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标题: [注意]关于Prince0612道歉帖一点回复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11-12-23 22:33
标题: [注意]关于Prince0612道歉帖一点回复意见!
 

    呵呵,等我看到你这个帖子时,大家已经跟了很多,我想我应该有所回复。看到这个帖子我真的很高兴,同时也有些不解。其实我们之间有矛盾吗?我们都在论坛上玩,大家相识在精英,本身之间不可能有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这次清理群号并不是我个人行为,而是经过研究的。而且有的会员已经向论坛提出过。这次清理群号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个群,开始时你对号入座,并且首先在帖子中进行了回复,而且用词有些过分。如果我不进行点解释,怕引起不明真相的会员的误解。

    其实你这个帖子完全没有必要,因为首先我认为我们没有矛盾,正常的探讨而已。而且对于这个帖子的语气我认为和道歉有点不符,首先不需要道歉,假设真的要道歉,这个语气其实还欠些诚恳,呵呵。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们都没有错,所以没必要道歉。论坛之内皆兄弟,但是作为你口中的大叔,我年纪是大了,但是年纪大不代表我糊涂,呵呵,是不?其实我说的一些话算不算牢骚,那只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很多事情大家心知肚明,说穿了反而不好。呵呵。在精英六年多了,结交了很多朋友,这是我的财富。我真的很珍惜。我也经历了一些事件,在论坛其实什么样的事情都能遇得到。有人说过,在论坛里类似我这样的人,都是现实中不得志的人。呵呵,而且我还听说有人要人肉我,做了我。听到这些我很害怕,细想想,犯不上因为一点兴趣丢掉自己的性命,这个代价有点大了。小P同学,其实我不想怎么样,就是大家按照公告要求,删掉违规内容,在精英大家依然是一家人。谁也没想怎么样,精英的发展靠大家,没有大家的支持,精英能有今天吗?不过,你和你的朋友,首先发难。昨天在我们的器材群里,有一个你们群里的人给我留言,我一上网,就看到了这条消息。内容是这样的:

谜印 2011-12-22 20:21:51

有种你直接锁我,操

    紧接着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点评,大家都可以看看你的帖子,

 支持你一下,不过,我也说下,我们弄群,只是讨论而已,没有谁卖东西,你没了解过,请不要凭空猜测,妄下断论。并且,我们从来没有诋毁过精英,相反我们一直支持精英的发展,因为有精英,给了大家一个讨论的平台。再者,发这个帖子的,说你这些话的,也应该是王总出来说明,而不是你。精英总部我也去过不是一次两次,王总为人我也了解,他也不会这样做。你弄器材版群没人气,就来封杀我们,这事儿大家都看着,你自己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行了,我没你那么会说。以后我不再发带有群号的帖子,自己签名也处理了。至于已经发过的,您来看着办。希望您自己勤劳一点,作为总版主,不要老是摆着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子。


那么多,不错不错赞一个,你不去管管,看着我都蛋疼。来这儿倒腾什么群,有意思吗?什么叫走到了对立面?好像就和你的所谓的官方群的人气有影响,而没有和精英论坛有任何冲突吧。你弄个官方群,不好好在里面为大家服务,老摆着架子,谁愿意在里面说话。大家都在看着,希望你不要把论坛搞乱。”您的帖子可不是友善的表现,可以说威胁说教并存,大家有目共睹。如果我不说点什么,可能大家都会误解。其实说穿了,引起这些是非的始作俑者是小P同学你呀。我针对你的一些观点,进行了解释,你马上就受不了了,提出了:“搬家,走人,跟我走的,跟上,希望大内大叔挨个封我们ID”。在器材版你说出这样的话,我看不出你对精英的友善,而且对我所管理的版面对我说这样的话,我本身可以接受,但是对论坛影响又会是怎样呢?其实在你们群里已经对我慷慨激昂,群起而攻之了。但是静下心来想一想,你在器材版,和器材版主说这样的话,封你似乎也不为过。但是我什么都没做,因为我不想为此给精英带来些许影响。哪怕是小小的涟漪都是我不希望看到的。

    咱们都说尊重,但是前提是我们要学会首先尊重别人,别人才能尊重你。在您发那个挑衅帖子之前,我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提前告知大家要遵守论坛规定。我认为这没有什么错,至于后来一些事情,你想想你是不是该承担主要责任呢?

