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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扯皮之事请删除
决战南充ZF楼顶
围观。。
到居住区可见到。
为嘛就骂你呢???
不明真相的飘过~
支持 !真有功夫儿!!
你不要咬着不放行不行?版主也封了“starwwm",我同学”starwwm"也对精英二手没语言了,发誓不上二手版了。况且你确实冤枉他倒卖,拍子是我卖给他的,版主也说了,就算是倒卖也是我倒卖跟“starwwm"没关系,封他只是因为他口角不干净,当时他确实冲动,我也代他跟版主解释了,也道了歉。
你卖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你没有理由要求退换!
你什么时候来?我等你。只见你啊,你什么亲戚就免了,就见你本人.
你说"starwwm"就是“大烧人”请你拿出证据来。
请不要得理不扰人。
你不要咬着不放行不行?版主也封了“starwwm",我同学”starwwm"也对精英二手没语言了,发誓不上二手版了。况且你确实冤枉他倒卖,拍子是我卖给他的,版主也说了,就算是倒卖也是我倒卖跟“starwwm"没关系,封他只是因为他口角不干净,当时他确实冲动,我也代他跟版主解释了,也道了歉。
你卖给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你没有理由要求退换,你给我那些套胶我全扔了,根本不能用,留着干嘛?
你什么时候来?我等你。只见你啊,你什么亲戚就免了,就见你本人.
你说"starwwm"就是“大烧人”请你拿出证据来。
请不要得理不扰人。
“大烧人”文字自相矛盾多处,你不提引见starwwm,那就是默认我向法院提交“大烧人和starwwm同是起诉的对象”的建议了?。其实没什么,我只是在南充市法院履行法律程序递交文书,法院会传讯“大烧人”,我们在法庭就见面了。法院取证3天,我随参观团2天后离开南充市,我可委托我亲戚朋友完结司法程序。因为“大烧人”有名有姓有地址并愿“代starwwm跟版主解释”。那只好委屈“大烧人”了。
施碳必须退货,因为“大烧人”和“starwwm”已勾通,公开批评我出的是高价。而“大烧人”也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至于ZAP套胶是斯迪卡S—2000的尺寸、也较新,可不是你说的很小,有照片为证)。“大烧人”得到KT2006的优惠,不帮starwwm的好忙,反倒混淆黑白,进一步助长starwwm随便骂人,真是损人不利己呵。“大烧人”若不引见starwwm,法院会传讯“大烧人”干扰司法。
呵呵,非常幽默。
一个巴掌拍不响
呵呵,非常幽默。
“大烧人”文字自相矛盾多处,你不提引见starwwm,那就是默认我向法院提交“大烧人和starwwm同是起诉的对象”的建议了?。其实没什么,我只是在南充市法院履行法律程序递交文书,法院会传讯“大烧人”,我们在法庭就见面了。法院取证3天,我随参观团2天后离开南充市,我可委托我亲戚朋友完结司法程序。因为“大烧人”有名有姓有地址并愿“代starwwm跟版主解释”。那只好委屈“大烧人”了。
施碳必须退货,因为“大烧人”和“starwwm”已勾通,公开批评我出的是高价。而“大烧人”也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至于ZAP套胶是斯迪卡S—2000的尺寸、也较新,可不是你说的很小,有照片为证)。“大烧人”得到KT2006的优惠,不帮starwwm的好忙,反倒混淆黑白,进一步助长starwwm随便骂人,真是损人不利己呵。“大烧人”若不引见starwwm,法院会传讯“大烧人”
听你言语间好像还是机关中人,坐机关的说话都那么幼稚?你说他们认识没用,没白纸黑字的证据法院连鸟你都不鸟你。
还司法干扰,程序开始了么。人家就说不认识那个人你能怎样。立案你让法院传唤谁?甭在这吓唬人玩了,来点儿真格的也让我们这些网友以后有个法律参照。
在我们这,您了这叫大话压寒气儿懂么。
通过与“大烧人”文字交流测试,迹象表明:“大烧人”可能是starwwm的马甲。如果是starwwm的马甲并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则应关注。
通过与“大烧人”文字交流测试,迹象表明:“大烧人”可能是starwwm的马甲。如果是starwwm的马甲并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则因关注。
办理倒买倒卖虽是正义之举,但也要行之科学有效~~
通过与“大烧人”文字交流测试,迹象表明:“大烧人”可能是starwwm的马甲。如果是starwwm的马甲并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则因关注。
办理倒买倒卖虽是正义之举,但也要行之科学有效~~
其实一般人都看的懂 这帖子的意思。3卵 你别吼了。洗洗睡了哈。防线差的人自然会全盘崩溃。
听你言语间好像还是机关中人,坐机关的说话都那么幼稚?你说他们认识没用,没白纸黑字的证据法院连鸟你都不鸟你。
还司法干扰,程序开始了么。人家就说不认识那个人你能怎样。立案你让法院传唤谁?甭在这吓唬人玩了,来点儿真格的也让我们这些网友以后有个法律参照。
在我们这,您了这叫大话压寒气儿懂么。
说的有逻辑。
只是各处位置不同则目的性不同。
通过与“大烧人”文字交流测试,迹象表明:“大烧人”可能是starwwm的马甲。如果是starwwm的马甲并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则因关注。
办理倒买倒卖虽是正义之举,但也要行之科学有效~~
本人并不擅长搞所谓的正义之举,一个似乎马甲的影子撞到枪口上了,也可能我会射击。
通过与“大烧人”文字交流测试,迹象表明:“大烧人”可能是starwwm的马甲。如果是starwwm的马甲并向版主出伪证,有混淆是非之嫌,则因关注。
其实,如果不混淆是非做伪证,谁也发现不了马甲。
有人已在我之前发贴提出“大烧人和starwwm是99%的马甲,1%就是证据了”。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其实,如果不混淆是非做伪证,谁也发现不了马甲。
有人已在我之前发贴提出“大烧人和starwwm是99%的马甲,1%就是证据了”。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Post By:2011-4-20 18:29:00 [只看该乒友帖子]
开什么玩笑?还有人出来解释,99%的可能性就是马甲,那1%就是因为没证据。 |
其实一般人都看的懂 这帖子的意思。3卵 你别吼了。洗洗睡了哈。防线差的人自然会全盘崩溃。
看得懂的人也能明白,一点意义也没有。知道么?2卵
看得懂的人也能明白,一点意义也没有。知道么?2卵
这才是明眼人!
虽然”starwwm"和我不是同一个人,但是他的号被版主封了,没办法发言, 从现在开始,我说的就等于他说的,他说的也就是我说的,OK?
"KT2006"告诉你,你现在是面对两个人。不要再神经质了,什么马甲,我也可以怀疑你也是马甲!
这才是明眼人!
虽然”starwwm"和我不是同一个人,但是他的号被版主封了,没办法发言, 从现在开始,我说的就等于他说的,他说的也就是我说的,OK?
"KT2006"告诉你,你现在是面对两个人。不要再神经质了,什么马甲,我也可以怀疑你也是马甲!
如果“大烧人”真的是starwwm马甲也只能如此做了。
到不如在球台上分胜负吧,7局4胜 ![]() |
这位仁兄说的对,球台分胜负,其它的没必要,一块球拍没那么复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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