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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感冒吃药——几个不可忽视的细节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0 19:50
标题: 感冒吃药——几个不可忽视的细节
随着天气的逐渐寒冷,最近患感冒的朋友很多。久病成医,自己买点感冒药吃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是感冒药的选用不当有可能会加重病情的发展,为使大家都能够顺利地度过目前这个感冒的旺季,现把俺在中医培训班的笔记摘抄部分,供大家参考:
中医将感冒分为风寒感冒、风热感冒、暑热感冒三类,
风寒感冒:症状——恶风寒重,发热轻,口不渴,无汗,鼻塞,流鼻涕。
治疗:以平温发散为主。
用药:感冒清热冲剂、午时茶、川芎茶调散、感冒宁,咳嗽时兼服通宣理肺丸。
风热感冒:症状——发热重,恶寒轻,咽痛,微汗,口微渴。
治疗:以辛凉发散为主。
用药:感冒退热冲剂、银翘解毒、上感冲剂,咳时同服桑菊感冒片。
暑热感冒:多发于七、八、九月。
用药:霍香正气、四症丸、祛暑片、六一散。
特别注意:若风寒感冒服用了银翘解毒则如同冰上添霜!若风热感冒用辛温发散药则如同火上加薪!
感冒初起时要注意休息,一般先出汗为佳,出汗后避风一至二日,以防转为重感。中成药治疗感冒通常在体温至38度以上时效果不佳。
俺自己的实用偏方是感冒后大剂量的喝热可乐(加姜亦可)。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7-1-10 20:24
颇有点西藏大夫的味道!
作者: 易极 时间: 2007-1-10 23:34
感谢南山大侠的忠告。不过小弟认为您的配方比较偏向蒙古风格吧。
作者: 老村长 时间: 2007-1-11 01:55
看来在理儿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1 12:23
俺不干兽医已经很多年了。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1 12:32
请南山大侠注明一下这些药的毒副作用!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11 18:40
南山还是个郎中,不错啊!!
现在北京是流感时期,大家都要注意保暖哦!!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2 06:52
俺是与中轴大侠同期的赤脚医生。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2 22:08
请南山大侠注明一下这些药的毒副作用!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3 11:05
是药三分毒,详细讲解起来大约需要三个课时,简单概括就是不能把它们当饭吃。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13 13:29
南山,会号脉吗?
作者: 日月为明 时间: 2007-1-13 13:30
最好是不得感冒,室内要坚持通风,消除病毒、病菌赖以滋生的环境。夏不贪凉,冬不贪热,实为减少内外温差过大使身体难以及时调整和应付的经典良方。可对此不以为然的人比比皆是,难怪的感冒的人如此之多。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3 21:17
以下是引用精灵在2007-1-13 13:29:00的发言:
南山,会号脉吗?
哈哈,俺最擅长号喜脉,当年就是俺头一个向中州大侠道喜的。
作者: 金谷 时间: 2007-1-14 09:13
不管风热还是风寒,永不用药一个星期基本就能好。最好是不用药,如果用药最好在刚起病时,发一身汗就好。后面用药只能选改善自己最难受的症状。
作者: 所长 时间: 2007-1-14 09:50
正常情况下是48小时开始缓解,可是我往往那时早抗不住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4 11:23
以前有个头疼脑热的一抗三天就过去了,可是有一回抗了一星期也没过去,结果抗成了肺炎——差点就抗过去了。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5 15:11
南山大侠的肺炎后来转化成网球肘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5 18:40
已经接近加入残联的标准啦。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5 22:59
应该是跨入残联的标准啦,恭喜南山大侠!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6 07:21
谢谢啦,俺为您争取个秘书长的位子。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16 13:07
以下是引用南山在2007-1-16 7:21:00的发言:
谢谢啦,俺为您争取个秘书长的位子。
“一人得道,熊也升天”,南山真是讲义气啊,大灰熊你的好好谢谢人家。。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6 23:52
以下是引用精灵在2007-1-16 13:07:00的发言:
“一人得道,熊也升天”,南山真是讲义气啊,大灰熊你的好好谢谢人家。。
精灵真是幼稚的可爱,南山大侠一个残疾人有什么权力让我当秘书长,你被忽悠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7 03:40
见义勇为者哪里都有啊。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7 09:48
精灵算吗?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19 08:22
尚未产生相关事实事件。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19 15:13
刚才晋阳老大来电话说:经过南山大侠的中医自疗,现在已经卧床不起了,还伴随着咳血。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20 09:42
呜。。。已经开始准备后事啦。。。。。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1 16:00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19 15:13:00的发言:
刚才晋阳老大来电话说:经过南山大侠的中医自疗,现在已经卧床不起了,还伴随着咳血。
南山你也太让人失望了,本来还想见义勇为的,相关事实已经产生,我也帮不了你了,好自为之吧。。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1 22:45
原来精灵一直在帮助南山大侠呀!说你攻击我,还不承认!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2 20:39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1 22:45:00的发言:
原来精灵一直在帮助南山大侠呀!说你攻击我,还不承认!
