楼主对交易的板子不满意并非板子的质量问题,楼主收到板子后对板子敲击辩声来判断板子有无质量问题,我也是认可的
 

楼主先是说通过声音判断板子开裂了,并发帖求助乒友,后又说自己判断错误,板子没有开裂,是尾部铭牌粘贴不牢靠导致自己判断有误
 

关于尾部铭牌的粘贴问题也对楼主做了详细的阐述,这个底板的铭牌粘贴原厂就是那样的,并非本人使用导致的,至于楼主所说铭牌松动那是主观看法,此铭牌是不锈钢材料制作,原厂粘贴就是如此,不可能达到铝制铭牌那样的粘贴效果,楼主所说是质量问题无法站得住脚的
 

楼主三番五次的发帖说与斑竹交易底板,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直至你收到板子我也只是普通乒友,这个楼主你不是不知道吧?
 

即使现在,我仍然以一个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此次交易进行最后的说明,板子的交易是客观、真实的,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退货的问题。
 

此次交易与斑竹职位无关,与器材价格无关,更不存在什么态度问题,愿买愿卖,两厢情愿!没有质量问题,何谈退货啊
 

至于楼主对自己帖子被删除或者转移,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理解为帖子没有按照版规进行发布,或者内容不符等等原因导致,管理员对论坛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是职责所在,楼主应该多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才是
 

至于有些人对我做斑竹反对也好,支持也好,我都很理解。
 

说白了斑竹就是服务员,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的日常运行秩序,服务广大乒友。

 

至于少数人质疑我用马甲发帖自荐斑竹我就不做什么解释了,用头脑思维的人都知道真相的
 

请楼主不要到处说和斑竹交易器材产生纠纷,我和你交易时是斑竹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明明是两个普通乒友之间的交易,你偏要说成是和斑竹进行的交易 你这样说不是颠倒是非吗,何苦呢,楼主你说呢  


精英是乒友的家园,

希望大家与精英携手,

共创美好的乒乓家园

留帖为证

 

这话你也好意思说,我就问你删掉与你交易乒友的争议帖是不是你干的,作为一个版主,你觉得这个应该干么?你是当事人,就算法律还有避嫌一说呢,你倒好,直接删了,你当我们乒友都是什么呢?任人鱼肉?就是任人鱼肉也不会被你这样的鱼肉!

你为什么在这个帖子里回复,你为什么不敢直接在横板区那个回复?是不是因为这个帖子里很干净,什么都没有,方便说话啊,是不是删了帖子就可以算了啊?

 

 那个叫那个islim乒友,你之前说不知道帖子是谁删的,你现在知道了么?不需要我再告诉你了吧!

 

好,这帖子也在二手版,这个帖子也没有卖东西,这个帖子也同样是讨论关于你滥用职权,以某私利的,然而这个帖子你不却敢删,不敢挪,笑!!!那好,我们就在这个帖子里说明白了。


作者: fqffqq    时间: 2010-5-21 15:36
 Micmery斑竹的人品如何我想大家已经一目了然了。强烈要求此人下台。

作者: 苏州街33号    时间: 2010-5-21 15:36
QUOTE:
以下是引用乐在其中在2010-5-21 14:49:00的发言:

请联系b版:Q4156664

 

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发帖就是沟通,但似乎现在无法保证这个平台。


作者: 苏州街33号    时间: 2010-5-21 15:42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5:05:00的发言:

这里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楼主和不明真相的乒友做个最后说明(前期也发帖进行了说明)

本人与楼主的交易是在未当斑竹之前,交易是公开透明的,主题贴是符合二手区交易规定,图片是详尽的,描述是如实的
 

至于板况通过qq对楼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没有隐瞒任何地方。这个楼主在以往发的帖子中也对这个充分认同是如实所述
 

至于楼主对交易的板子不满意并非板子的质量问题,楼主收到板子后对板子敲击辩声来判断板子有无质量问题,我也是认可的
 

楼主先是说通过声音判断板子开裂了,并发帖求助乒友,后又说自己判断错误,板子没有开裂,是尾部铭牌粘贴不牢靠导致自己判断有误
 

关于尾部铭牌的粘贴问题也对楼主做了详细的阐述,这个底板的铭牌粘贴原厂就是那样的,并非本人使用导致的,至于楼主所说铭牌松动那是主观看法,此铭牌是不锈钢材料制作,原厂粘贴就是如此,不可能达到铝制铭牌那样的粘贴效果,楼主所说是质量问题无法站得住脚的
 

楼主三番五次的发帖说与斑竹交易底板,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直至你收到板子我也只是普通乒友,这个楼主你不是不知道吧?
 

