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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000请保留两天 天木和老乐请进000 [打印本页]

作者: 树的心灵    时间: 2012-4-18 12:47
标题: 000请保留两天 天木和老乐请进000

 夜阑人静 给了我很多心灵休息的时间 回首这几天件件锁事 很多时候总希望自己保持强势 这样很容易跟人产生纠结 想想 也许是我想的太多太复杂 我自己很好顺清楚的线给打死结了 老妖你也别生气 我确实不该在体育器材方面搞生意头脑 就算我挣了 也就那么几百块钱 也发不了财 我有我不对的地方

天木 怎么说来的  我承认 对你有点极端 认为你一切都是坏的 认为你自己约束别人 不管管自己 曾心里不服气的想 你自己容不下砂子 我还给你补了一句是不是喝水都会塞牙缝啊 但是回头想想你们版主也不容易啊 但凡是人 都会犯错 乐 但愿我这些话你能满意 一切都结束吧 但愿我那个号的消失 能换来息事宁人 以后本人想把这种强势放在工作上 但愿不会在纠结了

       


作者: 直板小将    时间: 2012-4-18 12:51
什么情况?
作者: l7891x    时间: 2012-4-18 12:51
QUOTE:
以下是引用树的心灵在2012-4-18 12:47:00的发言:

 夜阑人静 给了我很多心灵休息的时间 回首这几天件件锁事 很多时候总希望自己保持强势 这样很容易跟人产生纠结 想想 也许是我想的太多太复杂 我自己很好顺清楚的线给打死结了 老妖你也别生气 我确实不该在体育器材方面搞生意头脑 就算我挣了 也就那么几百块钱 也发不了财 我有我不对的地方

天木 怎么说来的  我承认 对你有点极端 认为你一切都是坏的 认为你自己约束别人 不管管自己 曾心里不服气的想 你自己容不下砂子 我还给你补了一句是不是喝水都会塞牙缝啊 但是回头想想你们版主也不容易啊 但凡是人 都会犯错 乐 但愿我这些话你能满意 一切都结束吧 但愿我那个号的消失 能换来息事宁人 以后本人想把这种强势放在工作上 但愿不会在纠结了

       

这话说得,怎么听着那么有胀气的感觉。。。


作者: 树的心灵    时间: 2012-4-18 13:00
那要怎么改才能顺气 赐教 愿闻其详
作者: sht4006    时间: 2012-4-18 13: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iqun1983    时间: 2012-4-18 13: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老收    时间: 2012-4-18 13:21

我看好像真是那颗树回来了

 

到底事情是如何一个情况呢??

 

和谐和谐


作者: 乒乓巡友    时间: 2012-4-18 13:27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年纪轻,不要冲动,多听少说多琢磨。
作者: wenroudao3    时间: 2012-4-18 13:28

  坚决不同意楼主观点,砸你鸡蛋,让你长记性!

为一点小利,对球友谎话连篇。还有啥好辩护的。

君子可以欺之以方,难罔以非其道。不可以把不合情理的事去欺骗。靠谎话套微末小利难合情理。如此蝇头小利,你仍乐此不疲。难免让人联想,生活中你是何等人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4-18 13:33:29编辑过]

作者: 风铃夜雨    时间: 2012-4-18 13:59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em1002]


作者: 止步水    时间: 2012-4-18 14:01
楼主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已经很难得了,以后改正呗,大家就别再揪住人家的小辫子不放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对不?
作者: 止步水    时间: 2012-4-18 14:01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xintair    时间: 2012-4-18 14:06
和谐社会,和谐论坛
作者: 因为酷走错路    时间: 2012-4-18 14:10
围观。不帮顶。
作者: liufuliang    时间: 2012-4-18 14:12
人非圣人,能改就好[em1002]
作者: STIGA杀生丸    时间: 2012-4-18 14:16
经一事长一智,希望楼主明白。
作者: 狂飙王680    时间: 2012-4-18 14:23

不止一次了,还是不来论坛混了


作者: willliou    时间: 2012-4-18 14:30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l7891x    时间: 2012-4-18 15:24
QUOTE:
以下是引用树的心灵在2012-4-18 13:00:00的发言:
那要怎么改才能顺气 赐教 愿闻其详

一棵树 怎么说来的 我承认 对你有点极端 认为你一切都是坏的 认为你自己忽悠别人 不管管自己 我还给你补了一句是不是吃瓜子都会吃出你个臭虫啊 但是回头想想你们倒卖也不容易啊 但凡是人 都会犯错

 

好了,一棵树大夫,请问你看到这段话是否顺气了。


作者: 爱似流星    时间: 2012-4-18 15:44
QUOTE:
以下是引用风铃夜雨在2012-4-18 13:59:00的发言: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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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支持10楼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dongjinshui    时间: 2012-4-18 15:56
人非圣人,能改就好,改改改改
作者: 34zx    时间: 2012-4-18 16:02
QUOTE:
以下是引用止步水在2012-4-18 14:01:00的发言:
浪子回头还金不换!

