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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奥运评球】:丁宁发球动画,大家看看,丁宁的发球到底是否违规 [打印本页]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3 23:12
标题: [讨论]【奥运评球】:丁宁发球动画,大家看看,丁宁的发球到底是否违规
丁宁在女单决赛中三次被判,丁宁泪洒赛场,很多球迷都为丁宁鸣不平,甚至国乒教练孔令辉也公开抨击了主裁判,那么让我们看看这三个被判的发球的动画,看看到底是否违规。以下是三次判罚的发球动画。
第一个,哪是垂直向上抛球啊?抛的角度竟然大约有45度,挺漂亮的弧线,但完全不符合规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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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手抬得比较高,但球离手后的距离很短,完全没有1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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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抛球时向上的高度不足,是稍抛一点,然后手向下沉的,显得击球时球和手之间的距离很大,实际球向上的高度没那么大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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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mking 时间: 2012-8-3 23:21
高度感觉应该够了
16cm没多高
第一个明显斜的厉害
有人说丁宁砍式发球是合力,看第三个动画,感觉不是啊
作者: 始于普木 时间: 2012-8-3 23:22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3 23:23
以下是引用zzmking在2012-8-3 23:21:00的发言:
高度感觉应该够了
16cm没多高
第一个明显斜的厉害
有人说丁宁砍式发球是合力,看第三个动画,感觉不是啊
手完全是跟上去的,怎么会有16厘米啊?
作者: zzmking 时间: 2012-8-3 23:26
16cm 大概就是手张开的长度,确实没多高
我觉得只要抛下应该就差不多够了。另外这个也是个很难判断的吧。
关键是另外有人提出,丁宁的砍式发球,是在球的上升期,用拍子往下砍形成合力。
我看第三个动画,应该不是啊,她还是在下降期砍的吧。
请高手出来解释下。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3 23:30
以下是引用zzmking在2012-8-3 23:26:00的发言:
16cm 大概就是手张开的长度,确实没多高
我觉得只要抛下应该就差不多够了。另外这个也是个很难判断的吧。
关键是另外有人提出,丁宁的砍式发球,是在球的上升期,用拍子往下砍形成合力。
我看第三个动画,应该不是啊,她还是在下降期砍的吧。
请高手出来解释下。
丁宁的砍式发球,被判的这个球俺也看不出有问题。感觉应该是下降期。
作者: 倚天剑屠龙刀 时间: 2012-8-3 23:35
楼主介绍得很具体,学习了,谢谢!
作者: 甜猪手 时间: 2012-8-3 23:37
前两个明显不规范;
最后一个被挡住了看不清,不乱说。
作者: 言雪光 时间: 2012-8-3 23:40
其实第一个球,丁宁并没有明显“往怀里”抛,她抛球只不过是垂直于手的抛球而已。很多运动员都这么抛,不完全是故意的,也不是为了刻意起到遮挡的目的。
蹲砍,只是因为撤手的方向会影响判断而已
作者: 阿修罗王子 时间: 2012-8-3 23:42
精英有这么好的写手,当然人气火爆!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3 23:43
以下是引用言雪光在2012-8-3 23:40:00的发言:
其实第一个球,丁宁并没有明显“往怀里”抛,她抛球只不过是垂直于手的抛球而已。很多运动员都这么抛,不完全是故意的,也不是为了刻意起到遮挡的目的。
蹲砍,只是因为撤手的方向会影响判断而已
晕死,第一球那么明显,还不是往怀里抛?
作者: 弄花香满衣 时间: 2012-8-3 23:46
[em1002]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00:59
楼主,你在写这个贴子之前就已经想替那个洋婆子说话了,对不?
