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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请问这算什么行为-->乐在其中转移 [打印本页]

作者: 烧材是真    时间: 2008-1-17 16:10
标题: [讨论]请问这算什么行为

A在论坛上看到B在卖某物品S,A联系了B,B那天急着用钱,承诺当天便宜些。但由于当时A没有B所要求的钱,所以A去找朋友借,虽然还是没有借够B要的那些,但差的只有10RMB了。A当天在得到B的答复后把钱打给了B。打完后B给A说希望A支付邮费,但A刚借完钱,真的没那么多,所以A还是请求B为他支付,最后B以让A早点睡觉为借口结束了交涉。
翌日,又翌日,由于A说过如果B发货后请告诉A单号这样的话,但因为自己没有给够他钱所以不想总催,但两天没有音讯的确心里不太舒服,给B发短信B不回,打电话B不在服务区。
另一天中午,是周日,A又给B打电话,这次他接了,并说前几天加班,争取早点给A发,然后挂了。A接着等,B还是不给A说单号。
周二早上,A接到B用QQ发的消息,告诉A说东西周日下午发的,但因为A那天少给了B10块钱而且A没钱支付邮费所以把A要的2*S在没有通知A的情况下变成S+L,而且L是A根本不需要的东西...

本人交易少,涉世不深,所以不懂这算个什么行为,请论坛的个位朋友们帮助裁决下


作者: 甘草    时间: 2008-1-17 17:48

A没汇够钱,应该是小错在先,但B 以种种理由推迟发货,到最后还发的不是原先说好的东西,所以可以算是违约。不付责任的交易,本来应该可以用退款的方式解决的,既然没够资金,应该退款取消交易。

这只是我个人看法


作者: 烧材是真    时间: 2008-1-17 18:23

但B发了

问题在于B并没有通知A

且B不同意退货...

理由是卖了就不管了


作者: kh980520    时间: 2008-1-17 18:27
QUOTE:
以下是引用烧材是真在2008-1-17 16:10:00的发言:

A在论坛上看到B在卖某物品S,A联系了B,B那天急着用钱,承诺当天便宜些。但由于当时A没有B所要求的钱,所以A去找朋友借,虽然还是没有借够B要的那些,但差的只有10RMB了。A当天在得到B的答复后把钱打给了B。打完后B给A说希望A支付邮费,但A刚借完钱,真的没那么多,所以A还是请求B为他支付,最后B以让A早点睡觉为借口结束了交涉。
翌日,又翌日,由于A说过如果B发货后请告诉A单号这样的话,但因为自己没有给够他钱所以不想总催,但两天没有音讯的确心里不太舒服,给B发短信B不回,打电话B不在服务区。
另一天中午,是周日,A又给B打电话,这次他接了,并说前几天加班,争取早点给A发,然后挂了。A接着等,B还是不给A说单号。
周二早上,A接到B用QQ发的消息,告诉A说东西周日下午发的,但因为A那天少给了B10块钱而且A没钱支付邮费所以把A要的2*S在没有通知A的情况下变成S+L,而且L是A根本不需要的东西...

本人交易少,涉世不深,所以不懂这算个什么行为,请论坛的个位朋友们帮助裁决下

楼主有意思,还搞起算术题来了,[em06][em10]
作者: cwchenwei    时间: 2008-1-17 19:45
看懂了一点,。说好了在谈交易啥,大家都有错啊。
作者: 老包1677    时间: 2008-1-17 19:46
我觉的b错了.
作者: 燃木刀    时间: 2008-1-17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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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烧材是真    时间: 2008-1-18 11:28

但如果B以卖出去的东西就不管了

而且无视A要求退货的请求

并且接后直接挂断A的长途电话呢?


作者: 燃木刀    时间: 2008-1-18 12: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峰    时间: 2008-1-18 12:52
版主说的没错 大家各退让一步 握手言欢 在论坛留下段佳话 朋友比金钱重要啊
作者: 烧材是真    时间: 2008-1-18 13:58

我不知道什么算是解决?

就这样算了就算解决?


作者: liuzongang    时间: 2008-1-18 19:49

依我看,B可以不支付邮费但是把2个S换成L+S就不对了。A买的是S,不是L啊。再说邮费圆通才10元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8 19:50:05编辑过]

作者: 燃木刀    时间: 2008-1-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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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t888    时间: 2009-3-1 14:55
不错不错,赞一个!
作者: 王小    时间: 2009-3-1 15:07
[em1010]
作者: tt520    时间: 2009-3-1 15:25

一定要沟通好~


作者: ken530219    时间: 2009-3-1 17:42
不管怎么说,B不能擅自改变交易的标的,最起码应该在邮递前告诉A,既然B决定给A邮递,就表明B同意了A给出的价格,如果B不同意,完全可以把钱还给A。我个人认为B的行为属于违约,A没有责任。
作者: 右手横拍    时间: 2009-3-1 20:22

B是顺水推舟把自己不需要的东西一股脑给了A,A有错在先,但B不是东西。A不用强调找人借钱没借够之类的话,既然是做买卖,就没人会同情你。同样B会强调还少收你10块呢。所以A给了对方借口。A还是自我检讨一下吧。B这件事只能说做的有点不地道,他也知道征求你意见之后,你也不会同意,只能退款。所以就生米煮成熟饭先。淘宝上大多数卖家都这副德行。A损失些钱,B损失的是信誉,搞不好还让人问候自己祖宗。


作者: wuqingyu16    时间: 2009-3-1 21:43

感觉A做的首先不对.什么借钱就差十元之类的理由站不住脚.

有点想压价的感觉.

B就更不对,要么就不卖,退钱.

要么就要求A加十元.

不能随便应付.


作者: liuliu25    时间: 2009-4-3 00:42
其实许多事都不能把错归于一个人,但是我觉得B没有在征得A同意下擅自修改,毕竟邮寄是要钱的。
A那十块钱也有点太夸张了吧?毕竟不是什么大数目
作者: kyclawyer    时间: 2009-4-3 09:43
08年1月的事了。
作者: 发力与速度    时间: 2009-4-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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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uSeungMin    时间: 2014-7-25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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