[em1002]


作者: 俺去你家拉呱    时间: 2012-4-18 16:03
QUOTE:
以下是引用sht4006在2012-4-18 13:11:00的发言:
楼主莫非是“好大一棵树”


作者: 倚天剑屠龙刀    时间: 2012-4-18 16:45
QUOTE:
以下是引用风铃夜雨在2012-4-18 13:59:00的发言: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同意


作者: yinhua-2011    时间: 2012-4-18 17:02
[em1015]
作者: loneagle888    时间: 2012-4-18 17:49
QUOTE:
以下是引用风铃夜雨在2012-4-18 13:59:00的发言: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1


作者: 老收    时间: 2012-4-18 18:27
放下蝶王,立地成佛
作者: 树的心灵    时间: 2012-4-18 18:34

老收 你的蝶王能放下 我愿高价收


作者: yiqun1983    时间: 2012-4-18 18: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aulboy    时间: 2012-4-18 19:00
QUOTE:
以下是引用风铃夜雨在2012-4-18 13:59:00的发言: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备是这种违法道德的事情,我觉得IP一定要封,不能解除,知错了,可以换个IP重新开始,如果做错事情就来道个歉就可以抹除,那还要版规干什么,这次的事件很恶劣,一定要封。


作者: paulboy    时间: 2012-4-18 19:01
  坚决不同意11楼观点,砸你鸡蛋,让你长记性!
作者: paulboy    时间: 2012-4-18 19:17
QUOTE:
以下是引用l7891x在2012-4-18 15:24:00的发言:

一棵树 怎么说来的 我承认 对你有点极端 认为你一切都是坏的 认为你自己忽悠别人 不管管自己 我还给你补了一句是不是吃瓜子都会吃出你个臭虫啊 但是回头想想你们倒卖也不容易啊 但凡是人 都会犯错

 

好了,一棵树大夫,请问你看到这段话是否顺气了。

倒卖确实不容易,在对倒卖大力打击的精英论坛里,作为一个有前科的骗子,还敢倒卖,需要很大的勇气,说明一棵树是一个“勇者”;本次倒卖行动还经过了精心设计,多种倒卖手段浓缩在一起,环环相扣,一次倒卖要赚好几笔,同时骗好几个人,如此高智商的行骗手段,说明一棵树是一个“智者”;在行骗行为曝光后还强力自辩,想把责任推给其他人,把自己变成受害人,是别人逼它行骗的,如此牵强无力的言语也能说出,说明一棵树是一个“强者”;现在又不要脸的来认错,而且还说的如歌如泣,作为一个上有老母,下有小崽的成年人,在脸已经丢了的情况下,还能不要脸了,能屈能伸,说明一棵树是一个“大丈夫”。


作者: gc88185577    时间: 2012-4-18 19:20
QUOTE:
以下是引用paulboy在2012-4-18 19:00:00的发言: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备是这种违法道德的事情,我觉得IP一定要封,不能解除,知错了,可以换个IP重新开始,如果做错事情就来道个歉就可以抹除,那还要版规干什么,这次的事件很恶劣,一定要封。

[em1002]


作者: 凑个热闹    时间: 2012-4-18 19:21
大树的歉意很明确    精英的宗旨就是交流当然是没有盈利的哦所以 我可以接受大树的歉意  另我表明观点和大树没有任何联系 希望保留这棵大树  总会好过那些知错不改的朋友还没有收到制裁的吧 哈哈哈哈 个人观点
作者: 困困    时间: 2012-4-18 19:26
拜拜
作者: l7891x    时间: 2012-4-18 19:40
抱歉,我是没从这段话里看出丝毫歉意。很少见到这样道个歉还指名道姓夹枪带棍的样子。
作者: paulboy    时间: 2012-4-18 20:25
QUOTE:
以下是引用凑个热闹在2012-4-18 19:21:00的发言:
大树的歉意很明确    精英的宗旨就是交流当然是没有盈利的哦所以 我可以接受大树的歉意  另我表明观点和大树没有任何联系 希望保留这棵大树  总会好过那些知错不改的朋友还没有收到制裁的吧 哈哈哈哈 个人观点