你知不知道16CM多高,我告诉你,也就是一个球板的高度。我看不出哪个不够。当然你可以坚持认为不够,当然还有更好的办法:既然你做了动画,说明你是认真的,那么你完全可以进一步一张一张截下来慢放(这个我不会,要不我可以代劳),找出球离手点和最高点的准确位置,在对比丁宁手里球板的高度,应该更能说明问题。
说到抛球,你知道规则里是怎么写的么?我再来告诉你,叫做“尽量垂直上抛”,什么叫“尽量”,为什么不写“必须”,就是允许有一定的弧度,弧度到底是多少,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莎啦啦说的似乎是45度,但是这个45度怎么算?是算抛出角,还是算从起抛点到最高点的连线?如果说的是抛出角,那绝对大于45度,只要是球体在掌心正向上的手掌上自由抛出基本都会合格,想不合格都不可能;即使算连线我觉得动画中丁宁的也肯定大于45度,抛出的有没有弧形并不是裁判的依据。
说到底,规则本身就是糊里糊涂,用这样的一个规则,在误差和主观偏差无限大的裁判手里,能判明白就奇怪了!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01:03
至于蹲砍,更是一个标准的好球,前面已经有帖子分析过了,你可以找来看看。
告诉你一个乖: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别和全体中国人为敌!
再告诉你一个事实:是外国的月亮就比中国圆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作者: zzmking 时间: 2012-8-4 01:52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1:03:00的发言:
至于蹲砍,更是一个标准的好球,前面已经有帖子分析过了,你可以找来看看。
告诉你一个乖: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别和全体中国人为敌!
再告诉你一个事实:是外国的月亮就比中国圆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别激动,别上纲上线
理性讨论问题
作者: 弄花香满衣 时间: 2012-8-4 08:21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弧光 时间: 2012-8-4 08:32
各执一词,到底是对是错,现在还是个谜。
作者: qwertxxx 时间: 2012-8-4 08:41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1:03:00的发言:
至于蹲砍,更是一个标准的好球,前面已经有帖子分析过了,你可以找来看看。
告诉你一个乖: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别和全体中国人为敌!
再告诉你一个事实:是外国的月亮就比中国圆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罚死也不服,谁也没办法。
作者: zql2303 时间: 2012-8-4 08:56
楼主概括得太精辟了,收藏了!
作者: 刘小t 时间: 2012-8-4 08:56
都没完了,事
作者: zql2303 时间: 2012-8-4 09:03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1:03:00的发言:
至于蹲砍,更是一个标准的好球,前面已经有帖子分析过了,你可以找来看看。
告诉你一个乖: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别和全体中国人为敌!
再告诉你一个事实:是外国的月亮就比中国圆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与全体中国人为敌?呵呵,你想多了
作者: 东北大汉 时间: 2012-8-4 09:09
好文章,长了不少见识,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塞翁 时间: 2012-8-4 09:14
遇到严格一点的裁判,危险。
作者: zql2303 时间: 2012-8-4 11:00
说到抛球,你知道规则里是怎么写的么?我再来告诉你,叫做“尽量垂直上抛”,什么叫“尽量”,为什么不写“必须”,就是允许有一定的弧度
不可以自己窜改规则啊!!!!
看一下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bbq/331824.htm
1.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尽量是可做可不做,不是必须。这位兄弟是真的没去看规则,还是故意修改?
那个发球也叫几乎垂直的话,全世界人民都笑了。
作者: zql2303 时间: 2012-8-4 11:09
什么叫“尽量”,为什么不写“必须”,就是允许有一定的弧度,弧度到底是多少,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莎啦啦说的似乎是45度,但是这个45度怎么算?是算抛出角,还是算从起抛点到最高点的连线?如果说的是抛出角,那绝对大于45度,只要是球体在掌心正向上的手掌上自由抛出基本都会合格,想不合格都不可能
要是沙拉拉说过这种低级得不能再低级的话,那他就真是傻啦啦了。
作者: jpwrj 时间: 2012-8-4 11:10
没有大于15厘米
作者: 人生如烟 时间: 2012-8-4 13:09
通过看动画,感觉丁宁确实发球有问题啊,特别是第一个,往怀里抛的,好像她经常这么发啊。靠,她的教练平时怎么要求她的?施之皓干嘛去了?
