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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热烈祝贺北京2006“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圆满成功!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5 21:43
标题: 热烈祝贺北京2006“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圆满成功!
精英北京网友俱乐部和北京奥星康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今天(10月5日)在华腾俱乐部联合举办2006年“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共有118名乒乓球业余爱好者参加了比赛,另有70多名爱好者及亲友到场观战。比赛由“东邪”黄建疆任总裁判长,首先分为32个小组进行预赛,各小组前两名进入复赛,经过激烈争夺,来自精英北京网有俱乐部的白雪、王浩、来自体大的苏志强、樊重波进入了半决赛。半决赛中苏志强和王浩分别以3:1、3:1战胜白雪和樊重波进入决赛。决赛中苏志强以3:1战胜王浩获得冠军,王浩获得亚军,白雪3:1战胜樊重波获得第三名,樊重波获得第四名。北京奥星康特体育总经理金霖女士、俱乐部领导晋阳、所长分别为冠、亚、季军及获得前十六名的选手颁发了奖品。
名次详见:
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51070&extra=&page=1#5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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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5 23:03
感谢北京奥星康特体育用品公司和广大乒乓球爱好者的支持与厚爱!
作者: killerplus 时间: 2006-10-6 09:28
恭贺大赛顺畅进行,俱乐部的哥们辛苦了!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6 21:56
稍后有500多张比赛照片上传。敬请等候!
作者: tnlby 时间: 2006-10-7 08:23
以下是引用所长在2006-10-6 21:56:00的发言:
稍后有500多张比赛照片上传。敬请等候!
请所长抓紧时间上传,我已搬凳子等了一天了。
作者: 英男 时间: 2006-10-7 10:10
图片呢????急死了啊.可惜临时有事没去成.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7 10:49
抓紧处理中!!!
作者: 庄岩 时间: 2006-10-7 12:11
俺的乒乓情人 (真实笑谈)
向第一轮淘汰俺的苏志强祝贺!2:3输给苏,俺虽败犹荣!毕竟年龄差了20岁,俺象他那么大才开始学球,近乎痴迷。记得上大学时有一次上课,俺还在下面琢磨拉球动作,并忘记了在上课,下意识的向老师做了一个拉球似的敬礼,老师笑了,俺也笑了,同学们都笑了。20年过去了,那个痴迷少年已悄悄步入中年,20年来一切都发生着变化,苏联解体、伊拉克战争、中国载人飞船升空,就包括在当时让俺羡慕死的几对同学恋人也有两对解体了。唯有俺还执着的、一如既往的、始终如一的、坚贞不屈的爱着那给俺带来无限欢乐的小小银球,俺们之间的爱是纯洁的、俺喜欢她是发自内心的,从未产生过背离或放弃她的想法,就是大年初一甚至结婚第二天俺还在练球,俺保证俺将继续爱她下去、一生一世、永不变心、海枯石烂!因为她——乒乓球才是俺今生的唯一情人!(求你们别告诉俺媳妇儿,让她吃醋!)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7 12:49
以下是引用tnlby在2006-10-7 8:23:00的发言:
请所长抓紧时间上传,我已搬凳子等了一天了。
500多张图片的筛选、编辑、调整,再处理成适合论坛可以发表的尺寸,可是个大工程啊,加之长假期间所长在家用速率最大153K的无线上网卡,(另外,所长的家务活也很重呢,哈哈)......还望各位乒友多多谅解。
作者: 酒逢知己 时间: 2006-10-7 12:56
又要牺牲掉所长的几个不眠之夜啦,所长辛苦了![em23]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7 13:14
以下是引用庄岩在2006-10-7 12:11:00的发言:
俺的乒乓情人 (真实笑谈)
向第一轮淘汰俺的苏志强祝贺!2:3输给苏,俺虽败犹荣!毕竟年龄差了20岁,俺象他那么大才开始学球,近乎痴迷。记得上大学时有一次上课,俺还在下面琢磨拉球动作,并忘记了在上课,下意识的向老师做了一个拉球似的敬礼,老师笑了,俺也笑了,同学们都笑了。20年过去了,那个痴迷少年已悄悄步入中年,20年来一切都发生着变化,苏联解体、伊拉克战争、中国载人飞船升空,就包括在当时让俺羡慕死的几对同学恋人也有两对解体了。唯有俺还执着的、一如既往的、始终如一的、坚贞不屈的爱着那给俺带来无限欢乐的小小银球,俺们之间的爱是纯洁的、俺喜欢她是发自内心的,从未产生过背离或放弃她的想法,就是大年初一甚至结婚第二天俺还在练球,俺保证俺将继续爱她下去、一生一世、永不变心、海枯石烂!因为她——乒乓球才是俺今生的唯一情人!(求你们别告诉俺媳妇儿,让她吃醋!)
是呀,有这么丰腴白嫩活泼乖巧的小情人做伴,谁又能割舍的下呢。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7 15:45
以下是引用南山在2006-10-7 12:49:00的发言:
500多张图片的筛选、编辑、调整,再处理成适合论坛可以发表的尺寸,可是个大工程啊,加之长假期间所长在家用速率最大153K的无线上网卡,(另外,所长的家务活也很重呢,哈哈)......还望各位乒友多多谅解。
还是南山了解我呀!不过让人不解的是,南山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作者: 未见 时间: 2006-10-7 15:46
所长辛苦,我们就期盼着看照片了
作者: 精英 时间: 2006-10-7 22:23
因为有极特殊情况,我没有能够按原计划到俱乐部来参加本届大赛,并为获奖者颁奖,在此向大家表示歉意!!
作者: czw2001 时间: 2006-10-8 11:06
什么时候福建省才有这样的比赛呢????
作者: 白眉大侠 时间: 2006-10-8 16:42
想看看比赛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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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直板狂二 时间: 2006-10-8 16:52
在其他论坛里看到,也是十一的一个业余比赛,就把“高手”苏志强婉拒了。呵呵,没别的意思啊,我也不知道哪个人是苏志强。不过,那天感觉有不少孩子都是体校里经过系统训练的。虽然是孩子,但毕竟是半专业的水准啊。
作者: 珠江 时间: 2006-10-8 17:44
有这么个机会向半专业和专业的学习挺好,平时想找都找不到,人家可能也不愿意跟你打。我碰上两个怪拍,一个生胶,一个长胶,还没等适应就输了,呵呵。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8 19:26
以下是引用白眉大侠在2006-10-8 16:42:00的发言:
想看看比赛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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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里偷闲地已经处理了400多张了,加上南山斑竹的还剩200张,努力争取今晚开始上传!