这个事件和你又没有关系,你接受它的歉意有什么用,你果然是来“凑个热闹”。


作者: 千年老妖    时间: 2012-4-18 20:59

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个最怕的同学,印象非常深刻。

他外号叫“狐狸子”,有一次老师想找他家访,他把老师绕县城兜了一圈,也没见着家长,气得老师再也不理他了,可见其极其狡诈的品性。

没有哪个同学或者老师喜欢他,他太能来事了,没有谁没给他忽悠过的。

我是最怕他的。小的时候没什么玩,玩集邮。我说文革邮票很值钱,他说能搞到很多,我说你能搞过来,我就用我小胖猪储的钱买。

没想到他真的搞来了。我乖乖地掏钱买!因为他知道我讲话算数。他拿了钱去买烟抽了!后来,他舅拎着他的耳朵来把邮票要回去了!

大概前几年吧,我回到老家乒乓球馆,看到一个小家伙在练乒乓球,打得很棒。我当年的一个同学说,这个是“狐狸子”的儿子啊,是县体校里练得最好的一个。

我问,“狐狸子”如何了?同学说,是县乒协的副会长啊,县里有名的老板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4-18 21:06:28编辑过]

作者: 老收    时间: 2012-4-18 21:15
这个帖子越来越感觉是在看小说啦
作者: arrrrrrr    时间: 2012-4-18 21:21
我要是楼主,打死我也不来你们精英了,哼哼!
作者: 我是6    时间: 2012-4-18 23:39
要是真有悔意,大家就给他个机会,但是要是有人再说这棵树有什么不好现象,那就他自己自尽去吧!省得大家浪费口舌。还有看不惯他的可以不和他打交道嘛!大家觉得怎么样啊?
作者: 树的心灵    时间: 2012-4-19 00:03
QUOTE:
以下是引用止步水在2012-4-18 14:01:00的发言:
楼主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已经很难得了,以后改正呗,大家就别再揪住人家的小辫子不放了,杀人不过头点地,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对不?

兄弟 本想送你花 可惜我等级少了 我记住你了 谢谢你朋友 心里感谢


作者: 树的心灵    时间: 2012-4-19 00:17

如果我不是诚心来道歉的 我可以选择不发贴 我可以选择沉默 免得引来口舌之争 表达不清 本人知识有限啊  也请大哥大姐们口下留情 还是老话 息事宁人吧  接下来我不跟了 再跟又斗上嘴了 可累了


作者: zzzzzz……    时间: 2012-4-19 00:19
思想污秽的人说的再好听也掩盖不了本性的
作者: 非常的乒乒    时间: 2012-4-19 06:19
看来东郭先生不少啊,中国的法制上不去,犯罪分子屡改屡犯,根基很深啊,悲哀。。。。。。拐了拐了拐了
作者: 非常的乒乒    时间: 2012-4-19 06:22
说实话,我绝对不相信做了这样事的人会改什么,只会变本加厉,因为是人品问题、本性问题,江山易改
作者: wwjjmm100    时间: 2012-4-19 07:53
QUOTE:
以下是引用arrrrrrr在2012-4-18 21:21:00的发言:
我要是楼主,打死我也不来你们精英了,哼哼!

可惜你不是啊!哎


作者: 俺去你家拉呱    时间: 2012-4-19 08:35
QUOTE:
以下是引用树的心灵在2012-4-19 0:17:00的发言:

如果我不是诚心来道歉的 我可以选择不发贴 我可以选择沉默 免得引来口舌之争 表达不清 本人知识有限啊  也请大哥大姐们口下留情 还是老话 息事宁人吧  接下来我不跟了 再跟又斗上嘴了 可累了

给个机会,以观后效吧!货真价实,低买高卖本无可厚非,但买空卖空就不对了。以后吸取个教训吧!个人观点。


作者: yyyydsh11    时间: 2012-4-19 08:45
哎,如果是初犯或可以原谅,问题是他有过机会,从医生到大树,本性未改,估计也改不了
作者: 乐在其中    时间: 2012-4-19 08:46
…………………………………………………………………………
作者: 狂飙王680    时间: 2012-4-19 08:56
QUOTE:
以下是引用非常的乒乒在2012-4-19 6:22:00的发言:
说实话,我绝对不相信做了这样事的人会改什么,只会变本加厉,因为是人品问题、本性问题,江山易改

支持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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