    写了这么多,无非是让大家坦诚相待。就像你说的,像个爷们,光明磊落,要支持论坛就真心的支持,要和解就真诚一些,要交朋友就推心置腹。更何况我们之间并没有个人恩怨,只要我们都是为了论坛好,大家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多多交流沟通,相互尊重对方,这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希望大家支持精英,在精英的大家庭中,亲如一家,活跃论坛,遵守论坛规则,共同把精英建设的更好!

 

附Prince0612原帖链接

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36854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3 22:35:26编辑过]

作者: 传说中的狙神    时间: 2011-12-23 22:41
 希望大家都要遵守论坛规定 互相尊重

作者: rreennttaaoo    时间: 2011-12-23 22:48
和为贵吗![em1009]
作者: prince0612    时间: 2011-12-23 22: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rince0612    时间: 2011-12-23 22: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内高手    时间: 2011-12-23 22:55
QUOTE:
以下是引用prince0612在2011-12-23 22:54:00的发言:

大叔,俺不说啥了,不好玩,您慢慢码字吧,真的,我就是知道咋个事情了,有个台阶,您愿意下就下,不愿意,我就没法子了。

 

继续在我群里当卧底吧,没事,欢迎您常来玩玩。

 

您写这么多,对不起,我真没咋看,在玩游戏呢,您继续忙着。

 

祝,安好。我DOTA去

呵呵


作者: 言雪光    时间: 2011-12-23 22:56
精英越来越强大了!由衷地表示祝贺!
作者: liufuliang    时间: 2011-12-23 23:06
什么个情况哦
作者: 言雪光    时间: 2011-12-23 23:38
精英有这么好的写手,当然人气火爆!
作者: 新元网络0001    时间: 2011-12-23 23:40
[em1041]
作者: 雪岚    时间: 2011-12-23 23: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angfeng    时间: 2011-12-24 00:49
算了,没多大的事,在哪里玩就得遵守哪里的规则,玩不下去就换地方好了,没必要闹的。
作者: 异域刀神    时间: 2011-12-24 08:47
QUOTE:
以下是引用雪岚在2011-12-23 23:42:00的发言:

我说,大内版主,您把他锁了,让我们怎么看啊,怎么了解事实真相啊,说句不好听的,能见到也就是您的一面之词,我觉得这不大能体现精英里和谐自由的气氛,我是个粗人,有啥说啥,还望您别见怪。

是什么蒙蔽了你的双眼?真相明明摆在这,您偏偏看不见,我们旁观者都看明白了。人家版主执行版规,你们骂版主,版主还不能反驳,让你们随便骂,这就是你们希望的和谐自由气氛啊?你一点都不粗,你是有问题,明明是他们一伙的,替人强出头,还不让版主见怪,你真厉害。真的对你这种人钦佩,佩服的五体投地啊!


作者: 异域刀神    时间: 2011-12-24 08:48
QUOTE:
以下是引用liangfeng在2011-12-24 0:49:00的发言:
算了,没多大的事,在哪里玩就得遵守哪里的规则,玩不下去就换地方好了,没必要闹的。

支持这位贵宾的话,说得真好,顶一下!


作者: jkljkl123123    时间: 2011-12-24 09:58
QUOTE:
以下是引用liangfeng在2011-12-24 0:49:00的发言:
算了,没多大的事,在哪里玩就得遵守哪里的规则,玩不下去就换地方好了,没必要闹的。

正解啊,乒乓论坛那么多,不行就换地方。没必要闹的。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0: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0: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达摩    时间: 2011-12-24 10:30
QUOTE:
以下是引用ameter100在2011-12-24 10:20:00的发言:
顺道还有这个帖子,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368192 也和器材无关,请大内总版主带头删了,相关人等需要继续讨论的应该按大内斑竹的规定去到>> 精英论坛规则、公告、建议、意见申诉综合区 >> 发帖。


作者: liangfeng    时间: 2011-12-24 10:43
QUOTE:
以下是引用ameter100在2011-12-24 10:20:00的发言:
顺道还有这个帖子,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368192 也和器材无关,请大内总版主带头删了,相关人等需要继续讨论的应该按大内斑竹的规定去到>> 精英论坛规则、公告、建议、意见申诉综合区 >> 发帖。 BTW:大内总版主在器材贴发这个跟器材毫无关系的口水帖,违规了,怕是应该自我检讨下的。大内斑竹,请主动删除本帖。这贴完全和器材无关,作为制定规则的版主,不该发这里的。还请自觉删除本帖,还球友安宁。具体规则请见置顶大内斑竹啊,几千个精英球友满怀希望的看着您呢,还请你主动尊重您亲手制定,亲自发布的规则。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无标题.jpg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4 10:30:00编辑过]