作者: jpwrj 时间: 2012-8-4 13:16
一直寻找答案,终于找到了。谢谢!
作者: 孙康军 时间: 2012-8-4 14:02
丁宁发球投机取巧之处,是很业余的,这与施之皓一直愦着她有关系,可以说是施之皓害了丁宁。
作者: johnnydepp 时间: 2012-8-4 16:29
挺楼主!!看视频就能看出问题,但是有些人的眼就是长脑门上去了。这个gif动画看得更清楚了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18:04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0:59:00的发言:
楼主,你在写这个贴子之前就已经想替那个洋婆子说话了,对不?
你知不知道16CM多高,我告诉你,也就是一个球板的高度。我看不出哪个不够。当然你可以坚持认为不够,当然还有更好的办法:既然你做了动画,说明你是认真的,那么你完全可以进一步一张一张截下来慢放(这个我不会,要不我可以代劳),找出球离手点和最高点的准确位置,在对比丁宁手里球板的高度,应该更能说明问题。
说到抛球,你知道规则里是怎么写的么?我再来告诉你,叫做“尽量垂直上抛”,什么叫“尽量”,为什么不写“必须”,就是允许有一定的弧度,弧度到底是多少,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莎啦啦说的似乎是45度,但是这个45度怎么算?是算抛出角,还是算从起抛点到最高点的连线?如果说的是抛出角,那绝对大于45度,只要是球体在掌心正向上的手掌上自由抛出基本都会合格,想不合格都不可能;即使算连线我觉得动画中丁宁的也肯定大于45度,抛出的有没有弧形并不是裁判的依据。
说到底,规则本身就是糊里糊涂,用这样的一个规则,在误差和主观偏差无限大的裁判手里,能判明白就奇怪了!
帅哥。你太先入为主了吧?丁宁只是这一场被判发球吗?只有你说的那个洋婆子认为丁宁的发球有问题吗?好像丁宁被判过好多场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14:29编辑过]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18:05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1:03:00的发言:
至于蹲砍,更是一个标准的好球,前面已经有帖子分析过了,你可以找来看看。
告诉你一个乖: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别和全体中国人为敌!
再告诉你一个事实:是外国的月亮就比中国圆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呵呵,你太激动了,不理性。有点气急败坏了。别人指出丁宁的错误就成了崇洋媚外了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18:44编辑过]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18:06
以下是引用zql2303在2012-8-4 11:00:00的发言:
不可以自己窜改规则啊!!!!
看一下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bbq/331824.htm
1.6.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
尽量是可做可不做,不是必须。这位兄弟是真的没去看规则,还是故意修改?
那个发球也叫几乎垂直的话,全世界人民都笑了。
您说的好,几乎垂直,这才是根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19:03编辑过]
作者: 刀无影 时间: 2012-8-4 20: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刀无影 时间: 2012-8-4 20: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八号当铺 时间: 2012-8-4 21:37
在我的印象中,两年前莫斯科举行的世乒赛团体比赛的半决赛上,丁宁就曾经被判过发球违例。
在本次奥运会比赛过程中,丁宁在1/8决赛对阵姜华珺、1/4决赛对阵福原爱、半决赛对阵冯天薇、决赛对阵李晓霞这4场比赛中,均被判发球违例,被4个不同的裁判在同一个问题上判罚,这恐怕很难归咎于个别裁判员执法的“尺度”,而应该说,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丁宁的一个“技术”问题。
作者: 八号当铺 时间: 2012-8-4 21:39
赛后丁宁接受采访时,提到在之前她参加的比赛中,都没有被判发球不合法,似乎这次奥运会的裁判在刻意为难她,而且国内的很多媒体以及资深评论人仿佛也很支持这样的质疑。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逻辑,之前的比赛没有被判发球不合法,这绝不能成为这次奥运会判罚不恰当的证明,判断这次裁判员的判罚是否恰当的唯一有效参考物就只能够是《乒乓球竞赛规则》。这就好比,我在公路上超速行驶,被警察拦下来之后,我不能对他说,你前面的警察都没有说我超速,所以你也不应该判我超速。鉴于丁宁多次被判,所以还是建议丁宁多从自身找原因。哭解决不了问题。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2:14
楼上诸位,难道都认为平面图像能客观表达三维立体坐标吗,调动一下自己的想象力吧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2:15
以下是引用快乐生活在2012-8-3 23:23:00的发言:
手完全是跟上去的,怎么会有16厘米啊?
