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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发球的一点感想 [打印本页]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1:15
标题: 关于发球的一点感想
网上找到的合法发球的规则:
合法发球
(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执拍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球应是静止的,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和比赛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4)从抛球前球静止的最后一瞬间到击球时,球和球拍应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
(5)击球时,球应在发球方的端线之后,但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手臂、头或腿除外)离端线最远的部分;
(6)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7)如果裁判员怀疑发球员某个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并且他或者副裁判员都不能确信该发球动作不合法,一场比赛中此现象第一次出现时,裁判员可以警告发球员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管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9)无论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他将被判失一分,无需警告;
(10)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予执行,但须在赛前向裁判员说明;
从上面的规则看来,我不想谈及丁宁的发球违例与否,而是仅仅针对规则来说,不得使球旋转这
一要求,基本上就判了高抛发球死刑了,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高抛发球的时候,球向上抛起是不可能避免旋转的,而且这个旋转非常强烈。如果有人看了福原爱和
石川的比赛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这个情况。奥运转播是有一个正上方机位的,福原爱被淘汰那场,央视导播也多次在福原爱发球时切换了顶部机位镜头,可以明确看
到,福原爱的高抛发球,球在上升过程中的旋转非常强烈,大概因为抛球要高,抛球要直等原因。如果这样,基本上高抛发球都要被判罚违例了,这个旋转的合力效果远
远大于抛球不垂直。
另外,我个人觉得是否违例,完全取决于裁判本身对规则的理解和裁判对发球的观察。这些裁判对规则的理解水平暂且不谈,就对发球的观察来说,下蹲发球就处于劣势。因为就抛球的垂直度及高度的问题,尤其是垂直度,下蹲发球本身如果出现抛球不直,基本上就是由前向后抛球,而这时侧面的裁判看起来是非常清楚甚至放大的,而其他的发球方法,基本上是由一侧向另一侧抛球,裁判观察起来就不是太清楚了,所以下蹲发球就其发球本身就带有被更加苛刻的情况。
最后,个人觉得在乒乓球这个球速快,反应快的运动中,鹰眼的引入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才是对竞技比赛公平的体现。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点见解,供大家讨论,谢谢!
作者: 乒乓老小子 时间: 2012-8-2 11:30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snrz001 时间: 2012-8-2 11:32
说得好.体育竞技本应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
作者: fwy12350 时间: 2012-8-2 11:42
高抛球也可以抛出不带转的球! 虽然我球技不怎么样,对发球一直严格要求自已.
作者: yang2812399 时间: 2012-8-2 12:03
4楼真是一根筋,楼主说的是不可能避免旋转,就像不可能发出绝对的下旋一样,你要是抛球不转你就是神了,顶楼主!
作者: abc16 时间: 2012-8-2 12:07
规则的原意应该是出手的瞬间不得产生旋转。
作者: wuchuhuibing 时间: 2012-8-2 12:24