作者: 谢颖 时间: 2006-10-8 19:29
现在看“所长”同志在线,肯定在紧赶慢赶地处理照片,也向“所长”同志致敬。处理照片无聊又辛苦。俺原来是深有感受。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8 19:56
以下是引用直板狂二在2006-10-8 16:52:00的发言:
在其他论坛里看到,也是十一的一个业余比赛,就把“高手”苏志强婉拒了。呵呵,没别的意思啊,我也不知道哪个人是苏志强。不过,那天感觉有不少孩子都是体校里经过系统训练的。虽然是孩子,但毕竟是半专业的水准啊。
在10月5日“莱斯特杯”比赛小组赛时他就输了一场,复赛时与一业余爱好者前三局打成1:2,最后在5局仅以两分险胜。1/4决赛与刘瑛(女)打得也是难解难分。他的最大特点是:稳健、细腻,因此比同为体大的同学王浩、白雪有那么点优势。参加“莱斯特杯”比赛的爱好者居多,其中也有小时候在体校接受系统训练的(几乎没有练到中学的),小苏虽不是专业运动员,符合参赛条件,但和其他人比算是强的,但他的参加为广大球友提供了交流和学习的机会,这个意义我认为还是很大的。
作者: 卡哇依 时间: 2006-10-9 00:19
标题: 所长,您辛苦啦
以下是引用所长在2006-10-8 19:26:00的发言:
忙里偷闲地已经处理了400多张了,加上南山斑竹的还剩200张,努力争取今晚开始上传!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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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哇依 时间: 2006-10-9 00:24
标题: [贴图]举双手赞成,强烈同意呀!!!!
以下是引用白眉大侠在2006-10-8 16:42:00的发言:
想看看比赛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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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9 01:53
围棋有一至九段棋,不分年龄大小。泓子这次比赛也就是在三段至五段之间水平的球友来参与比赛,在球技方面、心态方面、水平方面偶然性比较强烈些吧。虽然观赏性不够好看,可他们代表了所有俱乐部最有活力的球迷们水平和财富。
这次比赛冠军董先生五日去莱斯特杯的比赛,很快落马了。
这次虽然是球友比赛又是球友交流聚会。下午比赛球员和这次比赛冠军董先生打擂赛。京城一些高手来到泓子打交流赛表演,活跃比赛气氛,互相交流聚会。由于有些球友走的早没能看到,下次吧!欢迎您的到来!!再次感谢关心和帮助泓子乒乓球俱乐部的球友们!!!
乒缘、乓缘、球缘。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9 08:52
以下是引用泓子在2006-10-9 1:53:00的发言:
围棋有一至九段棋,不分年龄大小。泓子这次比赛也就是在三段至五段之间水平的球友来参与比赛,在球技方面、心态方面、水平方面偶然性比较强烈些吧。虽然观赏性不够好看,可他们代表了所有俱乐部最有活力的球迷们水平和财富。
这次比赛冠军董先生五日去莱斯特杯的比赛,很快落马了。
这次虽然是球友比赛又是球友交流聚会。下午比赛球员和这次比赛冠军董先生打擂赛。京城一些高手来到泓子打交流赛表演,活跃比赛气氛,互相交流聚会。由于有些球友走的早没能看到,下次吧!欢迎您的到来!!再次感谢关心和帮助泓子乒乓球俱乐部的球友们!!!
乒缘、乓缘、球缘。
泓子版主的这番话有些莫名其妙呀。泓子派出的“也就是在三段至五段之间水平的球友来参与比赛,”就能“代表了所有俱乐部最有活力的球迷们水平和财富”?偶从下午2点一直看到精英俱乐部的领导们发奖完毕,也没看见有哪位“董先生打擂赛”呀?莫非他们又杀回来啦?另外,这次的冠军好像姓苏啊!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9 09:07
在其它论坛转来“lgm359”朋友的帖子,足以显示出精英俱乐部在球友心目中的位置,这里偶也经常来参加活动,组织者和球友都很热情,并且常有民间知名高手乃至国手前来与球友交流,气氛确实不错啊。祝精英俱乐部越办越好!
“十月六日天高云淡,既是中秋佳节,又是"红双喜"杯国庆比赛的喜庆日子,近八点四十来到蓟门球馆,球馆早已经人头攒动,赛前热身场面热火朝天.从上午小组赛结束,到下午五点多决赛结束发奖,伴随精彩比赛在球馆不知不觉待了一天,下面简单谈一点本次比赛印象.
一、参赛人数、水平同精英国庆赛形成南北呼应之势。
从参赛报名人数看,85人22个组同精英5日118人32个组比赛较为接近,两者参赛人数比4号在泓子俱乐部的60多人要多一些。从参赛人员的水平上看,蓟门球馆水平较高人员以人大附中(如冠军郭皓)、北京邮电大学(第二名黄舜)、北方交大等附近高校及附属中学、海淀、西城、朝阳等球友为主。而精英国庆赛则以北体大(如冠军苏志强、第四名樊重波)、化工大等高校,及东城、朝阳、宣武部分民间健身俱乐部高手为前32强主要组成人员,其中北体大部分学生似乎形成参加精英比赛的传统,精英北京网友俱乐部的王浩和白雪分别取得亚军和第三,说明活动对高水平会员吸引力比较大。而4号在泓子俱乐部的比赛,由于俱乐部在管庄,位置稍偏,参赛水平有所影响,但是马光泓、马金豹等具有国家队背景的前辈创办的俱乐部,看着墙上的相片、介绍,不能不让人对俱乐部肃然起敬。
从比赛组织情况看,全乒乓以海淀体校工作人员、相关场地为基础举办比赛,在场地和专业层次上比精英略胜一筹。比如,从赛制上看,同样是小组循环赛,全乒乓采用5局3胜制,精英为3局2胜。全乒乓为两个组交叉循环赛,即1组和2组同在一张台子比赛,1组打一场,2组打一场,蓟门球馆2个比赛组织的细节,可能更能保证运动员正常发挥水平。考虑到组织比赛的工作量比较大,较为烦琐,组织精英比赛的多为象ZBALL这样一些热心乒友,3局两胜也是可以理解。同蓟门球馆相比,精英比赛的人文色彩或者说人情味比较浓,比如比赛请来黄健疆任总裁判长并客串主持,再如10元的参赛费送一个拍套,可见发起人、组织者热心乒乓交友。有些时候,乒乓人生不正是以球会友的过程吗,很久不用拍套的我,拿着精英乒乓网字样的拍套感觉手里沉甸甸的,装起近千元的装备相当合适。当然,由于今年五一后一直在全乒乓蓟门球馆活动,球馆就象自己的家一样,全乒乓、精英的国庆比赛,已经成为北京业余乒乓球友切磋技艺的重要活动,祝愿今后越办越好。”。。。。。。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9 09:22
以下是引用直板狂二在2006-10-8 16:52:00的发言:
在其他论坛里看到,也是十一的一个业余比赛,就把“高手”苏志强婉拒了。呵呵,没别的意思啊,我也不知道哪个人是苏志强。不过,那天感觉有不少孩子都是体校里经过系统训练的。虽然是孩子,但毕竟是半专业的水准啊。