即使现在,我仍然以一个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此次交易进行最后的说明,板子的交易是客观、真实的,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退货的问题。
 

此次交易与斑竹职位无关,与器材价格无关,更不存在什么态度问题,愿买愿卖,两厢情愿!没有质量问题,何谈退货啊
 

至于楼主对自己帖子被删除或者转移,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理解为帖子没有按照版规进行发布,或者内容不符等等原因导致,管理员对论坛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是职责所在,楼主应该多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才是
 

至于有些人对我做斑竹反对也好,支持也好,我都很理解。
 

说白了斑竹就是服务员,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的日常运行秩序,服务广大乒友。

 

至于少数人质疑我用马甲发帖自荐斑竹我就不做什么解释了,用头脑思维的人都知道真相的
 

请楼主不要到处说和斑竹交易器材产生纠纷,我和你交易时是斑竹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明明是两个普通乒友之间的交易,你偏要说成是和斑竹进行的交易 你这样说不是颠倒是非吗,何苦呢,楼主你说呢  


精英是乒友的家园,

希望大家与精英携手,

共创美好的乒乓家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5:43:58编辑过]

作者: 苏州街33号    时间: 2010-5-21 15:44

 m你快歇会吧,别给精英惹事儿啦。


作者: 真夜突击团    时间: 2010-5-21 15:45

这斑竹必然不称职,狡辩也无济于事,M版你确实有错,建议下课。


作者: zhangdahg    时间: 2010-5-21 15:47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5:05:00的发言:

至于楼主对自己帖子被删除或者转移,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理解为帖子没有按照版规进行发布,或者内容不符等等原因导致,管理员对论坛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是职责所在,楼主应该多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才是

别的方面 大家都看得到 究竟这是事情的说法 大家自会给出公道 但是无论如何 您作为事情的当事人,并且是当前有管理权在手,是不能也不应该随便去修改甚至删除与您直接相关的帖子的!

      您说对方听声音判断是有主观因素,我认可,也作过发言。但是,想请问您,您把他的帖子删除了,按您说的有违版规,请问您是否存在了大量的主观因素呢?如果您认为没有,那想请问一下,为什么别的版主不动而您这么主动呢?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5:52

我刚知道,原来删贴还会扣除金钱,经验,魅力啊~~~

不过也让我知道了,我还有隐藏属性,^_^,不知道会不会对我升任二品护卫有严重影响~~

M大大会不会把这个帖子也删掉。

(, 下载次数: 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6:00:50编辑过]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5:56
首先是服众问题,自从此版主上任以来,经常有人会发现自己的帖子无故丢失,没有任何的说明,以往二手繁荣、宽容的氛围一扫而空,而且自从有球友同此版主交易出现问题以来,一直和论坛其他球友出现争议时做的一样,在横板区发帖讨论问题,但此版主二话不说,一律删除,以至于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完美解决,直到现在,此版主仍然坚持不退有问题底板,先不论交易方的谁对谁错,作为二手区版主连一个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好,怎么能帮助其他球友解决问题?怎么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位球友,如果出现争议,那争议双方是不是谁和此位版主交情深厚就掌握主动呢?因此,不能服众,可以调任其他区版主,但不适合在争议相对较多的二手版当版主!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5:59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5-21 15:52:00的发言:

我刚知道,原来删贴还会扣除金钱,经验,魅力啊~~~

不知道M大大会不会把这个帖子也删掉。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11.bmp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5:56:02编辑过]

目前为止,凡是和他有关的争议帖,能删的都删了,只剩这个不能删的了。[em1004]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02

不过我也算拿到收据了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0-5-21 16:06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5:05:00的发言:

这里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楼主和不明真相的乒友做个最后说明(前期也发帖进行了说明)

