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省少年儿童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省体育局 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孝感市文体局 孝感市教育局
四、日期和地点:2007年8月15日至19日在孝感举行
五、参加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省直体校
六、竞赛项目
(一)儿童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二)儿童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三)身体素质测试。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运动员16名(各组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二)各年龄组人数分配
1、儿童甲组:12.0-13.9岁男、女各4名;
2、儿童乙组:11.0---12.9岁男、女各4名;
以上年龄规定均以生物年龄(骨龄)为准。
(三)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湖北省青少年儿童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鄂体青少(2007)4号文件执行。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周期在湖北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简称省乒羽中心)注册运动员。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遵照体育总局审定的(2005-200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人)数分若干小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赛决出各项目的前8名。
(三)团体赛
1、每个团体必须由3名运动员组成,每场比赛每队至少应有一名直板快攻型或削球型运动员(必须训练一年以上)参加比赛。(注:削球型打法的鉴定将在比赛前进行,评审组由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和裁判长组成)。
2、团体比赛按现行“斯韦思林”杯方法进行,均采用五场三胜制。
(四)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
(五)种子的确定:2006年省青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名次为依据,如缺种子选手以各单位的1号技术顺序的运动员抽签决定。
(六)比赛用球,必须是中国乒协指定的比赛用球(40毫米白色乒乓球)。
(七)身体素质测试内容

1)移步换球(2)羽毛球掷远(3)跳绳;儿童甲组:双摇绳45秒,儿童乙组:单摇绳45秒(自带跳绳)。
九、计分、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单打项目运动员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竞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所有参赛运动员均要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否则不录取名次。
(三)录取名次不足8队(人)的,按实际参赛人(队)减一录取。
(四)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均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按统一下发的报名表,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统一电脑打印),并加盖竞训部和医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于赛前30天分别报送省乒羽中心和协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参赛或弃权及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将按每人200元处罚该参赛队。
(二)各运动队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时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向大会交纳伙食费20元。
(三)裁判长和编排长于赛前3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十一、裁判员。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省乒羽中心提名,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后选派,其它裁判员由协办单位补充。
十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三、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裁判组协助实施。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乒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其它:竞赛结束后七日内,各赛区将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赛区工作总结一式七份分别报送省体育局青少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各2份)和省乒羽中心(3份)。
2007年湖北省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
补 充 通 知
各参赛单位:
2007年湖北省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将于8月15日至19日在孝感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规程规定的人数和要求报名(儿童甲组12.0-13.9;儿童乙组10.0-11.9。因比赛规程印刷有误,本次参赛年龄以补充通知为准),并注明运动员、教练员和领队性别,报名表一式两份,务必于7月31日前分别邮寄或传真到湖北省乒羽运动管理中心和孝感市文体局,以便编印秩序册和安排食宿。逾期报名或填写报名表不符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裁判长和编排组于8月12日报到,运动队于8月13日报到,裁判员于8月14日报到,凡提前报到的单位须提前电传,费用自理。
三、请各参赛单位按照湖北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竞赛规程》报名参赛,各队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伙食费20元,超编人员按每人每天食宿费100元收取。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带第二代身份证(以便资格审查)和人身意外保险。
五、8月14日下午16:40召开组委会、联席会。
六、8月14日下午14:30-16:00参赛运动员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自带跳绳)及削球型选手资格鉴定。
七、运动员报到地点:孝感市教育宾馆
八、裁判员报到地点:王朝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