两种不同的观点在对撞。第一种观点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和高手们过招,因此在参赛资格上主张从宽,能有半专业背景的选手参加无疑是天大的好事。况且半专业选手的参赛也提升了竞赛的档次;第二种观点强调做事情要认真,既然参赛条件定在了“纯业余”这道线上,那么像具有体育大学乒乓球专业等“半专业”背景的选手们是否符合参赛条件就是一个应当细细研究的问题。当然,对“纯业余”的理解也是各不相同。在体育大学学乒乓球专业算不算“纯业余”?这可能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这也给我们的管理者、组织者提了个醒,今后组织相关的赛事时,要尽可能做到严谨,避免“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之类的现象发生。否则就有可能留下不必要的口实。
总之,对于直板狂二的贴子我个人是很赞赏的。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9 09:36
牧民新歌无疑是很喜欢与泓子版主所说的“三段至五段之间水平的球友”比赛吧,偶与您的观点也有些对撞,还是希望比赛的整体水平高些。呵呵。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6-10-9 09:56
我来说说什么是半专业(具备下面条件之一者是为半专业):
一、曾经受过专业训练并进入专业队之预备队者,即每天训练超过6小时以上,文化课是辅助的,正在省体校一级训练的。
二、专业运动员刚刚退役的或者在国外俱乐部打球刚退役的。
三、参加国家正式比赛的,如甲C等比赛的。
根据各个省级乒协的规定,凡年满35岁的原专业运动员一律视为业余运动员。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6-10-9 10:06
第一名 苏志强(未能进入江西省省体校)
第二名 王浩(浩子)(从未进过各级体校)
第三名 白雪(白雪)(从未进过各级体校)
第四名 樊重波(未能进入黑龙江省体校)
第五名 刘瑛、(未能进入山西省体工队) 车震(从未进过各级体校)、靳彪(从未进过各级体校)、 杜宏宇(宏宇)(未进入北京队之预备队)
第九名 安宁、(海明威)、 姚家恒、杨奎
朱乐、朱骏、罗凯(凯旋门)、 刘鹏
第十七名 殷志勇(飞雪)、杨惠、郑楠、(猪猪)
张茜(茜茜)、 李曦、周青卫、殷诗新
刘宝玉、 崔同进、那军、王志奇
张斌(zball)、李卓华(粘粘)、张俊祥、陈景宪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9 10:26
多数乒乓球爱好者在参赛时都希望和与自己水平相当的选手过招,如果对手的水平能比自己稍高一些就更好,这样竞技的趣味性就更强。但如果对手水平比自己高太多,那么打起比赛来意思就不大了。我曾参加过这样一场比赛:对手发过来的球我几乎全吃,要么下网丢分,要么回球过高,对手接着一个暴冲解决战斗。轮到我发球的时候,对手先搓一板过渡,然后接着就是一板暴冲。有时我发球稍一出台,对手干脆就直接暴冲我的两个大角,打得我只能是望球兴叹。每一局我都只靠对手的失误得了3、4分,稀了糊涂就输了。一场球打下来,除了感叹自己基本功太差外,几乎是毫无收获。总之,如果水平相差过多,我感觉打比赛的意义就不大了,除非对手故意让球。
过去曾拜读过飞刀华的贴子,印象中飞刀华的球技水平是比较高的。因此,飞刀华希望参加水平高一些的比赛就是很自然的了。其实“纯业余”的圈子里高手也非常之多。远的不说,Zball这关谁有把握说一定能过得去?当然,也有不少“纯业余”的球友希望参加更高一级水平的比赛,讲究的就是去和高手们过招。比方这次比赛“老章”等球友们就纷纷踊跃参加,胜固可喜,败亦欣然,其乐也融融。这也使我在内心油然升腾起一股钦佩之情。“老章”打球确实是达到了一种高端境界的。呵呵。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9 10:39
读了大灰熊的贴子,方知“半专业”一词是有严格的界定的。很显然,我贴子中关于“半专业”的提法是很不“专业”的,因此十分感谢大灰熊在跟贴中予以的指正。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9 11:02
从理论上讲应确实应该严格区分“专业”、“半专业”、“纯业余”,但是操作起来可能难度极大。可能您认识的专业人士俱乐部的人并不一定就认识。据偶所知,精英俱乐部也是个纯民间组织的俱乐部,他们既不会花那么大的精力、也没有那么大的必要去调查摸清每位报名参赛者的出处底细。您就是怀里揣着专业证书不拿出来,人家也没办法。网友俱乐部的比赛似乎又不同于其它类型的比赛,网友嘛,各行各业,可容性极强,你、偶、他都可以是网友,又不需要出示什么身份证件,报名者参加比赛的本身就是就是对比赛某种层次的肯定!
牧民新歌对比赛的管理者、组织者的要求似乎并不过分,从帖子上看到牧民新歌也是精英俱乐部的会员吧?比赛时遇到与自己水平相当的选手也是很不容易滴,呵呵,经常与Zball老弟交手,A组中他想从偶身上捞过5分也很不易呀,嘻嘻。快乐乒乓才是真嘛!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9 12:15
细想一下也是,按照我对“纯业余”的理解,那浩子、白雪等就有可能被排除在参赛队员的名单之外了。这样一来,俱乐部自己组织的比赛,俱乐部的忠实会员都没资格参加,也确实说不过去。这样一想,疑问也就自然消失了。
飞刀华提到;“经常与Zball老弟交手,A组中他想从偶身上捞过5分也很不易呀”,读完后感觉还不太明白。这个“捞过5分”是指Zball净胜飞刀华5分球呢(例如11比6获胜)?还是说Zball全局只得到了5分球呢(例如以5比11败给了飞刀华)?
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9 12:31
10.4日这次泓子虽然是球友比赛又是球友交流聚会。下午比赛球员和这次比赛冠军董先生打擂赛。京城一些高手来到泓子打交流赛表演,活跃比赛气氛,互相交流聚会。由于有些球友走的早没能看到,下次吧!欢迎您的到来!!再次感谢关心和帮助泓子乒乓球俱乐部的球友们!!!
我这里没有什么意思,知果楼上的球友水平高就应该进入六段球和一些京城高手玩那儿才有意思。
乒空、乓空、悟空。
作者: 直板狂二 时间: 2006-10-9 12:43
专业不专业,应该是各有所见。呵呵,能碰高手当然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非常感谢精英俱乐部给大家提供的这么一次交流和见识的机会!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9 13:48
关于与zball的比分,明白的人心里都明白,糊涂的就先糊涂着吧!
再次感谢精英俱乐部,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比赛,这也是北京球友的一件幸事.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9 17:07
浩子、白雪、飞雪、靳彪、凯旋门的水平也就相当于区体校四、五年级的水平,在北京业余乒乓球圈里根本不算高手(君不见浩子、飞雪在俱乐部月赛里经常输给纯业余的zball吗?)。这次比赛的参加者应该说是符合组织者的要求的,没有拥有专业背景、现役体校人员,我觉得浩子他们其实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那些老游击队员!