我觉得大家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丁宁打球这么多年,之前的比赛中几乎没有因为发球被判罚过,而在这次的奥运会去判了,这怎么解释?无非两种解释,一是丁在奥运会上的发球有变化,以前比赛的发球都没不违例,而在奥运会上的发球是违例的,这当然逃不过裁判的法眼;二是两种比赛的判罚尺度不一.如果说奥运会的判罚严格,那就相当于说世界杯世锦赛的判罚不严格,同样是国际顶极赛事,同样都是国际级裁判,这样的理由明显站不住脚.另外还有一个事实需要注意:如果只有一个裁判做出这样的判罚,这可以当成偶然性事件,很好理解,而丁宁的多场比赛被不同的裁判同时判罚,这只能证明一个事实----奥运会开赛之前裁判内部就已经对丁宁的发球达成了一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再结合奥运会和世界杯的不同尺度,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2:27
以下是引用abc16在2012-8-2 12:07:00的发言:
规则的原意应该是出手的瞬间不得产生旋转。
晕,如果出手瞬间没有旋转,在抛出以后,怎么会有旋转,球在空中,如果没有旋转,就只有竖向的重力和空气阻力,都是正对球心的,根本不可能在出手时无旋转,出手后旋转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2:43
以下是引用wuchuhuibing在2012-8-2 12:24:00的发言:
我觉得大家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丁宁打球这么多年,之前的比赛中几乎没有因为发球被判罚过,而在这次的奥运会去判了,这怎么解释?无非两种解释,一是丁在奥运会上的发球有变化,以前比赛的发球都没不违例,而在奥运会上的发球是违例的,这当然逃不过裁判的法眼;二是两种比赛的判罚尺度不一.如果说奥运会的判罚严格,那就相当于说世界杯世锦赛的判罚不严格,同样是国际顶极赛事,同样都是国际级裁判,这样的理由明显站不住脚.另外还有一个事实需要注意:如果只有一个裁判做出这样的判罚,这可以当成偶然性事件,很好理解,而丁宁的多场比赛被不同的裁判同时判罚,这只能证明一个事实----奥运会开赛之前裁判内部就已经对丁宁的发球达成了一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再结合奥运会和世界杯的不同尺度,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
我发文的时候也说了,此文仅针对乒乓球发球的合法发球的一些感想,跟丁宁的判罚无关,今天关于这个的讨论已经很多了,这也是我参与了众多讨论后又重开一贴的原因。
另外,如果就丁宁的这个事件来说,我个人觉得这个判罚无论如何都是很难有那么严格的说服力,因为规则的表述是对抛球的高度要求是16cm(决赛的时候,裁判的手势应该是说丁宁抛球高度不足),而针对这么精确的一个规则表述,在没有鹰眼等相对准确的测量工具的前提下,这样的判罚实在让人很难心服口服。所以我才会在帖子的最后,希望能在乒乓球比赛中引入鹰眼技术,就像网球一样
而另一方面,对规则中的其他表述,那些没有精准数字表述的各种规定,反而应该是更容易在没有鹰眼的情况下掌握的,而那些条文的相关违例才应该是这些裁判更关注的,如发球抛球不够垂直,抛球后球体旋转等,而对此,裁判群视而不见。
所以综上所述,我个人觉得本次乒乓球女子比赛过程中,裁判的判决有一定的针对性,尤其是针对丁宁(好像有那中国队员开刀的嫌疑),而在前几次比赛的判罚后,裁判群已经形成了对丁宁的判罚惯性,再加上其他的参赛队员发球的其他方面的违例情况的视而不见,个人感觉此次裁判群体的裁判公正性不够,同时影响了比赛的公平性和观赏性。
作者: cocoan 时间: 2012-8-2 13:17
以下是引用wuchuhuibing在2012-8-2 12:24:00的发言:
我个人觉得本次乒乓球女子比赛过程中,裁判的判决有一定的针对性,尤其是针对丁宁(好像有那中国队员开刀的嫌疑),而在前几次比赛的判罚后,裁判群已经形成了对丁宁的判罚惯性,再加上其他的参赛队员发球的其他方面的违例情况的视而不见,个人感觉此次裁判群体的裁判公正性不够,同时影响了比赛的公平性和观赏性。
好像是有点这个意思,不管怎么说,裁判的这些个动作最终断送了一场本该精彩至极的比赛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3:22
以下是引用cocoan在2012-8-2 13:17:00的发言:
好像是有点这个意思,不管怎么说,裁判的这些个动作最终断送了一场本该精彩至极的比赛
是的,所以丁宁才会觉得不甘心,lxx估计也是兴奋跟无奈共存吧,希望这个不会影响到团体的发挥
作者: fuwei 时间: 2012-8-2 13:35
好文章,长了不少见识,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wuchuhuibing 时间: 2012-8-2 14:21
以下是引用niudao在2012-8-2 12:43:00的发言:
另外,如果就丁宁的这个事件来说,我个人觉得这个判罚无论如何都是很难有那么严格的说服力,因为规则的表述是对抛球的高度要求是16cm(决赛的时候,裁判的手势应该是说丁宁抛球高度不足),而针对这么精确的一个规则表述,在没有鹰眼等相对准确的测量工具的前提下,这样的判罚实在让人很难心服口服。所以我才会在帖子的最后,希望能在乒乓球比赛中引入鹰眼技术,就像网球一样
昨天的比赛第四局丁宁发下蹲发球被罚,之后电视有一个慢镜头回放,以我个人的目测,抛球高度应该不超过16mm.之所以觉得不公在于,这之前的重大国际赛事都没有判,而奥运会却这样判罚,明显的尺度不一.所以我极其怀疑在奥运会开始之前,有哪个国家向奥运会执法裁判提交过什么东西,才会导致这样针对性的判罚.