本人与楼主的交易是在未当斑竹之前,交易是公开透明的,主题贴是符合二手区交易规定,图片是详尽的,描述是如实的
 

至于板况通过qq对楼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没有隐瞒任何地方。这个楼主在以往发的帖子中也对这个充分认同是如实所述
 

至于楼主对交易的板子不满意并非板子的质量问题,楼主收到板子后对板子敲击辩声来判断板子有无质量问题,我也是认可的
 

楼主先是说通过声音判断板子开裂了,并发帖求助乒友,后又说自己判断错误,板子没有开裂,是尾部铭牌粘贴不牢靠导致自己判断有误
 

关于尾部铭牌的粘贴问题也对楼主做了详细的阐述,这个底板的铭牌粘贴原厂就是那样的,并非本人使用导致的,至于楼主所说铭牌松动那是主观看法,此铭牌是不锈钢材料制作,原厂粘贴就是如此,不可能达到铝制铭牌那样的粘贴效果,楼主所说是质量问题无法站得住脚的
 

楼主三番五次的发帖说与斑竹交易底板,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直至你收到板子我也只是普通乒友,这个楼主你不是不知道吧?
 

即使现在,我仍然以一个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此次交易进行最后的说明,板子的交易是客观、真实的,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退货的问题。
 

此次交易与斑竹职位无关,与器材价格无关,更不存在什么态度问题,愿买愿卖,两厢情愿!没有质量问题,何谈退货啊
 

至于楼主对自己帖子被删除或者转移,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理解为帖子没有按照版规进行发布,或者内容不符等等原因导致,管理员对论坛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是职责所在,楼主应该多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才是
 

至于有些人对我做斑竹反对也好,支持也好,我都很理解。
 

说白了斑竹就是服务员,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的日常运行秩序,服务广大乒友。

 

至于少数人质疑我用马甲发帖自荐斑竹我就不做什么解释了,用头脑思维的人都知道真相的
 

请楼主不要到处说和斑竹交易器材产生纠纷,我和你交易时是斑竹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明明是两个普通乒友之间的交易,你偏要说成是和斑竹进行的交易 你这样说不是颠倒是非吗,何苦呢,楼主你说呢  


精英是乒友的家园,

希望大家与精英携手,

共创美好的乒乓家园

我关注过这个事情 也做过发言,并支持过不予退板,但是我认为:无论如何,作为当事人的版主面对与己有关的纠纷问题不可擅自删帖!

 

对这个方式实在不能认同!

 

发帖既是发言,删帖既是封杀发言权

 

要求先找出刚才被删掉的讨论帖


作者: 杜蒙大侠    时间: 2010-5-21 16:07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5:05:00的发言:

这里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楼主和不明真相的乒友做个最后说明(前期也发帖进行了说明)

本人与楼主的交易是在未当斑竹之前,交易是公开透明的,主题贴是符合二手区交易规定,图片是详尽的,描述是如实的
 

至于板况通过qq对楼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没有隐瞒任何地方。这个楼主在以往发的帖子中也对这个充分认同是如实所述
 

至于楼主对交易的板子不满意并非板子的质量问题,楼主收到板子后对板子敲击辩声来判断板子有无质量问题,我也是认可的
 

楼主先是说通过声音判断板子开裂了,并发帖求助乒友,后又说自己判断错误,板子没有开裂,是尾部铭牌粘贴不牢靠导致自己判断有误
 

关于尾部铭牌的粘贴问题也对楼主做了详细的阐述,这个底板的铭牌粘贴原厂就是那样的,并非本人使用导致的,至于楼主所说铭牌松动那是主观看法,此铭牌是不锈钢材料制作,原厂粘贴就是如此,不可能达到铝制铭牌那样的粘贴效果,楼主所说是质量问题无法站得住脚的
 

楼主三番五次的发帖说与斑竹交易底板,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直至你收到板子我也只是普通乒友,这个楼主你不是不知道吧?
 