作者: 球胜新妾 时间: 2006-10-9 20:32
嗯,姜还是老的辣......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9 22:33
以下是引用飞刀华在2006-10-9 13:48:00的发言:
关于与zball的比分,明白的人心里都明白,糊涂的就先糊涂着吧!
再次感谢精英俱乐部,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比赛,这也是北京球友的一件幸事.
飞刀华在这里卖这样一个关子似乎大可不必。当然,飞君如果以此为有趣,也就无话可说。
所长讲参赛选手全都符合大赛组委会的参赛标准,这是毋庸置疑的。参赛选手中确实没有拥有专业背景以及现役体校人员。这就好比是组织一场“15岁以下的少年乒乓球赛”,只要参赛选手的年龄不超过15岁,那就应当算是合乎大赛的规程了。我在前面贴子中之所以提出了一些有关参赛条件的不同看法,无非是觉得“少年”这个概念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理解。有些人可能认为“少年”这个界限划在“15岁以下”为好,另有一些人可能觉得划在“12岁以下”为好。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所长的那句“君不见浩子、飞雪在俱乐部月赛里经常输给纯业余的zball吗?”也在无意中透露出了这样一个信息:从某个特定的角度讲(不是从大赛组委会竞赛规则的角度讲):Zball算纯业余,而浩子、飞雪就与Zball稍有区别。
再次重申:本次大赛参赛选手全部合乎报名条件,大赛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同时,我也依然认为:攻读体育大学的乒乓球专业,是否也可称之为“纯业余”?这是一个可以加以讨论的问题。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10 08:58
攻读体育大学的乒乓球专业的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中有人具有专业运动员背景,如彭勃、常虎、张福荣、那铎、潭怡美等;有人具有体校(中学组)背景,如茜茜(但已毕业多年),苏志强、樊重波(正在读预科班)等;有人则无任何体校背景,仅接受过业余乒乓球训练班训练,如王浩、白雪等。这些学生学习系统的乒乓球理论、体育运动学等文化课基本相同,但在校乒乓球训练条件则有天壤之别,彭勃、常虎、张福荣、那铎他们是校代表队的,有详细的训练计划、有固定的训练场地,而王浩、白雪他们完全是游击队式的训练条件(甚至不如个别人的单位里训练条件好)。从背景、训练及现处状态等条件考虑,我主张对攻读体育大学的乒乓球专业的学生应该区别对待,像“莱斯特杯”这样的比赛,彭勃、常虎、张福荣、那铎、潭怡美他们就是“专业”,应坚决拒绝;像苏志强可以作为特邀参加(如其毕业,则应视为“业余”);像王浩、白雪他们可以视为“业余”;像樊重波这样既不是现役体校生、又不是正式体大学生的,以及像茜茜这样无专业背景、又已毕业多年的体大毕业生应该说就是“业余”。
作者: 直板狂二 时间: 2006-10-10 09:01
赞成牧民的看法:
攻读体育大学的乒乓球专业,是否也可称之为“纯业余”?这确实是一个可以加以讨论的问题。
不过,
乒乓、乒乓、乒乒乓乓,打的高兴是业余爱好者的至高无上的原则。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10 14:20
以下是引用所长在2006-10-10 8:58:00的发言:
攻读体育大学的乒乓球专业的学生是个特殊的群体。
所长把这个群体作了“三段式”的划分,既清晰又翔实。但即便是这样,把攻读体育大学乒乓球专业的学茡们称为“纯业余”总还是感觉稍嫌勉强。正如把攻读音乐学院钢琴专业的学茡们称为“纯业余”一样,有点儿磕磕绊绊的感觉。
当然,这丝毫不妨碍我们举办“纯业余”比赛时适当地吸收一部分受过较系统地专门训练的朋友们参加。这样既可以增加比赛的整体竞技水平,又可以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同时还解决了俱乐部会员不能参加自己俱乐部举办的大赛的遗憾。真可谓一举三得。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只需在竞赛规程上对参赛条件作出适当的约定就可以了。例如我们这次大赛就一箭三雕,干巴利落脆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所以,还是归结为两句话:
第一,从实务操作的角度讲,本次大赛参赛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一切都合乎大赛的规程,可以说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第二,从理论探讨的角度讲,“纯业余”到底如何界定为好?如何界定更不容易引起歧义?恐怕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话题。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10 17:55
就读音乐学院是音乐天才们进一步深造并通向顶峰的必由之路,而就读体育大学与之有本质区别。进体育大学的学生要么是进不了专业队的,要么是专业队无发展前途退役的、要么是因年龄等原因光荣退役的,体育大学所设计的课程主要是将学生们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理论化、系统化,以为学生将来从事科研、教练、教师工作创造条件,并不刻意提高学生的专项技能(当然学校还是会给学生进一步提高的机会但,但那是非常有限的),这可以从中国的冠军绝大多数都是出自专业队、国家队而不是出自体育院校的根本原因。中国除像跆拳道等小项不设国家队,由体育大学代训外,运动员进一步深造并通向顶峰的必由之路是进国家队训练并争取打主力。
另外,在中国,退役三年就叫“业余”,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0 19:13
理论上的“专业”、“半专业”、“纯业余”,既有大灰熊先生那种专业的诠释,又有牧民新歌这种个人独到的见解,就一些人看来,某种类型的归属往哪边靠都“感觉稍嫌勉强”。其实一般较通俗直接的看法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就是专业的,其余都是业余!受过训练的、有证书的就是专业?或半专业?主要看他现在在以什么为生,本职之外(非本专业)参加就是业余。梁戈亮现在算什么?他在参加什么类型的比赛?有目共睹,有人提出什么异议吗?捧着金饭碗要饭的还算乞丐吗?
从心理学理论分析:反复强调专业与纯业余者多属纯业余者,并且大都有过被自己奉为“专业人士”“欺凌”的历史。这点连zball老弟也不例外,在zball老弟眼里,偶就是个“半专业”的,其实呢,偶只是个“半业余”的。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10 20:53
以下是引用所长在2006-10-10 17:55:00的发言:
在中国,退役三年就叫“业余”,这是不争的事实。
比如前世界冠军杨影参加业余组的比赛就是完全合乎规则的。这一类的人物大约还可以举出一个加强连。真参赛的话,弄不好小组第一轮杨影就赶巧碰上了咱们的老章,“业余”PK“业余”,当然是无话可讲,但此“业余”和彼“业余”它能是一回事吗?也正因此,才会在“业余”这个大范畴内又冒出了一个民间味儿十足的“纯业余”这样一个小范畴来。无非是从“业余”这个庞大的人群中再筛出一部分人去。但也恰恰是因为“纯业余”带有浓重的民间色彩,缺乏官方的权威认定,因此不同的竞赛组织机构就设定了不同的“纯业余”的甄别标准,筛子眼儿有大有小。精英这次设定的标准可算是其中之一种。据我所知,在许许多多亮出举办“纯业余”比赛旗号的竞赛组织机构中,有些标准的设定比我们这次的标准还要宽,按其标准谭怡美完全有资格参赛;有些则更加严格些,按其标准则苏志强将与冠军失之交臂。别看标准各不相同,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就是各家都举着“纯业余”比赛的旗帜。
“专业”、“半专业”、“业余”的认定标准都可找到比较权威的参照系,唯有“纯业余”的提法似乎至今仍然缺乏清晰的脉络。“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想用一种标准去说服另一种标准恐怕还真不太容易。
飞刀华对“专业”和“业余”作了个通俗的划分,不失为一家之言,很有启发性。另外,飞刀华认为:“反复强调专业与纯业余者多属纯业余者,并且大都有过被自己奉为“专业人士”“欺凌”的历史”。这个判断至少对于我是适用的,几乎可以说是量身定制。但由此而把“弗洛伊德”也拉来入伙,倒也不禁使人对飞刀君的学识刮目相看、肃然起敬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0 21:52:07编辑过]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0 22:01
以下是引用牧民新歌在2006-10-10 20:53:00的发言:
比如前世界冠军杨影参加业余组的比赛就是完全合乎规则的。这一类的人物大约还可以举出一个加强连。真参赛的话,弄不好小组第一轮杨影就赶巧碰上了咱们的老章,“业余”PK“业余”,当然是无话可讲,但此“业余”和彼“业余”它能是一回事吗?......
