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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icmery和jijun1477281交易纠纷协调解决后结果

xl971205 2010-5-22 14:10:00
对此事很关注,但一直没有发表意见,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太累,懒得趟这趟浑水。最后印证了一句话:劝架,得有劝架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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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样子 2010-5-22 14:30:00
QUOTE:
这位朋友该歇歇了,看了你近期的全部帖子,包括被删除到回收站的,小事变大你也算是居功至伟少,甚至已经完全超过主角了!micmey发给你这条短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先骂人2b,这是micmey删除你骂人帖同时发出的短信,怕说这话冤枉到你,我还特地到回收站查到你这被删除的骂人帖子,这不该成为你继续在中间挑事的借口!micmey作为版主以牙还牙的做法也不对,已提醒他以后注意方式方法。请水朋友记住,来论坛是为了开心,希望能相互包容,和谐的环境靠大家来创造,以后再遇到这类事情帮助劝解息事宁人才是真正热爱精英的人!

你逻辑清楚我就需要解释,首先我不是为自己,我是为论坛,这是前提,我是把论坛当成家来看待的,好的论坛有好的管理者,这个毋庸置疑,此版主你们谁选的我不关心,我是看着这位版主在成为版主之前的很多表演的,我对这些表演有些赞同(如规范发帖)有些反对(如夜郎自大,言语鲁莽,装腔作势),人嘛,总是有各式缺点的,缺点我也有,所以我完全能理解此人,并和平共处于论坛之下,快乐交流,但他因为朋友的戏谑之言成为版主后我就认为不妥了,一个不能服众,私心严重,睚眦必报,没什么头脑的人真的不适合管理论坛的二手版,就象HR招人一样,一旦公司招进了同僚都不理解的人物,那影响的不仅仅是工作,还有整个公司的人际关系和环境,这个我不知道你在现实工作中遇到没有,反正我现在还承受着因我的工作疏忽招进来的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基于以上经验和观点,在同micmey没有任何矛盾的前提下,我跟帖表达了我的看法,就是王老二发的那个贴(这个你应该可以看到吧),虽然老二说的话有些极端,但我认为还是基本准确的表达出了这位老兄的本质的,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之前和老二没什么接触,仅仅是同意他这个观点),但是帖子很快被删除,估计这位老兄也看到我说的话并嫉恨在心,之后很快和王老二熟识的几个朋友的帖子相继被以严肃版规为名删除,干净并彻底,而其他人的违规贴(严格说算违规,但上面有请版主保留几天字样)得以保留,我不想说这是假公济私,但明眼人都知道什么叫以公报私,于是有了我出言不逊,于是有了短信,于是有了之后的事情。

 

就交易底板这件事本身,我认为,一个信誉良好的人,不管底板有没有问题,在卖家没有损失(买家付来回邮费)的情况下,都应该换板,现实生活中这样,网络交易也应该这样,这是诚信之本,也是我的观点(这点论坛上好多长期交易的人都做的很好,坚守并形成了精英二手的传统),并不是因为和相关人员的矛盾才这么说的。

 

就对于你说的“甚至已经完全超越主角了”这句话,我认为是您看的清楚明白,是在夸我,起码我自己认为我在这件事情上努力了,并且有了效果,其实事情很简单,你看到的认为我挑事的那些话只不过是我基于一个好的愿望通过不好的形式斗争而已

 

精英论坛,说再好一个论坛,大家上上网开开心,高兴就来,不高兴就走,我也有过自己的网站,有过自己的论坛,知道技术上,权限上,管理上是什么情况,您如果是精英官方管理员,也可能是精英公司的一名合伙人、一个经理、一个分管IT的员工,论坛有人气,能帮助公司业务,所以只要能做好,无论是什么人来管。

 

最后,人是你们选的,别人也管不着,我的好的期望没有达成,那就算了,料想m经过此事也必收敛一些,做版主的工作会更规范一些,对对他有不同意见的人更严格一些,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大家还是能接受的,不会对论坛造成什么影响,只不过我知道一个人如果骨子里的东西不行,那么将来早晚有露出来的一天,所谓日久见人心,装是装不出来的!