即使现在,我仍然以一个普通乒友的身份对此次交易进行最后的说明,板子的交易是客观、真实的,符合交易规则,不存在退货的问题。
 

此次交易与斑竹职位无关,与器材价格无关,更不存在什么态度问题,愿买愿卖,两厢情愿!没有质量问题,何谈退货啊
 

至于楼主对自己帖子被删除或者转移,我以普通乒友的身份理解为帖子没有按照版规进行发布,或者内容不符等等原因导致,管理员对论坛秩序进行相应的管理是职责所在,楼主应该多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才是
 

至于有些人对我做斑竹反对也好,支持也好,我都很理解。
 

说白了斑竹就是服务员,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的日常运行秩序,服务广大乒友。

 

至于少数人质疑我用马甲发帖自荐斑竹我就不做什么解释了,用头脑思维的人都知道真相的
 

请楼主不要到处说和斑竹交易器材产生纠纷,我和你交易时是斑竹吗?

 大家都是成年人,明明是两个普通乒友之间的交易,你偏要说成是和斑竹进行的交易 你这样说不是颠倒是非吗,何苦呢,楼主你说呢  


精英是乒友的家园,

希望大家与精英携手,

共创美好的乒乓家园

 

 

 

    我看M斑竹还是没有抓住这件纠纷的本质。但是我能够看出来你还是珍惜斑竹这个职称的,其实这件事情的本质不在于是否板子有没有问题、不在于你交易完成时是不是斑竹,而在于你是否有个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6:17:25编辑过]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07

大概他是shift+delete的

^_^


作者: jijun1477281    时间: 2010-5-21 16:10

      对于M版主的狡辩之词,我针对他在“不规范交易汇总、举报区”发的交易情况说明的帖子中,某些刻意歪曲、人为杜撰的一些说法有理有据地一一予以驳斥。但是,诸位乒友看不到了,M版主竟然为了不让广大乒友看到,竟然把自己的帖子也删掉了!

      是不是练过“葵花宝典”呀???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0-5-21 16:13
期待精英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公告,莫冷了二手老鸟们的心!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14

不会吧,这么狠?!

 

祝教主带领一言堂早日一统江湖,千秋万代,永垂不朽,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16
哦,对了,请不要不对我发那个什么江湖追杀令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18
QUOTE:
以下是引用jijun1477281在2010-5-21 16:10:00的发言:

      对于M版主的狡辩之词,我针对他在“不规范交易汇总、举报区”发的交易情况说明的帖子中,某些刻意歪曲、人为杜撰的一些说法有理有据地一一予以驳斥。但是,诸位乒友看不到了,M版主竟然为了不让广大乒友看到,竟然把自己的帖子也删掉了!

      是不是练过“葵花宝典”呀???

[em1005]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21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5-21 16:02:00的发言:

不过我也算拿到收据了

发票开个人是吧?[em1005]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25

自己删掉了关于自己争议的帖子,真讽刺,不是吗?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26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的样子在2010-5-21 16:21:00的发言:

发票开个人是吧?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问题是找谁报销去啊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33
你能报的话帮我一块儿报了
作者: gjsing    时间: 2010-5-21 16:34

关注,最好把QQ的聊天记录发上来吧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34

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235661&star=1

 

这是众怒的证明,因为有马甲推荐版主的部分而幸免于难,此版主还真是看内容决定帖子的命运啊,同样的帖子就没那个好命,直接删掉了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6:35:59编辑过]

作者: jijun1477281    时间: 2010-5-21 16:36
详细的QQ的聊天记录已经上传,十几页呀,很辛苦的!但是被M版主无情地删掉了!!![em1022]
作者: jijun1477281    时间: 2010-5-21 16:41

[em1020]还我金钱!

    还我经验!!

    还我魅力!!!


作者: hongytzl    时间: 2010-5-21 16:41

退货的理由的确不充分。

版主的删除和自己有关的投诉贴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作者: 高航    时间: 2010-5-21 16:43
QUOTE:
[em1002]以下是引用whn1983在2010-5-21 14:16:00的发言:

这个帖子不会被删了吧?

[em1002]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43
QUOTE:
以下是引用hongytzl在2010-5-21 16:41:00的发言:

退货的理由的确不充分。

版主的删除和自己有关的投诉贴应该得到严肃处理

但当时有很多人在听了那个音频之后说那是发劈的声音,肯定不能打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43
QUOTE:
以下是引用gjsing在2010-5-21 16:34:00的发言:

关注,最好把QQ的聊天记录发上来吧

发了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直接蒸发了!