牧民新歌所言现在看来已很难与戏言相提并论了,君不见前世界冠军梁戈亮这几年一直活跃在业余性质的乒乓球赛场上,前年偶还凑巧在乒协杯上与其同台厮杀,由此可见,假以时日,前世界冠军杨影与老章朋友的激情PK绝非“弗洛伊德”所独家妄想.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10 22:51
以下是引用飞刀华在2006-10-10 22:01:00的发言:
假以时日,前世界冠军杨影与老章朋友的激情PK绝非“弗洛伊德”所独家妄想.
杨影与老章的激情PK?老章倒是乐意了,杨大小姐那头儿乐不乐意可就两说着哪!
言归正传,“业余”现在俨然是一个相当大的范畴了。在这个范畴内,咱们俱乐部的各位同仁从理论上讲都有可能和某前世界冠军在比赛中狭路相逢。目前这一类的“业余”比赛挺多,乒协杯大约就是其中之一。因此飞刀华才PK了梁戈亮一把,令我们大家羡慕不已。
但也许是考虑到参加“业余”比赛的熟脸儿过多,相当多的“纯业余爱好者”们对此类比赛的参赛兴趣不大。因此为了调动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的参赛积极性,一些组织机构就策划了小范畴的标称为“纯业余”的比赛。尽管筛选标准各不相同,但都无一例外地“筛”了它一道,有枣没枣三竿子,先抡出去再说。这一筛,不仅杨大小姐没戏了,阿美都只能做“壁上观”,要说也够残酷的。
现在要说有不同意见的对撞,主要集中在筛子眼儿到底大些好还是小些好。换言之,筛子眼儿定多大就与“纯业余”这个称谓相配了。至于飞刀华强调的“激情PK到底是戏言还是现实”的问题在我看来似乎倒不是分歧的关键点之所在。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0 23:14
既然牧民新歌将“业余”划分为“此业余”和“彼业余”,也就是相对认可了它的“业余”性质,正如牧民新歌所云它们似乎倒不是分歧的关键点之所在,其实上述真正的区别并非“业余”的定性,而在于技术水平的巨大差距。打个不十分恰当的比喻,同为工薪阶层,月薪500以下者与月薪5000以上(当然还有更多的)与生活质量能一样吗?所以月薪500以下——3000左右的都在质疑:月薪5000以上的算我们工薪族吗?他们凭什么排在我们的队伍里买经济适用房啊?可是谁又能认定他们不是工薪阶层呢。据说政府费了半天劲也没整明白。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6-10-11 00:42
楼上诸位现在搞起文字游戏来了,观点可谓五花八门,现在我就将各位的观点纠正一下。
一、飞刀华言:“靠这个吃饭的就是专业的,其余都是业余!受过训练的、有证书的就是专业?或半专业?主要看他现在在以什么为生,本职之外(非本专业)参加就是业余。梁戈亮现在算什么?他在参加什么类型的比赛?有目共睹,有人提出什么异议吗?捧着金饭碗要饭的还算乞丐吗?”靠这个吃饭的教练就不一定是专业的;受过训练的两个月的也不一定是专业或半专业。所以即使现在以此为生的也不一定就是专业,俱乐部请的嘉宾李想就不是专业,但是他现在就以此为生。梁戈亮曾参加过世界业余锦标赛并获得冠军,现在全世界都承认他是业余的了。
二、牧民新歌言:“有些则更加严格些,按其标准则苏志强将与冠军失之交臂。”什么标准也限制不到苏志强,他本来就没有进过像样的体校,他能够上体大也是搞了某些虚假的东西才获得的资格。
三、半专业和纯业余至今没有一个量化标准,估计哪个比赛的组织者也不能将之分清楚,我也没有见过哪个比赛有“纯业余”的提法,我到是觉得我们俱乐部这次比赛提出的“现役省(市)级体校以上的、专业退役的不能参加比赛”还是比较科学的。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1 01:40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6-10-11 0:42:00的发言:
楼上诸位现在搞起文字游戏来了,观点可谓五花八门,现在我就将各位的观点纠正一下。
一、飞刀华言:“靠这个吃饭的就是专业的,其余都是业余!受过训练的、有证书的就是专业?或半专业?主要看他现在在以什么为生,本职之外(非本专业)参加就是业余。梁戈亮现在算什么?他在参加什么类型的比赛?有目共睹,有人提出什么异议吗?捧着金饭碗要饭的还算乞丐吗?”靠这个吃饭的教练就不一定是专业的;受过训练的两个月的也不一定是专业或半专业。所以即使现在以此为生的也不一定就是专业,俱乐部请的嘉宾李想就不是专业,但是他现在就以此为生。梁戈亮曾参加过世界业余锦标赛并获得冠军,现在全世界都承认他是业余的了。
二、牧民新歌言:“有些则更加严格些,按其标准则苏志强将与冠军失之交臂。”什么标准也限制不到苏志强,他本来就没有进过像样的体校,他能够上体大也是搞了某些虚假的东西才获得的资格。
三、半专业和纯业余至今没有一个量化标准,估计哪个比赛的组织者也不能将之分清楚,我也没有见过哪个比赛有“纯业余”的提法,我到是觉得我们俱乐部这次比赛提出的“现役省(市)级体校以上的、专业退役的不能参加比赛”还是比较科学的。
"靠这个吃饭的教练就不一定是专业的"——有专业证书吗?没有证书就是在误人子弟,有证书那不就是专业吗?"嘉宾李想就不是专业"——这只是大灰熊先生自己给定的性,在坐的几位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偶以为“以此为生”应称之为职业吧,职业不就是专业吗?"受过训练的两个月的也不一定是专业或半专业。"、"梁戈亮曾参加过世界业余锦标赛并获得冠军,现在全世界都承认他是业余的了。"这其实也正是偶的观点,(注意:偶的论句后面是连续的问号,而不是肯定句。)也是牧民新歌极力强调一个纯字而将他们置之业余之外。牧民新歌反复强调一个纯字,其实细嚼起来似乎很无必要,业余就是业余,纯从何来,又要求纯到什么程度?就如同当今流行的空调广告,叫什么超静音。静音也就罢了,偏要超静。静到什么程度叫超静呢?纯到什么程度叫纯业余呢,估计只有球馆里、马路旁、公园内晨练的老同志们才对此称号无可非议吧。
又如偶的一位朋友,曾经每天到专业队训练四小时以上,以牧民新歌的定位,这位京城赫赫有名的民间高手,是算专业呢,还是算半专业呢,是算业余呢,还是纯业余呢,还是算半业余呢?