我住的地方下面有个交通警示牌,规定的是“禁止长时或临时停车”,昨天,有一辆警车开到那里,我一看,原来是来宣传交通安全的,这车在那停了一上午,哥们,你说我是不是该去告诉他们:“这里不允许停车,你们违章了,赶紧开走!”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0: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0: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0: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angfeng    时间: 2011-12-24 11:13
QUOTE:
以下是引用ameter100在2011-12-24 10:50:00的发言:
当然该告诉他赶紧移走啊,哥们。交警们在您住的地方竖那牌子的时候,就是为了宣传需要还专门在隔壁开辟了一块宣传专用地。你说这警车有专门宣传的地方不去,非得挑不该去的地方停,你说是不是有问题。其实,您要觉得警车就可以到处停去搞啥所谓宣传,那也行。要不然,咱把那宣传专用地给撤了?否则,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嘛。

宣传专用地???那在几百公里外,说给谁听。。。。???要宣传,当然要在公众聚集的地方,不过你放心,不用我说,宣传完了,有了效果后,警察叔叔会自己把车开走的。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1: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angfeng    时间: 2011-12-24 11:24
QUOTE:
以下是引用ameter100在2011-12-24 11:19:00的发言:
楼上朋友,你可不能这么说的。你自己都说了公示的规定人人都要遵守,难道您当您这话和大内版主置顶的规则是放Pi (这词不好听,不和谐,我用拼音代替)啊。难道器材版不需要个清净么?您的意思,就非得搞到这里来搞口水战,看的人越多越好?最后搞个公众围观、交通堵塞就爽了?再说了,又不是围观啥好事情,围观个总版主带头违规,有意思么?都贵宾了,有些话靠墙想想以后再说,嘿嘿。 BTW:您别老侮辱大内版主的智商好吧?大内版主在制定版规的时候会把宣传专用地弄到几百公里地以外,没人看的地方去?反正,您这么说了,说明不是大内版主傻,就是您傻,嘿嘿。个人觉得能当版主,亲自制定规则的人不会傻。(别生气啊,傻这词,我是当善意开玩笑用的)

挑拨是没有用的,不知道您的年龄,我工作已经十年了,每天都要动到心眼,说难听点,就是要勾心斗角。所以我很珍惜这个爱好,也很珍惜在精英的经历。

你的目的不就是说大内发这个贴与器材无关吗?所以大内也应该被锁定对吗?有话直接说,不必转弯抹角。。。。你自己觉得你的提议有意义吗?如果你是个已经参加工作的人,我就不继续说了,如果你还是个学生,我想告诉你,以后在工作中你保持这样的工作态度就对了,看好你哦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1: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1: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angfeng    时间: 2011-12-24 11:39
QUOTE:
以下是引用ameter100在2011-12-24 11:31:00的发言:
哈哈,年龄和规则木有啥关系啊。你说你也是,没事拿工龄10年来吓唬人,这个东西跟这个事情有一毛钱关系么?都说了请靠墙想想以后再说话,你看,我就不说自己工龄多少另外,您的文字理解能力可能差点意思,估计从事这方面工作太少,或者工作时一般是自己干自己,闷头干那种吧(也许我猜错,但这不重要)。请仔细看看我的文字(不行就百度下),我的意思是:好好一个器材版,搞这么乱干啥?还是版主带头搞乱。规则现成的,首先请版主切了这些口水帖,然后请版主把开口水帖的一概全锁,管他是Prince还是版主呢。这不但关系到版块是否清净的问题,还关系到版主亲自制定的规则是否是个Pi(我又得用拼音)的问题,甚至还关系到您的文字理解能力以及是否靠墙想好了再说话的问题。唉,不说了,真心看美剧去了。我觉得我也没法表达得更清楚了(假如您还看不懂的话,实在不懂的话,您靠墙仔细想下,再不行,您百度或者翻字典。) BTW:各位平安夜快乐!