作者: micmery    时间: 2010-5-21 16:45
违规发帖的都来了,呵呵[em1001]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6:47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6:45:00的发言:
违规发帖的都来了,呵呵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那你呢?

这么久都潜水删贴的也憋不住了?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49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6:45:00的发言:
违规发帖的都来了,呵呵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违不违规是你定的?精英是你的?你当版主经过培训没有啊?

 

那也比你违规删帖的好吧,尤其是为了一己私利。

 

PS。这个帖子有人告诉我你没权限删哦,要不这个帖子早就没了,小人得志,也不过如此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6:50:24编辑过]

作者: 高航    时间: 2010-5-21 16:50
QUOTE:
以下是引用杜蒙大侠在2010-5-21 16:07:00的发言:

 

    我看M斑竹还是没有抓住这件纠纷的本质。但是我能够看出来你还是珍惜斑竹这个职称的,其实这件事情的本质不在于是否板子有没有问题、不在于你交易完成时是不是斑竹,而在于你是否有个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6:17:25编辑过]

通过论坛的几次纠纷,我很佩服一个人,就是杜蒙大侠!评论事情很客观,准确!为人正直!


作者: hongytzl    时间: 2010-5-21 16:53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5-21 16:43:00的发言:

但当时有很多人在听了那个音频之后说那是发劈的声音,肯定不能打

那个录音我听了,还是我说的,可能是铭牌没粘牢。我的尼斯就这声

我听应该不是劈了,音频里也听不准的。就算是劈了的声音,我也认为退货的理由不充分

但现在的主要矛盾不是这个。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6:54
QUOTE:
以下是引用高航在2010-5-21 16:50:00的发言:

通过论坛的几次纠纷,我很佩服一个人,就是杜蒙大侠!评论事情很客观,准确!为人正直!

同意,可惜的是杜蒙大侠说的那几个优点(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那个人一个都没有。[em1004]


作者: snow820128    时间: 2010-5-21 16:54

来见证一下


作者: 苏州街33号    时间: 2010-5-21 16:54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6:45:00的发言:
违规发帖的都来了,呵呵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你这句话是来嘬死的啊[em82]


作者: hongytzl    时间: 2010-5-21 16:59
QUOTE:
以下是引用苏州街33号在2010-5-21 16:54:00的发言:

你这句话是来嘬死的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7:01
QUOTE:
以下是引用苏州街33号在2010-5-21 16:54:00的发言:

你这句话是来嘬死的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我的发球机到了,再来个红双喜案子,这个人要是不处理我打发球机去了,不上这论坛了,环境不理想,匿了……[em1004]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7:04

靠,你在哪儿啊,在上海的话我也想来打几拍。

算了,好像是北京的。。。。。。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7:06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5-21 17:04:00的发言:

靠,你在哪儿啊,在上海的话我也想来打几拍。

算了,好像是北京的。。。。。。

[em1010]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7:08
QUOTE:
以下是引用倚天在2010-5-21 17:05:00的发言:

哈哈  很嚣张嘛 这样的斑竹很有个性奥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M版 送您一句话 作为我离开精英二手区前的赠言

不拘小节方为四海皆兄弟也

 我撤了 兄弟们继续乐吧 不再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倚天引咎退隐,从此江湖不再有此剑


作者: 杜蒙大侠    时间: 2010-5-21 17:11
QUOTE:
以下是引用高航在2010-5-21 16:50:00的发言:

通过论坛的几次纠纷,我很佩服一个人,就是杜蒙大侠!评论事情很客观,准确!为人正直!

    兄弟高抬了。其实我也是忍不住跳出来说几句,唉,在精英交易过几次,遇到的兄弟们都不错啊,其中小邓兄弟头次和我交易就先货给我邮来两块板子,而且还是普碳和施碳,问他价格,他说看着给吧。整的我无语了,现在我们已经交易多次,彼此之间已经是好朋友,不是我要求兄弟们都像小邓一样敞亮的,最基本要做到能都够担当一些吧。我们的论坛就会变得文明一点、和谐社会嘛!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7:30
QUOTE:
以下是引用杜蒙大侠在2010-5-21 17:11:00的发言:
    兄弟高抬了。其实我也是忍不住跳出来说几句,唉,在精英交易过几次,遇到的兄弟们都不错啊,其中小邓兄弟头次和我交易就先货给我邮来两块板子,而且还是普碳和施碳,问他价格,他说看着给吧。整的我无语了,现在我们已经交易多次,彼此之间已经是好朋友,不是我要求兄弟们都像小邓一样敞亮的,最基本要做到能都够担当一些吧。我们的论坛就会变得文明一点、和谐社会嘛!

