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标题:
【liuzongang:同意曝光琳琳宝宝,请站内信联系】版主您让买家站短十天了,希望能尽快有处理结果,或者给个说法,相信公道自在人心【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打印本页]
作者:
lan
时间:
2014-10-21 09:51
标题:
【liuzongang:同意曝光琳琳宝宝,请站内信联系】版主您让买家站短十天了,希望能尽快有处理结果,或者给个说法,相信公道自在人心【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事件详细:
http://www.pingpang.info/bbs/viewthread.php?tid=549233
版主已经和琳琳宝宝私聊10天,我实在等不下去了,已站短版主,望大家监督,尽快处理!!还是说论坛容忍违法行为??
(, 下载次数: 0)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此贴子已经被liuzongang于2014/10/22 19:14:33编辑过]
作者:
liuzongang
时间:
2014-10-22 19:15
琳琳宝宝一直也没有跟我联系过,同意曝光其个人信息,站短给我
欢迎光临 精英乒乓网-买正品,到精英。买蝴蝶,到精英。 (https://bbs.cnpingpang.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