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11 02:54
如果你天天玩球你就不会湖风,还是打球喝酒吧
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11 03:01
如果你到球馆来你才知道什么是专业,业余。还是打球喝酒吧
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11 03:26
精英北京网友俱乐部给予年轻的球员路标。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1 07:10
偶天天玩球,但是不晓得何为“湖风”?请问泓子版主,何为“湖风”?
偶天天到球馆玩球(包括阁下的球馆),当然知道什么是专业,什么是业余。
应该说精英北京网友俱乐部给予年轻的乒乓球爱好者路标更准确些。“球员”嘛,肯定会被牧民新歌认定在专业的范畴里,至少不在纯业余之列了。
另外,偶是只打球,不沾酒,还有一定专业的素养呀。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11 10:04
以下是引用飞刀华在2006-10-11 7:10:00的发言:
偶是只打球,不沾酒。
仅此一条,就应当向飞刀华敬个礼。
另外,飞刀华讲:“真正的区别并非“业余”的定性,而在于技术水平的巨大差距。打个不十分恰当的比喻,同为工薪阶层,月薪500以下者与月薪5000以上(当然还有更多的)与生活质量能一样吗?所以月薪500以下——3000左右的都在质疑:月薪5000以上的算我们工薪族吗?他们凭什么排在我们的队伍里买经济适用房啊?可是谁又能认定他们不是工薪阶层呢。据说政府费了半天劲也没整明白”。这段话相当精彩,受到了多方面的启发。
飞刀华还提到:“牧民新歌反复强调一个纯字,其实细嚼起来似乎很无必要,业余就是业余,纯从何来,又要求纯到什么程度”?这个设问当然是不错的,我也有此一叹。不过实际情况是:历年来我们都能够看到,有不少的大赛组织者在“业余”两个字的前面加上了这样或那样的定语,其目的就是筛掉一部分原属于“业余”这个阵营里的弟兄们。比如我们这次大赛就因此而把“阿美”们屏蔽出去了。一个既成事实是:在“业余”这个大圈子里,确实还存在着被各式各样的定语修饰后的小圈子。那这些小圈子该怎么去称呼它?估计八成是因为这个原因,“纯业余”的提法就应运而生了。我之所以多次强调这个“纯”字,其实只是想点明意见的分歧点究竟在哪里,以便节约大家的时间,防止剑走偏锋而已。
大灰熊讲:“……纯业余至今没有一个量化标准,估计哪个比赛的组织者也不能将之分清楚”。我很赞赏这一提法。
大灰熊又讲:“我也没有见过哪个比赛有“纯业余”的提法”。大灰熊可参看以下内容:“[比赛通知]10月5日进行“2006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4、参赛资格:有专业背景和现役业体球手除外的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
大灰熊讲:“……什么标准也限制不到苏志强”。其实前面直板狂二的帖子中就有如下内容:“在其他论坛里看到,也是十一的一个业余比赛,就把“高手”苏志强婉拒了”。当然,该赛事的限制性条款是否合理?是一个可以加以讨论的话题,因对详细情况不甚了解,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6-10-11 10:54
我说的“我也没有见过哪个比赛有“纯业余”的提法”,是针对比较大型的比赛,比如政府组织的大型赛事,至于说像咱们俱乐部提出的“参赛资格:有专业背景和现役业体球手除外的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估计也只是晋阳老大或所长、南山大侠之流首创吧,他们的的意思是要将奖品提供给平时不容易得奖的业余朋友吧!“有专业背景和现役业体球手”这句话也不是很严谨。我倒是觉得国外的分级制度应该是我们应该借鉴的,但是,这需要参赛者很高的素质,最主要的还是心态。君不见,中国的残疾人运动会都有职业运动员参加吗!反过来说,把比赛限制在“被各式各样的定语修饰后”的业余比赛都有组织者的私心在里面,这也是大型赛事没有“被各式各样的定语修饰后”的原因。
“也是十一的一个业余比赛,就把“高手”苏志强婉拒了”这个事件的真相是,苏志强和咱们俱乐部的白雪去一个俱乐部参加他们组织的赛事,组织者黄建疆先生对他们说:“你们两个人的水平太高了,我个人认为你们不宜参加这样的比赛。”二人没有过多地质疑比赛的要求,只是给黄建疆面子就不参加了,如果他们坚决要参加,完全符合参赛条件,但是,那样就是直接向黄建疆挑战了,有挑场子的味道了,以现在苏志强和白雪的身份还真不敢。就是我们俱乐部举行的赛事也是一样,因为晋阳老大在,目前还没有什么人来挑场子,据我所知这次比赛晋阳老大就婉拒了几个高手。
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11 11:05
我倒是觉得国外的分级制度应该是我们应该借鉴的
同意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1 11:50
婉拒什么水平的选手参加,实际上大都是主办者为了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采取的不得以的举措。据悉就是zball这样纯业余的兄弟也多次被精英俱乐部婉拒参加内部的比赛,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照顾到比他更纯更业余的会员,相信没有人会对此举产生疑义吧。当然zball老弟心里是否欣然接受又另当别论了。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1 12:14
牧民新歌前面说:“比如前世界冠军杨影参加业余组的比赛就是完全合乎规则的。这一类的人物大约还可以举出一个加强连。真参赛的话,弄不好小组第一轮杨影就赶巧碰上了咱们的老章,“业余”PK“业余”,当然是无话可讲,”后面又感慨的表示:“杨影与老章的激情PK?老章倒是乐意了,杨大小姐那头儿乐不乐意可就两说着哪!”杨大小姐那头儿乐不乐意那是她自己的事,而牧民新歌对自己的立论先认可到再很不情愿的否定,似乎也显示出牧民新歌对自己的理论方向有了严重的转移倾向和认同趋势。
牧民新歌前面还一再表示“把攻读体育大学乒乓球专业的学茡们称为“纯业余”总还是感觉稍嫌勉强”,现在又在抱怨说:“历年来我们都能够看到,有不少的大赛组织者在“业余”两个字的前面加上了这样或那样的定语,其目的就是筛掉一部分原属于“业余”这个阵营里的弟兄们。比如我们这次大赛就因此而把“阿美”们屏蔽出去了。”。天哪,“攻读体育大学乒乓球专业的学茡们”参加比赛已经引起了牧民新歌把它当做“一个应当细细研究的问题”的强烈激情,设想,如果这次真的允许“阿美”们参加,那显然与牧民新歌自己原先的立论更加相悖!不知牧民新歌究竟认为他(她)们是算专业呢,还是算半专业呢,是算业余呢,还是纯业余呢,还是算半业余呢?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11 13:36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是常用的辩论手法,也很有效。辩论之妙可以说古已有之,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这一段: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您瞧,还真辩得让你没脾气,哈。
飞刀华也找出了我前言后语中存在的“悖论”之处,看得出来不光是乒坛高手,也还兼着辩坛的高手。其实我那句“杨影与老章的激情PK?老章倒是乐意了,杨大小姐那头儿乐不乐意可就两说着哪!”完全是为了活跃论坛的气氛而作的游离于主体之外的调侃,对那句话是不好太认真的哦。至于我那句“比如我们这次大赛就因此而把“阿美”们屏蔽出去了”,我想只是在描述一个客观的情况,其实从内心讲真的没有为此而抱怨什么。我也并没有曾经向谭怡美借过两毛钱而只还了一毛九(赶紧声明,此纯属调侃哦)。因此总的讲,我的前后观点之间大体上应该还算是一脉相承的,基本上可以排除“吃完原告吃被告”一类的嫌疑,呵呵。
