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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锁定ID:刀无影 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木 时间: 2012-10-20 22:20
标题: 【关于锁定ID:刀无影 的公告】
关于锁定ID:刀无影 的公告
ID:刀无影,在与ID:锋速交易中视图货相符、支付宝拍下、货物已签收、卖家不愿意等客观事实于不顾,主观武断退货,并以质量问题为退货理由,严重影响了二手区良好的交易环境和氛围,激起众怒!并在与ID:①苆湝湜緣 的交易中亦有不诚信前科,经二手区版主工作室讨论决定:这事刀无影完全无理,但是仅仅是不诚信交易,不存在诈骗等,不足以公布其信息,无赖但是无罪,故永久锁定其ID!
详情参见: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436402
精英二手区版主工作室
2012102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0-21 0:01:16编辑过]
作者: 征西大将军 时间: 2012-10-20 22:23
i沙发,留位。
作者: dede1976 时间: 2012-10-20 22:25
[em1002]
作者: 征西大将军 时间: 2012-10-20 22:27
版主英明。
刀无影品格道德败行,不配打乒乓球,不配上精英论坛网。人中极品,万人唾骂的坏人。
作者: 百年灵 时间: 2012-10-20 22:27
zhichi
作者: oriolegs 时间: 2012-10-20 22:29
星爷 威武··
作者: 征西大将军 时间: 2012-10-20 22:30
坚决拥护版主的英明决定。坚决扫除垃圾。
锋速朋友,我们支持你。
作者: ★莮~寶赑 时间: 2012-10-20 22:33
版主,日期错了
作者: qupiter 时间: 2012-10-20 22:34
支持精英二手区版主工作室决定!!!
请“锋速”将“刀无影”的社会信息资料站短本人,二手区版主工作室以不公开备案,如此人再发生类似事件,数罪并发,必将不再考虑“无赖但是无罪”一说!
作者: yiqun1983 时间: 2012-10-20 22: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ujun0068 时间: 2012-10-20 22:39
必须顶。严重扰乱二手市场交易秩序!
作者: 年少已成翁 时间: 2012-10-20 22:40
[em1039]以下是引用qupiter在2012-10-20 22:34:00的发言:
支持精英二手区版主工作室决定!!!
请“锋速”将“刀无影”的社会信息资料站短本人,二手区版主工作室以不公开备案,如此人再发生类似事件,数罪并发,必将不再考虑“无赖但是无罪”一说!
作者: 男人如山 时间: 2012-10-20 22:43
必须的!
作者: 我来瞧瞧 时间: 2012-10-20 22:50
[em1002]
作者: yinhua-2011 时间: 2012-10-20 22:51
支持精英二手区版主工作室决定!!!力挺天总!
精英不欢迎道德品质差的球友,扰乱二手市场!
作者: whyzhw 时间: 2012-10-20 22:51
狂顶
作者: 亮Sir 时间: 2012-10-20 22:57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作者: 大森林 时间: 2012-10-20 22:59
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 jkljkl123123 时间: 2012-10-20 23:01
支持,大快人心!!
作者: 877465998 时间: 2012-10-20 23:01
[em1005]顶啊,这种人真活该
作者: huanghai400 时间: 2012-10-20 23:16
强烈支持楼主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大快人心 拥护[em10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0-20 23:17:13编辑过]
作者: 接球老是下网 时间: 2012-10-20 23:51
精英有这么好的写手,当然人气火爆!
作者: luomohanfeng 时间: 2012-10-21 00:05
好文章,长了不少见识,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BinCode 时间: 2012-10-21 00:08
支持[em1002]
作者: lcfyyl 时间: 2012-10-21 02:17
深夜顶帖,大快人心
作者: listen 时间: 2012-10-21 03:09
支持,坚决顶
作者: 老乒友 时间: 2012-10-21 06:51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忧伤的落叶 时间: 2012-10-21 07:57
路过
作者: duweekend@ya 时间: 2012-10-21 08:15
支持!
