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世乒赛团体塞,王越古因发球被判而不满,导致比赛中断数分钟之后,在奥运女单对决上,发球判罚再次成为了焦点。
其实惹出这么多争议的原因,不是简单的有没有违例,或者该不该判,而是应该切实考虑一下增加复查、核查的方式来确认判罚的必须性的问题了。
其实现在的科技手段,完全是有条件做到即时重放,重新核对画面的。但是完全没有去这么做。即使是奥运会这样的四年一次的比赛上,也是如此。如果当时裁判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违例的画面,那我想判一局判11个违例罚分,丁宁都无话可说。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我想丁宁愤怒的是:凭什么一个不知所谓的裁判的一个印象,就能悍然拿掉我一分?如果这个判断是错的呢?如果这一分是误判,那我该到哪喊冤去?
一场或许一个人一生只能拼搏一次的球,却被一个人用印象决定了它的胜负?可悲?可叹?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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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的判罚,必须要有铁证如山来支持。否则何以服众?就像法官用不充分的证据判罚死刑一样,让人如何心服口服?
说的好,为什么只判丁宁,那么多选手都不判?判了可以为什么人家平静一下心情都给两个牌?!懦弱的中国乒协!
我觉得可以把规则这样改:
裁判觉得某个发球有问题,可以判,但是一旦球员提出疑义必须立即查看录像,找出切实的违例的图像证据,然后才能判分。
不然这样的判罚,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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