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
2007年4月7日-4月8日,4月6日报到。
比赛地点:
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乒羽球馆(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7号)。
项目设置、参加单位及参赛人员资格:
(一) 乒乓球比赛
1、领导、老总组:只设单打比赛,并只限以下人员参加:
省政府领导、省建设厅领导、厅直属单位领导;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领导;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技术与产品研发经营企业、住宅建材企业、房地产咨询策划及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住宅物业管理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含总工程师)。
特邀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含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处级以上领导参加。
2、机关组:设团体(不分男女队)比赛,只限以下人员参加:
党、工、团组织关系在省建设厅及其直属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及其直属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可以由单位组织报名参赛,即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各市局、中心只能各组成一个队参加机关组比赛。
党、工、团组织关系在县(县级市)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可由县(县级市)建设、房管局组织报名参赛,即各县(县级市)建设局、房管局只能在县(县级市)直单位职工中各组成一个队参加机关组比赛。
特邀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含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组队参加机关组比赛。
为体现职工体育活动的特点,避免上两届比赛中出现部分专业运动员参赛造成的不公平问题,除上述条件外,参赛人员资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2)现役国家、省、市业余体校运动员不得参赛(不含青少年宫、各区体校);
(3)曾在国家、省、市业余体校(不含青少年宫、各区体校)训练现已退役的队员可参加,但其年龄不得低于25岁,且归属于专业运动员,被视为有专业背景的业余选手。
3、企业组:设团体(不分男女队)比赛,参加人员:
各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含城市开发协会、房地产开发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等)、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部品与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住宅建材企业、房地产咨询策划及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均可以企业、协会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参赛人员资格除以下人员外不受限制:
(1)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2)现役国家、省、市业余体校运动员不得参赛(不含青少年宫、各区体校)。
(3)曾是专业运动员或在国家、省、市业余体校(不含青少年宫、各区体校)训练现已退役的队员可参加,但其年龄不得低于25岁。
(二)象棋比赛:
只设团体比赛,且不按男女性别分组。只限以下人员参加:
1、党、工、团组织关系在省建设厅及其直属单位、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及其直属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可由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2、特邀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含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组织报名参赛。
比赛规则:
本届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并聘请熟悉比赛规则、具有专业水平的裁判长、裁判员组成裁判组,负责裁判工作。
(一)乒乓球:
1、使用40毫米白色红双喜牌3星乒乓球;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关于“11分制”、“无遮挡发球”及“一分钟暂停”的有关规定。
2、机关组、企业组团体比赛同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比赛:根据团体报名队数分成若干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为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前8名。
3、团体比赛采用现行斯韦斯林杯的比赛方式,即每队由3名队员参加,按照规则编排顺序后进行比赛,采用5场3胜制,每场比赛为5局3胜制。
4、在机关组团体比赛中,凡被视为有专业背景的乒乓球选手,遇业余选手比赛时,不论男女每局让6分。
(二)象棋:
1、本次比赛实行一局定胜负制。
2、象棋进行团体比赛。各单位可将本队成绩最好的3名棋手成绩记入团体成绩,人数不足3人不计团体成绩,只计个人成绩。
3、采用积分编排制计算成绩,比赛轮次按报名人数进行确定(一般不超过9轮),决出前8名。计分和名次区分办法:胜一局得1分,平局各得0.5分,负局为0分。名次区分按以下顺序确定:积分多者、累进分高者、胜局多者、犯规少者。个人成绩若出现平局现象,按并列名次对待,但冠军和第8名不并列。
4、如遇个别棋局进程过慢,则采用“限时办法”比赛。比赛开始后10分钟不到场者判其该局棋为负。
十一、报名办法:
(一)乒乓球:
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4名队员组成,领队可参赛。
参加领导、老总组比赛的人员可代表本单位参加团体比赛。
(二)象棋
报名人数不限。
十二、奖励:
(一)组委会对领导带头、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文明比赛的单位、代表队、参赛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等荣誉奖励,并颁发奖牌。
(二)本次比赛将对获得团体、个人前8名的队、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具体标准是:
1、乒乓球领导老总组个人:
冠军,奖杯一个,价值2000元奖品;
亚军,奖杯一个,价值1000元奖品;
第3名,奖状一个,价值500元奖品;
第4名,奖状一个,价值400元奖品;
第5名,奖状一个,价值300元奖品;
第6名,奖状一个,价值200元奖品;
第7名,奖状一个,价值160元奖品;
第8名,奖状一个,价值100元奖品。
2、乒乓球团体(机关、企业组分别奖励):
冠军,奖杯一个,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5000元奖品5份;
亚军,奖杯一个,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2500元奖品5份;
第3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2000元奖品5份;
第4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500元奖品5份;
第5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000元奖品5份;
第6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800元奖品5份;
第7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600元奖品5份;
第8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500元奖品5份。
3、象棋团体:
冠军,奖杯一个,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3000元奖品3份;
亚军,奖杯一个,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500元奖品3份;
第3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200元奖品3份;
第4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900元奖品3份;
第5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600元奖品3份;
第6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480元奖品3份;
第7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360元奖品3份;
第8名,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300元奖品3份。
4、象棋个人:
对在象棋比赛中获得个人排名前8名且所在单位参赛人数不足三人不能计入团体成绩的个人,奖励价值100元奖品一份(因此项获奖人数不能提前确定,故此项奖励须在比赛结束后兑现)。
报到与熟悉场地:
(一)报到时间:2007年4月6日;
(二)报到地点: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7号(交通路线图附后)。
(三)熟悉场地:4月6日16点-21点为各乒乓球队熟悉场地时间,比赛场地在新世隆宾馆三楼乒羽馆。
预备会议:
4月6日晚20点在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召开预备会议,请组委会成员、裁判长、各队领队参加。
有关费用:
(一)报名参赛费用:乒乓球、象棋每队1000元(用于比赛奖励、场馆费用、裁判、球桌租赁、印刷、宣传等必要支出),请于报名后汇至:
户名:河北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开户行:民生银行裕西支行;
账号:1003014210002043。
(二)参赛人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截止时间:
(一)请参加比赛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报名表(附后),务必于2007年3月30日前以传真(0311-87017797)方式报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联系人:李静祎(85512927、13930111530)。
(二)4月2日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改报名(因分组排序和秩序册无法再更改)。
奖金高,报名费也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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