透过身体,阁下都能看见手跟上去了,佩服!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2:19
以下是引用快乐生活在2012-8-4 18:06:00的发言:
您说的好,几乎垂直,这才是对的!!!
几乎垂直,在实际执行中是无法做到的,国际乒联技术官员手册中的规定是在实际执行时以不超过45°为限
(, 下载次数: 0)
這是ITTF技術官員手冊上的圖片
B, C 的拋球線路, 是合法的, A, D, 是不合法的
"接近垂直"拋球, 那是難以絕對垂直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24:12编辑过]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22:28
以下是引用刀无影在2012-8-4 20:35:00的发言:
主要是球拋的矮了,如果拋的很高,就没这么多废话说了!你看李小霞球拋的多高啊,有废话说吗!
也是啊,大家最起码有高抛发球,不过丁宁好像没有高抛这套。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22:30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2:19:00的发言:
几乎垂直,在实际执行中是无法做到的,国际乒联技术官员手册中的规定是在实际执行时以不超过45°为限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4321_1343970056rl97.png

這是ITTF技術官員手冊上的圖片
B, C 的拋球線路, 是合法的, A, D, 是不合法的
"接近垂直"拋球, 那是難以絕對垂直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24:12编辑过]
丁宁应该是D吧?所以才被判的
作者: 庄周迷蝶 时间: 2012-8-4 22:36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2:19:00的发言:
几乎垂直,在实际执行中是无法做到的,国际乒联技术官员手册中的规定是在实际执行时以不超过45°为限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4321_1343970056rl97.png  這是ITTF技術官員手冊上的圖片 B, C 的拋球線路, 是合法的, A, D, 是不合法的 "接近垂直"拋球, 那是難以絕對垂直的 |
B的角度似乎不到30度吧。更不用说45度了。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22:47
以下是引用快乐生活在2012-8-4 18:0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0:59:00的发言:
楼主,你在写这个贴子之前就已经想替那个洋婆子说话了,对不?
你知不知道16CM多高,我告诉你,也就是一个球板的高度。我看不出哪个不够。当然你可以坚持认为不够,当然还有更好的办法:既然你做了动画,说明你是认真的,那么你完全可以进一步一张一张截下来慢放(这个我不会,要不我可以代劳),找出球离手点和最高点的准确位置,在对比丁宁手里球板的高度,应该更能说明问题。
说到抛球,你知道规则里是怎么写的么?我再来告诉你,叫做“尽量垂直上抛”,什么叫“尽量”,为什么不写“必须”,就是允许有一定的弧度,弧度到底是多少,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莎啦啦说的似乎是45度,但是这个45度怎么算?是算抛出角,还是算从起抛点到最高点的连线?如果说的是抛出角,那绝对大于45度,只要是球体在掌心正向上的手掌上自由抛出基本都会合格,想不合格都不可能;即使算连线我觉得动画中丁宁的也肯定大于45度,抛出的有没有弧形并不是裁判的依据。
说到底,规则本身就是糊里糊涂,用这样的一个规则,在误差和主观偏差无限大的裁判手里,能判明白就奇怪了!