没有啊,我哪敢攻击你啊??就算有也是不是出于我本意的!!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2 23:02
以下是引用精灵在2007-1-22 20:39:00的发言:
没有啊,我哪敢攻击你啊??就算有也是不是出于我本意的!!
我知道你是成心诚意的。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3 22:02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2 23:02:00的发言:
我知道你是成心诚意的。
对,我是诚心诚意的不攻击你。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4 13:28
关于兽医问题也不是攻击吗?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4 19:03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4 13:28:00的发言:
关于兽医问题也不是攻击吗?
也是不诚心的攻击,最近被你攻击得有点晕了,所以容易把文字符号和真人弄混了。真不是诚心的!!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4 19:05
很勉强的解释!欢迎你继续告状。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4 19:23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4 19:05:00的发言:
很勉强的解释!欢迎你继续告状。
要是你不喜欢这个解释我可以换一个;告状就不用了,至多被你的言论攻击“逐”出论坛。。
作者: 球胜新妾 时间: 2007-1-24 19:55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4 19:05:00的发言:
很勉强的解释!欢迎你继续告状。
您表姐还有这个业余爱好?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4 22:13
对!但是这次她很理亏,所以我不怕,无论是谁也要讲理吧!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26 10:07
哈哈,“这次她很理亏”,肯定有不理亏的时候了。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6 10:08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4 22:13:00的发言:
对!但是这次她很理亏,所以我不怕,无论是谁也要讲理吧!
我怎么理亏了??我是百口难辨。。。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6 21:51
你要是有一百个口真就是怪物了。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7 11:42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6 21:51:00的发言:
你要是有一百个口真就是怪物了。
看,又钻牛角尖了吧。。你好歹也是搞文字工作的人,难道你不知道“夸张”这一表现手法?
作者: 南山 时间: 2007-1-28 10:04
大灰熊可是个很直的人,不禁绕啊,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8 22:24
以下是引用南山在2007-1-28 10:04:00的发言:
大灰熊可是个很直的人,不禁绕啊,
没觉得他很直啊,我觉得他骂人不带脏字呢,九转十八弯的,不思考都反应不过来。。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8 22:41
谢谢芙蓉表姐。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8 22:52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28 22:41:00的发言:
谢谢芙蓉表姐。
你再叫我“芙蓉表姐”,我可要生气了啊!!!!你不能这样损害你表姐的形象啊!!
作者: houniao 时间: 2007-1-29 00: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29 13:41
楼上真理解我!谢谢!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29 13:53
以下是引用houniao在2007-1-29 0:03:00的发言:
哎!“出水芙蓉”这四个字就这样让芙蓉姐姐给糟蹋了。本来大灰熊想赞美精灵表姐来着,精灵却想到别处去了~~
“菡萏香消日月残”,出水芙蓉尽凋颜~~~~~~[em01][em01]
为什么你们都喜欢谈论“芙蓉姐姐”????
作者: houniao 时间: 2007-1-30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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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30 09:52
楼上说到我心里去了[em17],我有点喜欢你了。
作者: houniao 时间: 2007-1-3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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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30 13:52
恩,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30 14:59
楼上可以试一下!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7-1-30 18:42
以下是引用大灰熊在2007-1-30 14:59:00的发言:
楼上可以试一下!
没有这方面的爱好。。
作者: 大灰熊 时间: 2007-1-31 00:38
那你质疑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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