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朝阳区"阳光杯"斯帝卡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朝阳区教育局
朝阳区文体局
二、承办单位
朝阳实验小学
长春市瀚唐乒乓球俱乐部
三、赞助单位
斯帝卡(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乒乓球比赛定于9月25-27日,在长春市朝阳区瀚唐乒乓球俱乐部(朝阳区东民主大街505号)。
五、竞赛分组
初中组、小学组(小学A组、B组,1-2年级、3-4年级、5-6年级)
六、参加单位
朝阳区区属各学校,省市直属各学校
七、分组及竞赛办法
1.单打比赛
中学、小学组(小学分A、B、C组):男、女单打比赛。比赛采取单淘汰赛制,各组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决赛和3、4名为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先得到11分者胜)。
2.团体比赛
比赛采取单淘汰赛制,各组比赛采取三盘两胜赛制,每盘比赛采取三局二胜赛制(决赛和3、4名为五局三胜),每局11分制,(先得到11分者胜)。
八、计分录取办法与奖励
计分:
团体、单项比赛均取前八名,参加初中团体比赛的单位均以基础分10分的形式计入到2018年长春市中学生运动会团体总分;名次分以18、14、12、10、8、6、4、2分计入2018年朝阳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综合总分。单项比赛名次分以9、7、6、5、4、3、2、1分计入运动会综合总分。未完成比赛不得分。
奖励:
1、团体赛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2、单打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前四名奖励斯帝卡奖品。
九、报名时间及办法
[url=mailto:1.2016年4月15日前,各参赛单位将报名单和资格审查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到
38378876@qq.com邮箱,文本报名单一份,领队会时间交组委会。]
1.2017年9月5日前,各参赛单位将报名单和资格审查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到2270504865@qq.com邮箱,文本报名单一份,领队会时间交组委会。[/url]
2.比赛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初中每校男、女各限报不多于3人;小学男、女各年龄段限报不多于6人。
3.团体比赛,小学组团体比赛以学校为单位,每校男女各报一队,每队4人一名替补,参加队员可以是参加单项比赛的队员。
十、其他
(一)团体比赛运动员统一服装,必须是长春市内户口、身份证,在籍(双学籍不得参赛)、在校学生。凡是已经在省(直辖市)体工队、在专业队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比赛。严禁外借运动员和冒名顶替参加比赛(以大打小,以小打大),一经核准则取消该比赛成绩。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比赛期间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望各位参赛者在确保健康的前提下安全参赛。
(三)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将出场名单表(一式二份)交裁判长进行名单交换。上场选手必须是在报名名单之列,出场名单交给裁判长即成为竞赛事实,不得更改。
(四)参赛运动员,比赛必须保留原始学籍影像(手机拍照保留、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比赛,有争议的队员,以原始学籍为准。
(五)各参赛队加强比赛队伍的管理,比赛期间如有扰乱赛场秩序,打骂裁判,打架斗殴,违反赛会纪律者,取消比赛资格,全区通报批评。如发生伤害事故,造成直接伤害的主要责任者负有全部责任。
(六)比赛期间无论何种原因不得罢赛,否则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七)比赛期间只允许领队、学校教师和参赛学生进入比赛场馆,任何家长和校外教练员禁止入内;除正在比赛的学生外,其他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影响比赛。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会组委会,本规程未尽事宜,待领队会时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