帅哥。你太先入为主了吧?丁宁只是这一场被判发球吗?只有你说的那个洋婆子认为丁宁的发球有问题吗?好像丁宁被判过好多场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14:29编辑过]
你的意思是奥运之前的所有裁判都瞎眼了,是么?还是他们玩忽职守了?丁宁从北京队到国家队的教练都不懂,只有这几个洋婆子懂,是么?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22:50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2:19:00的发言:
几乎垂直,在实际执行中是无法做到的,国际乒联技术官员手册中的规定是在实际执行时以不超过45°为限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4321_1343970056rl97.png

這是ITTF技術官員手冊上的圖片
B, C 的拋球線路, 是合法的, A, D, 是不合法的
"接近垂直"拋球, 那是難以絕對垂直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24:12编辑过]
顶肥猫,觉得丁宁绝对达不到A的程度,应该是介于AB之间。
另外,我所说的尽量垂直和几乎垂直是译法不同而已,没必要多纠缠。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22:54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22:47:00的发言:
你的意思是奥运之前的所有裁判都瞎眼了,是么?还是他们玩忽职守了?丁宁从北京队到国家队的教练都不懂,只有这几个洋婆子懂,是么?
以下是36楼的发言,您请看看,我觉得可以回答你对我的质问,还有,我想说,比赛时裁判说了算,而不是哪个国家甚至省队的教练说了算:
在我的印象中,两年前莫斯科举行的世乒赛团体比赛的半决赛上,丁宁就曾经被判过发球违例。
在本次奥运会比赛过程中,丁宁在1/8决赛对阵姜华珺、1/4决赛对阵福原爱、半决赛对阵冯天薇、决赛对阵李晓霞这4场比赛中,均被判发球违例,被4个不同的裁判在同一个问题上判罚,这恐怕很难归咎于个别裁判员执法的“尺度”,而应该说,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丁宁的一个“技术”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56:09编辑过]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2:56
以下是引用快乐生活在2012-8-4 22:30:00的发言:
丁宁应该是D吧?所以才被判的
C—D之间都被认为是合法的,阁下真的认为从一个平面图像又转出的另一个平面图像能反映真实的三维空间坐标吗。另那个坛子里太多低端喷子了,不怎么就开骂,还是别把他们可笑的东西拿到这里吧,sorry刚才把C写成A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33:30编辑过]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22:58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2:56:00的发言:
A—D之间都被认为是合法的,阁下真的认为从一个平面图像又转出的另一个平面图像能反映真实的三维空间坐标吗。另那个坛子里太多低端喷子了,不怎么就开骂,还是别把他们的东西拿到这里吧
这个D,只是一个图而已,但丁宁平时比赛的发球你可以多看看,去网上百度以下看看她的发球。我和周围的球友都觉得丁宁的发球有问题。
另外,从你发言的语气和用词,明显是丁宁的粉丝,而不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59:41编辑过]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23:02
以下是引用八号当铺在2012-8-4 21:39:00的发言:
赛后丁宁接受采访时,提到在之前她参加的比赛中,都没有被判发球不合法,似乎这次奥运会的裁判在刻意为难她,而且国内的很多媒体以及资深评论人仿佛也很支持这样的质疑。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逻辑,之前的比赛没有被判发球不合法,这绝不能成为这次奥运会判罚不恰当的证明,判断这次裁判员的判罚是否恰当的唯一有效参考物就只能够是《乒乓球竞赛规则》。这就好比,我在公路上超速行驶,被警察拦下来之后,我不能对他说,你前面的警察都没有说我超速,所以你也不应该判我超速。鉴于丁宁多次被判,所以还是建议丁宁多从自身找原因。哭解决不了问题。
