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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 因误锁kaitai88同学--------------------------------郑重道歉”一帖,提几点质疑 [打印本页]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1-9-6 20:49
标题: 就“ 因误锁kaitai88同学--------------------------------郑重道歉”一帖,提几点质疑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风歌在2011-9-6 19:58:00的发言:
     晚上回来看到天木版主处理xtlly818贴子心情极爽。呵呵,顶天木。误锁kaitai88是我解手回来看了下表已经后半夜了,也就是第二天了,准备锁定xtlly818没想到点打火机掉在了地上,抬起身后把kaitai88当成xtlly818了。开始我还不知道,结果有网友质疑,连我都纳闷,还以为另有版主插手,后来仔细一看原来此i88非彼818。随即解开,是不?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呵呵在此对kaitai88带来的瞬间不便表示万分的歉意。

     抛开这段小插曲,天木版主的处理xtlly818的决定确实公道,证据详确,有理有据,滴水不漏,,大快人心。为此我个人极其愿意接受论坛内部因跨区处理的处分。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9-6 20:07: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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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的很没有逻辑,很多余,提几点质疑

1.上述引用中,说到“误锁kaitai88是我解手回来看了下表已经后半夜了,也就是第二天了,准备锁定xtlly818没想到点打火机掉在了地上,抬起身后把kaitai88当成xtlly818了。” 

 请问当时是如此么? 明明当时两个人都锁定了,怎么叫把kaitai88当成xtlly818了?你后台锁ID难道还能批处理同时进行了?

 

2.再看后面开始我还不知道,结果有网友质疑,连我都纳闷,还以为另有版主插手,后来仔细一看原来此i88非彼818。随即解开,是不?”

 哦,好,既然人是你解的,那你回帖为何装啥都不知道?是误锁,那又为何当时不道歉?如果没人好奇的发帖,是不是就过去了?见下图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qq截图2011090601220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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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1-9-6 20:51
沙发自己的
作者: 黎林    时间: 2011-9-6 2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1:10

还真把自己当律师了,事实我已经交待得很清楚,很详细了,但楼主不满意,求求你了,你文笔思路不一般,教教我吧。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1:10
我全交待。我说。求求你别隐身,我有点像看鬼片。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1-9-6 21:22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风歌在2011-9-6 21:10:00的发言:

还真把自己当律师了,事实我已经交待得很清楚,很详细了,但楼主不满意,求求你了,你文笔思路不一般,教教我吧。

我提我的质疑,不管你跟那些人有何过节与不快,对于我这个局外人,我觉得你的理说不过去

仅此而已


作者: yjg0000    时间: 2011-9-6 21:23
哈哈哈[em1005]
作者: kaitai88    时间: 2011-9-6 21:24
标题: ( 已经收到,请删帖)500元(包顺丰)收个无伤、品相好的大鸟
QUOTE:
以下是引用RyuSeungMin在2011-9-6 21:22:00的发言:

我提我的质疑,不管你跟那些人有何过节与不快,对于我这个局外人,我觉得你的理说不过去

仅此而已

楼主小心,下一步可能会    误锁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1:29
QUOTE:
以下是引用RyuSeungMin在2011-9-6 21:22:00的发言:

我提我的质疑,不管你跟那些人有何过节与不快,对于我这个局外人,我觉得你的理说不过去

仅此而已

战战兢兢问个问题,您是不是精英开除的版主?我只是猜测啊,别治我罪。事先说好。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1-9-6 21:33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风歌在2011-9-6 21:29:00的发言:

战战兢兢问个问题,您是不是精英开除的版主?我只是猜测啊,别治我罪。事先说好。

跟主题无关,概不回复,抱歉[em1003]


作者: ppxiaoyao    时间: 2011-9-6 21:35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1:35
QUOTE:
以下是引用RyuSeungMin在2011-9-6 21:33:00的发言:

跟主题无关,概不回复,抱歉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呵呵。闹着玩的,别封我ID啊。


作者: 100859    时间: 2011-9-6 21: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1-9-6 21:44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风歌在2011-9-6 21:35:00的发言:

呵呵。闹着玩的,别封我ID啊。

呵呵,别说没权力,有权力,还得集体讨论再做决定呢,您说是不?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1:44
QUOTE:
以下是引用100859在2011-9-6 21:42:00的发言:

什么水平才说出这样的话?