当然,古人云,语多必失。连续发了这么多份帖子,保不齐会在某些地方有不够慎重、不够妥当、不够严谨、不够周全之处,还望飞刀君及诸位至爱亲朋继续予以指正为盼,在此先谢了哦。[em01]
作者: 曼曼 时间: 2006-10-11 13:38
以下是引用飞刀华在2006-10-11 11:50:00的发言:
据悉就是zball这样纯业余的兄弟也多次被精英俱乐部婉拒参加内部的比赛,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照顾到比他更纯更业余的会员,相信没有人会对此举产生疑义吧。当然zball老弟心里是否欣然接受又另当别论了。
第一,不知道飞刀华口中的“据悉”是从哪听到的,但据我所知zball没有被婉拒过,内部比赛是他自己主动不参加的,俱乐部的其他“高手”也是希望给其他会员更多机会而主动放弃了一些内部比赛(不包括月赛)。
第二,我不太明白什么叫所谓比zball“更纯更业余”的会员?
第三,显然你对“zball心里是否欣然接受”存在质疑,那不妨说出来,何必遮遮掩掩,在一旁又“另当别论”什么的!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6-10-11 13:48
比如俱乐部金谷杯就婉拒了zball!
作者: 曼曼 时间: 2006-10-11 14:01
zball没有参加“金谷杯”是事实,但是zball没有报名“金谷杯”也是事实,所以事实上并不存在zball被“婉拒”一事!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11 15:35
以下是引用曼曼在2006-10-11 14:01:00的发言:
zball没有参加“金谷杯”是事实,但是zball没有报名“金谷杯”也是事实,所以事实上并不存在zball被“婉拒”一事!
俱乐部“金谷会员杯”比赛一共举办了两期,第一期时凯旋门作为月赛冠军未获得参赛资格,义务为大家做记录员,最后张生、zball获得冠、亚军;第二期时上期冠、亚军张生、zball未获准参赛,结果小天、老王获得冠亚军。规则是我和晋阳商定的,“婉拒”的话是我说的。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1 15:50
呵呵,一句“婉拒”把俱乐部的领导也给劳驾了,真是不好意思。
曼曼妹妹且暂忍小忿,且息雷霆之怒,更莫动滔天之火。这厢多有得罪了,先深施一礼,还望曼曼妹妹海涵。偶文中所提及什么“据悉”呀、“婉拒”呀等等之例,一般均来自偶俩私下交流之只言片语,然后添枝加叶而渲染出炉,完全没有诋毁或借zball题而发挥之意,若不慎发生有对其有名誉损害之处,14日小组赛后偶定当面向你俩请客谢罪。(再透露一绝密消息,偶现在已经开始节衣缩食,准备攒份子啦)
牧民新歌说自己的某句很重要的论点是“完全是为了活跃论坛的气氛而作的游离于主体之外的调侃,对那句话是不好太认真的哦。”,而对于偶的“明白的人心里都明白,糊涂的就先糊涂着吧!”却认为是偶在自以为“以此为有趣”,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作者: 愚公 时间: 2006-10-11 17:22
首先祝贺“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获得圆满成功!其次谈点参赛人员条件的意见。我认为产生分歧的罪魁祸首是zball的用词,“参赛资格:有专业背景和现役业体球手除外的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本身就值得推敲。从字面分析,“有专业背景球手”(估计指的就是杨莹、彭勃他们)、“现役业体球手”都应该属于“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否则不应该在“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前面加这样的字眼,问题是这样的字眼加在“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前面是否恰当,我估计zball也没完全搞清楚“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的含义。我理解“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应该指的是像zball、老章甚至包括凯旋门、飞雪、车震、王志奇、黄建疆、王茵这样的人,杨莹、彭勃他们这些“有专业背景球手”本来就不属于这个范畴,“现役业体球手”及体大乒乓球专业学生也不属于这个范畴,他们是“业余球(选)手”,如此说来,把“有专业背景和现役业体球手”加在“纯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前面本身就不妥。按照“莱斯特杯”参赛人员来看,参赛资格定为:“有专业背景和现役业体球手除外的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和选手”比较妥当些。个人意见。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11 21:46
愚公所言差矣,将zball定性为罪魁祸首未免过分严厉了些,也有失公允。zball老弟也是在奉旨行事呀,如此的评价与开罪,人家真是太冤啦,比窦蛾还冤哪!顺藤摸瓜,27楼可是功不可没呀。
作者: 曼曼 时间: 2006-10-11 21:57
误会澄清了,呵呵!看来是我枉作小人了~~飞刀gg勿怪啊~~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6-10-11 22:42
曼曼见着所长害怕了吧!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11 23:35
哈哈,真是话不说不透,砂锅不打一辈子也不漏。体育竞技也罢,论坛交流探讨也罢,大家基本上都是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重在参与,鼓励参与的宗旨。从俺看来,凡事都有它的两个方面,体育竞技,限制和禁止某类选手参加无疑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它决定了绝大多数参与者的利益,属于公德范畴。违背了公德,就难免会招致不满和非议,特别是在严重影响到大多数参与者中的极少数人的利益的时候,这种不满和非议就会更加强烈。话又说回来,被非议者一般也都有自己的自尊和脸面,恃艺在身,一般也要对这些大大小小的赛事有所选择和偏重,哪些该去,哪些去不得,须深思熟虑,出不得半点差错。仅俺个人偏见,判断他们一般都是削尖了某个部位尽量争取参加他认为他应该参加的赛事,让他屈尊到他不屑于参与的赛事那是万万不肯的。所以话又说回来,被非议者能够参加的赛事,恰恰也正是对这个赛事层次的一个肯定。从居委会举办的社区比赛,到国际巡回大奖赛,参与者的心态大都如此。参与交流探讨的各方代表与浏览论坛的各位乒友,无疑都是乒乓运动的爱好者。爱好乒乓是为了什么呢?恐怕也不仅仅是锻炼身体,增加球技吧。身心的享受也算是有意或无意中最大的收获吧!“高”手也罢,“低”手也罢,参与如何,如何参与,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心态。绝对公平的社会距离我们还很远,还需要一小部分代表们去为之奋斗终身!俺最欣赏奥运会上那个来自非洲的游泳运动员,他所追求的,绝对不是那块金牌。乒乓确实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是真正能够享受快乐乒乓者却又寥寥无几。何时能将乒乓之声听辩为木鱼的敲打之声,那才真的是彻悟了。
稀稀拉拉的闲扯了一番,全然忘却了孟老先生的教诲:“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嗨,俺这个人就是这个德行。
作者: 泓子 时间: 2006-10-12 00:28