改是以后的事,关键是这次凭什么判违例?规则没有明令禁止就是可以做的。
这次中国受的欺负还少么:什么比赛别人在出线的情况下都可以采用战术休息,甚至放水,唯独中国不行,中国做了就罚吊你的参赛资格;明明没有犯规夺得了金牌,人家非要说你犯规,只给银牌,上诉了还罚款;人家英国人启动慢了,可以重跑,得了金牌组委会说是合理利用规则。这一宗宗到底是为什么,除了人家欺负你之外、除了代表团的官员吃干饭、无能之外,还以一个原因就是有一帮里通外国的混蛋,给他洋老子擦屁股。就像八国联军侵华杀中国人,总会有那么一些败类在旁边看热闹叫好一样,什么玩意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03:45编辑过]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3:03
都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吧,平面反映不了三维,真要看等丁宁回来去国家队现场看才能真正看清楚,那些动画说白了就是那个坛子的笑柄而已 ,那个有名的老李飞拍,还拿这个向孔令辉叫板,露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50:26编辑过]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23:06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3:03:00的发言:
都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吧,平面反映不了三维,真要看等丁宁回来去国家队现场看才能真正看清楚,那些动画说白了就是个笑柄而已
[em1002]
作者: 快乐生活 时间: 2012-8-4 23:06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23:02:00的发言:
改是以后的事,关键是这次凭什么判违例?规则没有明令禁止就是可以做的。
这次中国受的欺负还少么:什么比赛别人在出线的情况下都可以采用战术休息,甚至放水,唯独中国不行,中国做了就罚吊你的参赛资格;明明没有犯规夺得了金牌,人家非要说你犯规,只给银牌,上诉了还罚款;人家英国人启动慢了,可以重跑,得了金牌组委会说是合理利用规则。这一宗宗到底是为什么,除了人家欺负你之外、除了代表团的官员吃干饭、无能之外,还以一个原因就是有一帮里通外国的混蛋,给他洋老子擦屁股。就像八国联军侵华杀中国人,总会有那么一些败类在旁边看热闹叫好一样,什么玩意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03:45编辑过]
为什么不判其他中国球员?丁宁和那些判她的裁判有过节吗?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23:14
以下是引用快乐生活在2012-8-4 23:0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23:02:00的发言:
改是以后的事,关键是这次凭什么判违例?规则没有明令禁止就是可以做的。
这次中国受的欺负还少么:什么比赛别人在出线的情况下都可以采用战术休息,甚至放水,唯独中国不行,中国做了就罚吊你的参赛资格;明明没有犯规夺得了金牌,人家非要说你犯规,只给银牌,上诉了还罚款;人家英国人启动慢了,可以重跑,得了金牌组委会说是合理利用规则。这一宗宗到底是为什么,除了人家欺负你之外、除了代表团的官员吃干饭、无能之外,还以一个原因就是有一帮里通外国的混蛋,给他洋老子擦屁股。就像八国联军侵华杀中国人,总会有那么一些败类在旁边看热闹叫好一样,什么玩意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03:45编辑过]
为什么不判其他中国球员?丁宁和那些判她的裁判有过节吗?
对你,我不再评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中国人应有的立场。
另外,我告诉你,人家狠整你一个不行么,丁宁是中国女乒的准一姐。中国一共两个人,李晓霞的发球很规范,裁判怎么整?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2-8-4 23:28
以下是引用大宝铁粉在2012-8-4 23:14:00的发言:
对你,我不再评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中国人应有的立场。
另外,我告诉你,人家狠整你一个不行么,丁宁是中国女乒的准一姐。中国一共两个人,李晓霞的发球很规范,裁判怎么整?
太主观!