作者: 西门腊肉 时间: 2012-8-2 14:35
这样的发球 裁判如果不判,我觉得反而是对乒乓球的不公!中国乒乓球的发球不规范的人太多了!!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5:27
我对裁判判罚违例没有什么抵触情绪,如果整个裁判群及乒联想整治整个乒乓球不规范的现状,我也是举双手欢迎的,不过在没有鹰眼这类精准测量设备接入以前,主观的围绕很难界定的抛球16cm这一规定来判罚,是有失公允的,尤其是其他不要求借助高科技手段就可以很容易掌控的违例情况,如不垂直抛球,抛球加转等并没有被比较严格的执行的大环境下。对这一情况,就很难不让人有其他想法,更加的凸显整个裁判群的判罚不公正。
同时,在借以增加观赏性等街口不停修改乒乓规则的国际乒联来说,在这么重大的国际赛事中采用这样的手法,尤其是在女单决赛上这样判罚,本身就严重影响了乒乓运动的观赏性,那其用心就更让人难以捉摸了。
综上,我认为在本次奥运赛场上突然严格要求合法发球(主要是针对丁宁的下蹲发球)这一做法,本质上并不是纯粹的严格执行比赛规则,其本意让人质疑,裁判群的执法严肃性,公正性,公平性都让人质疑。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6:17
以下是引用wuchuhuibing在2012-8-2 14:21:00的发言:
另外,如果就丁宁的这个事件来说,我个人觉得这个判罚无论如何都是很难有那么严格的说服力,因为规则的表述是对抛球的高度要求是16cm(决赛的时候,裁判的手势应该是说丁宁抛球高度不足),而针对这么精确的一个规则表述,在没有鹰眼等相对准确的测量工具的前提下,这样的判罚实在让人很难心服口服。所以我才会在帖子的最后,希望能在乒乓球比赛中引入鹰眼技术,就像网球一样
昨天的比赛第四局丁宁发下蹲发球被罚,之后电视有一个慢镜头回放,以我个人的目测,抛球高度应该不超过16mm.之所以觉得不公在于,这之前的重大国际赛事都没有判,而奥运会却这样判罚,明显的尺度不一.所以我极其怀疑在奥运会开始之前,有哪个国家向奥运会执法裁判提交过什么东西,才会导致这样针对性的判罚.
个人觉得目测.....毕竟16cm只有4个乒乓球的高度,没有科学的证明就武断判罚还是很难让人服气,更何况后面还有团体赛要打,如果这个问题国乒不去跟裁判群弄清楚的话,总觉得团体要吃大亏
作者: wuchuhuibing 时间: 2012-8-2 19:04
以下是引用niudao在2012-8-2 16:17:00的发言:
个人觉得目测.....毕竟16cm只有4个乒乓球的高度,没有科学的证明就武断判罚还是很难让人服气,更何况后面还有团体赛要打,如果这个问题国乒不去跟裁判群弄清楚的话,总觉得团体要吃大亏
静态的情况下,我绝对可以目测出16cm,误差正负5mm之内.我刚做了个实验,在纸上画了一条线,用尺一量,正好16,呵呵.动态的情况下,没有这么准,但也可以大致判断.昨天的比赛中回放时发球确实不够16.裁判的判罚没有问题.我只是觉得之前的大赛中都不判,而在奥运上判得又这么严,让人很不爽.刚才的比赛中,肥皓又被判了一个.
作者: abc16 时间: 2012-8-2 19:11
抛高一点又不会怀孕~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2 19:40
王皓被判了一个,看情况不像是抛高不足,更像是不垂直
另外,仔细观察了一下,奥恰的下蹲发球,有相当一部分的抛球也有问题,抛高够不够我目测不准,不过垂直的问题是很明显的,他是在台靠左1/5-1/4的地方抛球,击球位置基本靠近1/2球台,如果这样都没有被判,那丁宁的判罚就明显的不公平了
个人觉得裁判的判罚是有针对性的,国乒团体赛一定要有所防范
最后说一个,很怀疑这些裁判对乒乓球的理解有多深,感觉更多的不是专业从事乒乓球的,这种非领域从事人员的裁判在国外很常见,所以非常怀疑其执法能力
作者: 飘香雪海 时间: 2012-8-8 14:50
精英越来越强大了!由衷地表示祝贺!
作者: step_ok 时间: 2012-8-8 15:44
其实发球相对正规的是李晓霞和萨姆索诺夫。
作者: niudao 时间: 2012-8-8 16:03
[em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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