我和几个高手刚刚喝酒回来,先喝白酒、又喝啤酒,最后服务生说冰柜已锁上,实行服务生早已下班。十.一期间的球友活动事就不说了。话又说回来了,这些高手都能放的下,有些人还不放刀,成佛。
南山说的大大的好
俺最欣赏奥运会上那个来自非洲的游泳运动员,他所追求的,绝对不是那块金牌。乒乓确实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是真正能够享受快乐乒乓者却又寥寥无几。何时能将乒乓之声听辩为木鱼的敲打之声,那才真的是彻悟了。
稀稀拉拉的闲扯了一番,全然忘却了孟老先生的教诲:“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嗨,俺这个人就是这个德行。
南山还是你说的好,打球喝酒才爽。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嗨我们又喝酒去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12 08:00
以下是引用曼曼在2006-10-11 21:57:00的发言:
呵呵!看来是我枉作小人了~~飞刀gg勿怪啊~~
小人? 你比不了!那是一位古人,在想当初。。。。。。。。。。[em07]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12 09:16
以下是引用飞刀华在2006-10-11 21:46:00的发言:
愚公所言差矣,将zball定性为罪魁祸首未免过分严厉了些,也有失公允。zball老弟也是在奉旨行事呀,如此的评价与开罪,人家真是太冤啦,比窦蛾还冤哪!
你干脆直接点出躲在幕后的阶级敌人的名字得了!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12 09:22
通过5月的宏发杯和本次莱斯特杯的实践,我觉得应该考虑按年龄分组,大家普遍反映跟小孩打太困难,精力体力差距也比较大,当然,有些老游击队员可能比小天、许鑫他们更难对付。
作者: 牧民新歌 时间: 2006-10-12 10:19
所长又在考虑设计筛子眼儿的问题啦,哈……
组织一场比赛,看似简单,其实颇费心思,有时用呕心沥血来形容都不为过。影响着竞赛质量的因素林林总总、令人目不暇接。少考虑了哪个因素都有可能功亏一篑;不仅要考虑“到”,而且还要考虑“好”。光是考虑了,但考虑的火候儿稍欠或稍过,效果也都有可能不太好。对这一点,缺乏组织经历的朋友们体会可能还不太深,而对于那些搞组织活动工作的老江湖们(含牧哥)来说对此是深有体会的哦。也因此,对所长等俱乐部竞赛活动的组织者们深怀一份敬意。
所长已经不止一次提出按年龄分组的问题了。但好像也还需作进一步的研究。例如所长自己就同时认为:“有些老游击队员可能比小天、许鑫他们更难对付”。我也觉得年龄问题好像倒还在其次。试行等级制应当是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并且也是可以考虑摆上议事日程的提案。不夸张地说,搞出一个有精英特色的等级制,其意义非同凡响。
当然,设计一套等级制的难度确实是很大的,重要的是先把第一步迈出去。不妨先集思广益开它几个“神仙会”,搞它个“头脑风暴”,天地玄黄刘关张,务务虚。然后俱乐部高管层再精雕细琢、去粗取精,我想由下而上、由上而下地来那么几轮,应该是可以搞出来的吧。
既然是神仙会嘛,整两盅、泡个澡、捏个脚总是要的,别人不太清楚,至少牧哥的积极性立马儿就能调动起来啦(啊呸)!哈……[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2 11:37:13编辑过]
作者: 游荡人间 时间: 2006-10-12 11:16
我透露点体大的信息。体大前两年乒乓球专项训练还比较多,一周3-4次,每次2小时左右,但说句实话,训练质量还不如体校的小孩好;第三、四年以理论学习为主(其实也听不太懂),专项训练就基本上没有了,一周也就一次,质量还不如业余爱好者(如所长等)。我觉得精英比赛虽然进入四强的都是体大的,但参赛标准还可以,特别是在奖品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个人观点。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0-18 22:26
哈哈,泄密了吧!
作者: 马勃 时间: 2006-10-19 08:21
志强二话没说就将冠军拿走了。[em03]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20 07:31
志强大侠是说完:“感谢俱乐部举办的活动,感谢各位朋友的承让,晋阳、所长哪天有空我请客,再见!”这三句半后才高高兴兴回家了。[em07]
作者: 马勃 时间: 2006-10-24 12:57
以下是引用南山在2006-10-20 7:31:00的发言:
志强大侠是说完:“感谢俱乐部举办的活动,感谢各位朋友的承让,晋阳、所长哪天有空我请客,再见!”这三句半后才高高兴兴回家了。[em07]
他太客气了。
改天让他请我喝酒。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26 13:27
他已经答应了,您赶快打一架飞机过来吧。
作者: CCTV-5 时间: 2006-10-26 20:19
辩论的相当精彩也相当有水平,怎么就结束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27 21:02
哈哈,第一局比赛结束,双方平分秋色,零比零。
作者: 飞刀华 时间: 2006-10-29 19:30
辩论倒是谈不上,只是表达一下个人的见解而已。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0-30 19:19
精英论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欢迎大家各抒己见,参与论坛交流。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1-1 07:54
总结的不错!
作者: 马勃 时间: 2006-11-2 12:03
以下是引用南山在2006-10-26 13:27:00的发言:
他已经答应了,您赶快打一架飞机过来吧。
打一架飞机过来,我准备骑自行车过,顺便一路上找人打球。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1-2 18:11
多赢点盘缠过来,背后别忘了插把剑。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1-4 09:39
脖领子上再插把扇子。
作者: 爱你没商量 时间: 2006-11-9 14:20
所长我已经等到花也谢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6-11-9 18:13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不会太远了。
作者: 爱你没商量 时间: 2006-11-18 15:54
所长处理完了吗?您幸苦了!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6-11-18 19:18
10月5日2006年“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开幕、预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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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2006年“莱斯特精英杯”乒乓球公开赛(复赛、决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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