这是答谢帖,鉴定完毕,请说和主题有关的好吗,再说这话qq、手机上发不一样吗?非要在论坛上互相吹捧?

 

你们说的话我都同意,但我就是想说,不能换个地方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7:31:02编辑过]

作者: sirsday    时间: 2010-5-21 17:34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的样子在2010-5-21 17:30:00的发言:

这是答谢帖,鉴定完毕,请说和主题有关的好吗,再说这话qq、手机上发不一样吗?非要在论坛上互相吹捧?

 

你们说的话我都同意,但我就是想说,不能换个地方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17:31:02编辑过]

好啦,哥们,小心引起新的争端


作者: zhangdahg    时间: 2010-5-21 17:3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zhangdahg    时间: 2010-5-21 17:38
QUOTE:
以下是引用高航在2010-5-21 16:50:00的发言:

通过论坛的几次纠纷,我很佩服一个人,就是杜蒙大侠!评论事情很客观,准确!为人正直!

杜蒙大侠 大哥 我对他印象深刻```非常赞此朋友!!!


作者: yjg0000    时间: 2010-5-21 18:11

这个帖子很好很热烈 反映了广大球友的意见心声 问题主要不是板子的事 主要是micmery版主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是否有个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

乐版的威望还是不错的,冲版和球友交流的也很好。同样有争议的帖子,以前2位版主一直耐心回复解决,没有删除帖子。光明磊落。

建议乐版回来,再招募:水的样子 倚天 杜蒙大侠当版主 我看这个主意不错 都是精英的热心球友 都有威望 应该从球友当中发展几个版主。 还有WUWENGXING 也可以推荐。

 

呵呵 结尾还是: 精英 一个  四海球友交流放松的平台。同样更是人人平等的平台。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0-5-21 18:56
QUOTE:
以下是引用yjg0000在2010-5-21 18:11:00的发言:

这个帖子很好很热烈 反映了广大球友的意见心声 问题主要不是板子的事 主要是micmery版主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是否有个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

乐版的威望还是不错的,冲版和球友交流的也很好。同样有争议的帖子,以前2位版主一直耐心回复解决,没有删除帖子。光明磊落。

建议乐版回来,再招募:水的样子 倚天 杜蒙大侠当版主 我看这个主意不错 都是精英的热心球友 都有威望 应该从球友当中发展几个版主。 还有WUWENGXING 也可以推荐。

 

呵呵 结尾还是: 精英 一个  四海球友交流放松的平台。同样更是人人平等的平台。

狂顶![em1002]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18:59
QUOTE:
以下是引用yjg0000在2010-5-21 18:11:00的发言:

这个帖子很好很热烈 反映了广大球友的意见心声 问题主要不是板子的事 主要是micmery版主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是否有个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

乐版的威望还是不错的,冲版和球友交流的也很好。同样有争议的帖子,以前2位版主一直耐心回复解决,没有删除帖子。光明磊落。

建议乐版回来,再招募:水的样子 倚天 杜蒙大侠当版主 我看这个主意不错 都是精英的热心球友 都有威望 应该从球友当中发展几个版主。 还有WUWENGXING 也可以推荐。

 

呵呵 结尾还是: 精英 一个  四海球友交流放松的平台。同样更是人人平等的平台。

兄弟说的好,开放的、平等的平台就是需要管理人员的无私奉献,目前这环境没有办法保证对论坛的这些理想,所以论坛老人象倚天、老吴、杜蒙大侠纷纷出来维护,他们又不是争议的当事人,他们完全是为了维护论坛的利益。

 

只要有豁达的心灵,公正的态度,对待球友时候是否有颗与人为善的心,谁当版主我都举手赞同。


作者: pingpang000    时间: 2010-5-21 19: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ede1976    时间: 2010-5-21 19:05

听说此贴删不掉,出来留个小脚印!

