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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审结:做好事反赔4万- -有感好人无好报

自由骑士 2007-9-6 11:17:00
 据其回忆: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当时,老太也连声道谢。“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姓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那男子看出老太脸色不好,提出给老太儿子打电话。9点40分左右,帮忙的中年男子看到老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心想可以正常离开了。“可老太的儿子提出,待会儿到医院,他又要挂号又要扶着母亲,怕忙不过来,问我能不能帮忙帮到底,一同去医院。我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当天上午,高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打电话报警。彭宇和老太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时帮忙的陈先生也被联系上做了笔录。毫无疑问的是,此后,彭宇被高老太及其家人当成了老人受伤的“罪魁祸首”,一再被要求赔偿医药费,自感成了冤大头的彭宇自然也不愿赔偿。不久,身体恢复缓慢的高老太经鉴定,其伤已构成8级伤残。

 
    2007年1月4日,高老太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2007年1月4日,高老太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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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评论

自由骑士 楼主 2007-9-6 11:21:00
第一次庭审: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令人颇感蹊跷的是,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大搞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这份最关键的证据。彭宇仓促应诉。

 

    第二次庭审:5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接警的一名警察在庭上作证称,他记得彭宇曾经在做笔录时说过“下车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但不知道被谁撞了”。高老太一方代理人以此试图证明彭宇曾承认跟人发生碰撞,而直接受害人就是高老太,要其承担责任。彭宇却认为,自己做笔录时从没说过这话,他下车后才发现了倒地的老太。

 

    第三次庭审:鉴于之前两次庭审的争锋相对却没有任何的进展,第三次庭审请来了现场目击证人陈先生。出人意料的是,高老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的样子后,否认他是当天帮助她的中年男子,但她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而证人表示“太让人气愤”。这次庭审依然没有结果。

2007年9月5日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彭宇败诉!被告彭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徐XX人民币45876.36元。判决结果一出,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反弹

    彭宇救人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各式各样不同的面孔,也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谈及对以后的影响时,彭宇沉默了好一会,长吁一口气后答非所问地说:我相信这世上好人还是占大多数的!在遭受种种不公的对待之后,他依然保持着这样的美好,这样的话让我们很感动。

    彭宇的故事仿佛是几年之前流行的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的现实版,只是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事件之后,每一个想要助人为乐的人,还能不能鼓起勇气去帮助别人。“助人为乐”会不会成为彭宇事件后社会公德中最苍白的一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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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骑士 楼主 2007-9-6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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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骑士 楼主 2007-9-6 11:29:00

背后是权钱交易还是道德沦丧,我帮不了他,只能声援!

有正义感的TX一起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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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大发 2007-9-6 16:19:00
无语了  这可能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巴~

也许我们不能打一辈子球!但是我们可以成为一辈子的朋友! 天津塘沽QQ936064

西山半日 2007-9-6 22:47:00

这就是对中国法制的讽刺

对中国文明程度的现实记录

世风日下

德行败坏之徒,比比皆是。

要是我,也会帮助。帮完要有警惕性。

如果不免也被告了,也只能找骑士在论坛发帖声援。

如果也败诉了,我赔。

赔完找人撞丫一回,反正不撞也定了罪,那就将罪补功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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