水平确实不如你。


作者: kaitai88    时间: 2011-9-6 21:44
标题: ( 已经收到,请删帖)500元(包顺丰)收个无伤、品相好的大鸟
QUOTE:
以下是引用100859在2011-9-6 21:42:00的发言:

什么水平才说出这样的话?

瞧这话问的?真没水平[em1003]


作者: yqh210    时间: 2011-9-6 21:48

精英乱了,世道也乱了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1:54
QUOTE:
以下是引用yqh210在2011-9-6 21:48:00的发言:

精英乱了,世道也乱了

 

 

呵呵。凭这几个,乱不了。


作者: ppxiaoyao    时间: 2011-9-6 22:01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风歌在2011-9-6 21:54:00的发言:

呵呵。凭这几个,乱不了。

我看悬!!!

你同时能和多人斗嘴,有够乱![em231]


作者: 驰马思坠之    时间: 2011-9-6 22:15
[em1005]
作者: kaitai88    时间: 2011-9-6 22:49
标题: ( 已经收到,请删帖)500元(包顺丰)收个无伤、品相好的大鸟

各位精英版主,说真的,道不道歉真的无所谓。只要是人从事的工作都会出错,任何人也都出过错,这无可厚非。作为一个新人,我是通过在百度搜索 弧圈球技术  的文章的时候无意中进入了精英这个论坛,我打球时间不长,刚刚开始学。精英网上门类齐全的版块使我流连忘返,乐在其中。我晚上在精英网上学习各种知识,白天实践,乐此不疲。可能是我对版规了解的不多的缘故,当我看到  大风歌   版主发帖出板子(220收230出)的时候,我简单的认为二手版不是不允许以获利为目的倒卖球板吗?就跟了个帖子,都怪我好奇心重,惹了大风版主不高兴了,就被版主“乌贼、穷鬼、孩子......”什么的骂了一顿。至于过程,各位版主可以查看相关的帖子。

我引用“倾城之恋”版主的一段话来结束这段让人心里堵的慌的“误锁”闹剧吧。

不得不说,最近精英这个地方出现了很多新的“版主大人”,但是作为过来人我提醒你们一下,你们除了名字是红色的以外其他和我们无异,所以请你们收敛起你们那点傲气,因为如果你们不做出来让我们刮目相看的事,你们也同样没有资格让我们去敬佩。

我是个直来直去的人,我不怕封id ip什么的,我直来直去的说,有些版主素质就是底下,做为版主你骂人了就应该别干了,因为你不配,有的人出出东西谢谢帖子还非要弄个醒目与众不同,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引起人的注意了?你只会像个小丑一样遭人鄙夷。

最后告诉你一句话,你的版主权力得以行使,不是精英给的靠的是我们这些普通人。

 

 

 

 

                                                                                              11年8月18日      倾城


作者: ppxiaoyao    时间: 2011-9-6 23:09
  强烈支持21楼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dalen163    时间: 2011-9-6 23:36
看来当事人是有不满的~误锁应该有误锁的说法,误杀不等于没杀。误伤不等于没伤。当事人不满意应该还有更加好的处理办法的!
作者: 大风歌    时间: 2011-9-6 23:38

呵呵。写那么干吗?累不累。


作者: 乒乓球拍迷    时间: 2011-9-6 23:51
看来版主有非误锁的嫌疑,而且让对方感觉是在狡辩,所以才让对方不满而不接受这种非诚意的道歉,这件事可以让精英的广大球友来评论下,大家畅所欲言嘛。
作者: xl971205    时间: 2011-9-7 09:39
我只是觉得,精英的版主可以跨版行使手中的权利,这个权限值得商榷
作者: qupiter    时间: 2011-9-7 10:10
标题: 求:孔芳碳,横拍,葫芦柄
QUOTE:
以下是引用xl971205在2011-9-7 9:39:00的发言:
我只是觉得,精英的版主可以跨版行使手中的权利,这个权限值得商榷

         精英二手区版块内部事务,任何版块版主,包括坛主本人,只能建议,不能直接参与操作。任何因为二手区纠纷引发的“封,屏,锁”,只能由二手区版主来执行!一旦发现别区版主越区操作,二手区坚决追究,并上报坛主。

        涉事版主已经郑重道歉,至于如何处理,大家有话向更上一级(坛主,站长)反映!

        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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