我不说话,只看结果!


作者: 最爱王励勤    时间: 2010-5-21 19:26
QUOTE:
以下是引用苏州街33号在2010-5-21 16:54:00的发言:

你这句话是来嘬死的啊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直拍区小弟 前来强势围观


作者: mengyuxuan    时间: 2010-5-21 19:29
这个我也喜欢,支持一下!
作者: 最爱王励勤    时间: 2010-5-21 19:30
这个删不掉了吧  删前留名
作者: 最爱王励勤    时间: 2010-5-21 19:31
楼主的好贴,犹如黑暗中的明灯,给我指引了方向。谢谢!
作者: 最爱王励勤    时间: 2010-5-21 19:38

哇塞 还带爆吧的???

刺激啊  

案件越发的扑朔迷离了

这究竟是  邪恶势力的反扑    还是有组织有预谋的.........

联想


作者: 最爱王励勤    时间: 2010-5-21 19:40
不行 还得顶 不能让他沉了
作者: 最爱王励勤    时间: 2010-5-21 19:40

横拍区的兄弟们出来顶啊

不能光让 直拍区的小弟顶啊


作者: cyy2810    时间: 2010-5-21 20:0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cyy2810    时间: 2010-5-21 20:03
强烈推荐老吴!
作者: mbs    时间: 2010-5-21 20:08
关注好久,看结果来啦。
作者: 水的样子    时间: 2010-5-21 20:14
QUOTE:
以下是引用cyy2810在2010-5-21 20:03:00的发言:

这种人也能当斑竹,赶紧滚!

有理由就说,此贴不怕删,希望有理有据。


作者: 左挡右推    时间: 2010-5-21 20:39
此帖正火,期待结果
作者: guangzhou296    时间: 2010-5-21 20:45
一定要主持公道,这样才能服众。
作者: 7788dean    时间: 2010-5-21 20:45
完了,M版主激起群怒了,哈哈哈,您还能顶得住么??精英以前有这样大家同心协力叫一个版主下台么?您自己掂量吧,嘎嘎嘎。
作者: cicibjcn    时间: 2010-5-21 21:20
[em1006]
作者: 雅商爱乒群    时间: 2010-5-21 21:37
 还我金钱!

    还我经验!!

    还我魅力!!![em1020]


作者: 烂球    时间: 2010-5-21 21:39
民意啊 自己不退还等什么啊
作者: wuwenxiang    时间: 2010-5-21 21:40

       我个人私下以为,要当版主也得民主,比如在精英论坛上设置一个投票方式,然后有众多球友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譬如我所知道的:

       倚天,水的样子,yjg0000,天木等同志都很好,他们甚至都可以成党员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21:44:07编辑过]

作者: 苏州街33号    时间: 2010-5-21 21:48
QUOTE:
以下是引用wuwenxiang在2010-5-21 21:40:00的发言:

       我个人私下以为,要当版主也得民主,比如在精英论坛上设置一个投票方式,然后有众多球友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譬如我所知道的:

       倚天,水的样子,yjg0000,天木等同志都很好,他们甚至都可以成党员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1 21:44:07编辑过]

好建议,有脑系~

我投水一票先


作者: whn1983    时间: 2010-5-21 22:02
QUOTE:
以下是引用micmery在2010-5-21 16:45:00的发言:
违规发帖的都来了,呵呵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这句话。。。呵呵,我个人认为没脑子!心理阴暗!


作者: 金刚狼    时间: 2010-5-21 22:15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弧圈球有点沉    时间: 2010-5-21 22: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adcooler    时间: 2010-5-21 22:3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大架山    时间: 2010-5-21 22:40

平生最恨这种嘴上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的人,人品太差,有时间回家抱老婆睡觉去吧。


作者: maomao56    时间: 2010-5-21 22:57

波尔三碳这个板子我也打过  基本上不会出现打批了  大芯打散了的情况  那么硬的板子  听声音辨别地板有没有问题确实有些牵强  但是删帖子就显得未免有些小家子气了


作者: xsy    时间: 2010-5-21 23:01

说句实话,我从来不觉得micmery适合当斑竹!


作者: 超级三明治    时间: 2010-5-21 23:15
呵呵,犯众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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