我理解能力不好,书读得少,需要您多指教。

 

其实不用冠冕堂皇说那么多,尾巴早露出来了。。。。你的意思看贴的都明白,建议您直接和总版上面的领导联系申述。这个论坛,谁做版主和我都没关系,我一样上。您要待不住,趁早了,不然就没车啦。

 

口水贴?一个出台的规定,大家支持就是了,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异议?是谁在口水???


作者: ameter100    时间: 2011-12-24 11: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angfeng    时间: 2011-12-24 11:51
QUOTE:
以下是引用ameter100在2011-12-24 11:43:00的发言:
走喽,看美剧去喽。我八月才开始练球,才开始上精英,实在是不知道咋联系总版的领导。您贵宾的智商应该足够理解我这话是真的。(非常了得来了,需要请老师帮忙辩真假不?)另外,等您的二选一答案。回头是岸,你自己说的

慢走,是非自有公论,看帖的兄弟们会各有评说,我智商或许没你高,你这么高的智商都不明白这么浅薄的道理实在是我这低智商的人想不通的。。。。

 

不再回复了,省得说我口水。


作者: 雪岚    时间: 2011-12-24 11: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橙子87    时间: 2011-12-24 11:55
QUOTE:
以下是引用liangfeng在2011-12-24 10:43:00的发言:

我住的地方下面有个交通警示牌,规定的是“禁止长时或临时停车”,昨天,有一辆警车开到那里,我一看,原来是来宣传交通安全的,这车在那停了一上午,哥们,你说我是不是该去告诉他们:“这里不允许停车,你们违章了,赶紧开走!”

[em69]这话说得.......我看起来怎么就感觉特带有咱们天朝地方特色的官方乌龙笑话?[em65]这话到底是在侮辱版主们的智慧还是侮辱咱们这些平民的智慧啊?

在外国,就算是市长的专用车也没有特权.......

先说明,我没有偏帮任何一方。我就简单的就事论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24 11:58:54编辑过]

作者: 橙子87    时间: 2011-12-24 12:52
QUOTE:
以下是引用雪岚在2011-12-24 11:51:00的发言:
哥们,话不能这么说,什么叫替人强出头,精英我很久没来了,大内版主和其他人所尊称的P总跟我一点关系没有,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看,我是真的看不到事实,第一,版主把P总的ID锁了,也就是封锁了P总的发言权,我能了解的仅仅是从大内版主的一面之词,当然,还有些P总只言片语的文字段落,我确定那是事实的一部分,但我不确定那是事实的全部。第二,我没说版主蒙蔽我的双眼,请别强加在我身上,哥们我虽然是粗人,但说什么没说什么还是心里清楚的。第三,请不要用你们这个词,我再次声明,仅代表个人观点,再说,P总他们做了什么,我是不知道,他们到底骂没骂版主,和我无关,我只是表达我个人的观点,我相信我还是有这个权利的,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支持这个哥们的意见。

首先,我也说明下我的立场,我保持中立。我讲这话只针对事不针对人,也没有任何利益驱动我去偏帮任何一方的必要。我就事论事而已。

坦白说,我在大家存在争议的那个Q群里面,我也和那个PP有过接触,也有个一次交易。但是,我需要说明的事,我并不会因为此事就有所偏颇。我还是我自己,我有我自己的看法。

撇开私人感情来说,单纯从第三方角度出发来说。

无论大内还是PP,我觉得双方都存在言语不适当的问题。首先,PP那句什么搬家的话,的确存在些许个人色彩略有不当。然而,大内版主的回复也略有争议,讲话的话语中也的确带有些许酸溜溜的意思。这又何必呢?我的个人看法,注意,是我个人的看法。就按古时县官判案,各打五十大板。呵呵

在这里,我给大内版主的劝告是,既然当上了总版,就应该有容人之量,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之道理。我给PP的劝告是,作为事件的另外一方,应该懂得换位思考之道理,也应该考虑到作为版主的难处。

最后,关于所谓不能发布Q群的规定。我个人看法是,如果可以,精英可以尝试破旧立新,建立属于自己品牌的精英Q群。

关于论坛人气的考虑,我觉得根本没必要。Q群和论坛本来就没有矛盾,因为论坛的功能是Q群所不能比拟的,反过来Q群的功能也是论坛所不能代替的。论坛和Q群,完全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之效果。

 






欢迎光临 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https://bbs.cnpingpa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