每一跟帖都是!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3:29
以下是引用快乐生活在2012-8-4 22:58:00的发言:
这个D,只是一个图而已,但丁宁平时比赛的发球你可以多看看,去网上百度以下看看她的发球。我和周围的球友都觉得丁宁的发球有问题。
另外,从你发言的语气和用词,明显是丁宁的粉丝,而不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2:59:41编辑过]
说实话,赛前我是看好李晓霞的,因为我觉得她的实力够厚实,哀兵必胜,所以应该她赢,但我实在不是任何人的Fans,追星的年龄早就过了,怀念啊!我只是不喜欢那个太较真儿的裁判毁了一场精彩的奥运决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35:39编辑过]
作者: 大宝铁粉 时间: 2012-8-4 23:31
以下是引用天木在2012-8-4 23:28:00的发言:
太主观!
每一跟帖都是!
关键现在不是对丁宁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时候。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3:38
以下是引用天木在2012-8-4 23:28:00的发言:
太主观!
每一跟帖都是!
天木兄好,没在看比赛吗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2-8-4 23:40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3:38:00的发言:
天木兄好,没在看比赛吗
网速太卡!气死了!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4 23:42
哈哈,这个问题不好办了,另,您这个签名图像让人看着太晕,浮想联翩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45:15编辑过]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2-8-5 00:03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4 23:42:00的发言:
哈哈,这个问题不好办了,另,您这个签名图像让人看着太晕,浮想联翩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4 23:45:15编辑过]
你会联想到什么呢。。。。。。。。。。。。。?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5 00:17
哈哈,这个还是不说好吧,不好以我的个人的联想影响大家的想象力吧,再说这里有这么多爱爱的粉丝,万一说错了不是找雷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5 0:19:00编辑过]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5 00:27
不跟你扯了,先去睡会儿去,男团要2点才开始,到那时网速可能会快些!
作者: 菲林 时间: 2012-8-5 01:19
第一、二个确实有问题,第三个没问题!另外,若是以这样的动画制作来演示的话,绝大多数国手的抛球都是斜的,尤其是王皓的抛球斜的厉害,而且多半是半遮挡。
作者: 肥猫 时间: 2012-8-5 02:06
以下是引用肥猫在2012-8-5 0:27:00的发言:
不跟你扯了,先去睡会儿去,男团要2点才开始,到那时网速可能会快些!
居然看错了,挣扎着爬起来,才发现男团要下午才开始
作者: 顺手拍砖家 时间: 2012-8-5 22:02
回复 庄周迷蝶 〔B的角度似乎不到30度吧。更不用说45度了。〕 45°角是以垂直线为中线两边各22.5°总和为45°的锥角,从三维空间来说,就是以斜角22.5°的斜线为母线,绕垂直线旋转而形成的45°的圆锥角。 并不是单边45°的斜角,(如D),那样的话,合法角就成了90°了。(老工程师留言)。
作者: peixiaoming 时间: 2012-8-5 22:14
明显合力发球。
作者: 飘香雪海 时间: 2012-8-6 11:36
不好,不要人云亦云,坚持自己的观点!
作者: 情醉 时间: 2012-8-6 12:26
前两个明显不规范;
最后一个被挡住了看不清,不乱说。
作者: 情醉 时间: 2012-8-6 12:27
不过丁宁本届奥运会被好几个裁判判罚,应该从自身多找原因。
作者: 思恋 时间: 2012-8-6 12:56
我当时也觉得第一个球是合力了,这一看还真是这么回事,其实第二个球和第三个发球并没多大问题吧?
第二个球触球的时候对方已经完全能看到球了
不过对于抛球这一目的我不是特别了解,不过应该是为了能让对手判断旋转的目的吧?
作者: YSLNPNP 时间: 2012-8-6 13:43
支持楼主,感觉发球都应该像傻缪死懦夫那样,大家都没争议,我打球也烦用各样发球赢人,
作者: 情醉 时间: 2012-8-6 14:21
以下是引用刀无影在2012-8-4 20:36:00的发言:
丁宁的主管教练陈斌负主要责任,施之皓负领导责任!鉴定完毕!
是该负责任。可是能负什么责任?冠军和亚军的奖金啥的完全不一样。谁能给丁宁那些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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