作者: xujiangzhe 时间: 2012-10-21 08:25
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处理合适![em1002]
作者: yang2812399 时间: 2012-10-21 08:31
[em1002]
作者: 不要变改 时间: 2012-10-21 11: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君伊 时间: 2012-10-21 11: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aya519 时间: 2012-10-21 12:22
以下是引用qupiter在2012-10-20 22:34:00的发言:
支持精英二手区版主工作室决定!!!
请“锋速”将“刀无影”的社会信息资料站短本人,二手区版主工作室以不公开备案,如此人再发生类似事件,数罪并发,必将不再考虑“无赖但是无罪”一说!
备案个人隐私信息---这个不支持,理由不说。
”无赖但是无罪,故永久锁定其ID!“----这个严重支持!支持!
作者: 锋速 时间: 2012-10-21 15:34
本人对精英处理刀无影一事执有异议. 处罚太轻.
一, 锁了他的ID 刀无影另换一个称号, 又可以出入精英, 继续为所欲为, 达不到惩治的目的. 会有更多新的球友,被他的名言" 你看看你的信誉有资格和我摆谱吗" 刺激到呕吐.
二, 单凭"刀无影" 不诚信交易和论坛上百般抵赖, 拒不认错的态度, 就够得上锁他的ID.
三, 刀无影买拍时, 并没有告诉我"朋友不适合就要退" 本身就是一种欺骗. 同时, 关于有没有试打, 他也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 使我下次出拍, 不得不降低价格, 给我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这和在精英上用欺诈手段, 骗取别人的球拍, 性质都是用欺骗手段,给他人造成了损失, 结果是一样的.
所以我认为对刀无影的处罚太轻, 请版主三思.
作者: 锋速 时间: 2012-10-21 15:38
还有个问题问下版主, 刀无影昨天发的贴子, 怎么今天在二手纠纷区就找不到了?
作者: 锋速 时间: 2012-10-21 16:08
现在找得到 "刀无影"昨天发的贴子了, 之前我找不到, 顶了贴, 刷新还是看不到, 故有楼上一问
作者: 木佶他 时间: 2012-10-21 18:00
散伙了
作者: 郭学栋 时间: 2012-10-21 20:43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2-10-21 21:03
[em1002]
作者: 村民甲 时间: 2012-10-22 00:31
那个买家应该赔点折旧价给卖家!
另外,除非假货、货不对板之外,二手器材一律不允退换。卖家以后在出东西的时候应该提醒一下。
作者: shackluyi 时间: 2012-10-22 01:23
总有些想占便宜的人~素质啊素质,真不知道这类人怎么想的,占那点便宜能发家致富?
作者: 基本控球 时间: 2012-10-22 11:15
以下是引用村民甲在2012-10-22 0:31:00的发言:
那个买家应该赔点折旧价给卖家!
另外,除非假货、货不对板之外,二手器材一律不允退换。卖家以后在出东西的时候应该提醒一下。
这个建议不错,我想260收那个退婚的狂皓2,折旧让盗无影补偿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2-10-24 13:12
[em1002]
作者: ①苆湝湜緣 时间: 2012-10-24 14:30
[em1001]
(, 下载次数: 0)
刀无影,故意隐瞒伤情,唯一的一个差评,而且态度恶劣,人品低劣,应该严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10-24 15:09:15编辑过]
作者: xuexiqq 时间: 2012-10-24 14:33
精英有这么好的写手,当然人气火爆!
作者: linying002 时间: 2012-10-24 15:03
早就说刀无影理亏了
作者: tlw0219 时间: 2012-10-24 16: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aopei 时间: 2012-10-24 20:19
[em1002]
作者: wbwzh68 时间: 2012-10-24 20:21
精英越来越强大了!由衷地表示祝贺!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2-10-27 06:54

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4-7-23 04:11
强烈支持10楼观点,送鲜花一朵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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