 

也许这种得罪人的事就需要这种人来干!此事到此为止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2 14:34:24编辑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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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手机认证 楼主 2010-5-22 14:50:00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的样子在2010-5-22 14:30:00的发言:

你逻辑清楚我就需要解释,首先我不是为自己,我是为论坛,这是前提,我是把论坛当成家来看待的,好的论坛有好的管理者,这个毋庸置疑,此版主你们谁选的我不关心,我是看着这位版主在成为版主之前的很多表演的,我对这些表演有些赞同(如规范发帖)有些反对(如夜郎自大,言语鲁莽,装腔作势),人嘛,总是有各式缺点的,缺点我也有,所以我完全能理解此人,并和平共处于论坛之下,快乐交流,但他因为朋友的戏谑之言成为版主后我就认为不妥了,一个不能服众,私心严重,睚眦必报,没什么头脑的人真的不适合管理论坛的二手版,就象HR招人一样,一旦公司招进了同僚都不理解的人物,那影响的不仅仅是工作,还有整个公司的人际关系和环境,这个我不知道你在现实工作中遇到没有,反正我现在还承受着因我的工作疏忽招进来的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基于以上经验和观点,在同micmey没有任何矛盾的前提下,我跟帖表达了我的看法,就是王老二发的那个贴(这个你应该可以看到吧),虽然老二说的话有些极端,但我认为还是基本准确的表达出了这位老兄的本质的,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之前和老二没什么接触,仅仅是同意他这个观点),但是帖子很快被删除,估计这位老兄也看到我说的话并嫉恨在心,之后很快和王老二熟识的几个朋友的帖子相继被以严肃版规为名删除,干净并彻底,而其他人的违规贴(严格说算违规,但上面有请版主保留几天字样)得以保留,我不想说这是假公济私,但明眼人都知道什么叫以公报私,于是有了我出言不逊,于是有了短信,于是有了之后的事情。

就交易底板这件事本身,我认为,一个信誉良好的人,不管底板有没有问题,在卖家没有损失(买家付来回邮费)的情况下,都应该换板,现实生活中这样,网络交易也应该这样,这是诚信之本,也是我的观点(这点论坛上好多长期交易的人都做的很好,坚守并形成了精英二手的传统),并不是因为和相关人员的矛盾才这么说的。

就对于你说的“甚至已经完全超越主角了”这句话,我认为是您看的清楚明白,是在夸我,起码我自己认为我在这件事情上努力了,并且有了效果,其实事情很简单,你看到的认为我挑事的那些话只不过是我基于一个好的愿望通过不好的形式斗争而已

 

精英论坛,说再好一个论坛,大家上上网开开心,高兴就来,不高兴就走,我也有过自己的网站,有过自己的论坛,知道技术上,权限上,管理上是什么情况,您如果是精英官方管理员,也可能是精英公司的一名合伙人、一个经理、一个分管IT的员工,论坛有人气,能帮助公司业务,所以只要能做好,无论是什么人来管。

 

最后,人是你们选的,别人也管不着,我的好的期望没有达成,那就算了,料想m经过此事也必收敛一些,做版主的工作会更规范一些,对对他有不同意见的人更严格一些,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大家还是能接受的,不会对论坛造成什么影响,只不过我知道一个人如果骨子里的东西不行,那么将来早晚有露出来的一天,所谓日久见人心,装是装不出来的!

 

也许这种得罪人的事就需要这种人来干!此事到此为止吧!

看过此贴我发觉对你之前有所误会,还请谅解,至少现在知道你的出发点和我们一样,一切是为了论坛,谢谢你能把论坛当做家来看待,还是你结尾那句话“日久见人心”有些事情我们不用急着去做定论。

另外,我只是一个曾经和你一样的精英普通会员,因为喜欢乒乓无意中来到精英并喜欢上精英网,从一个谁也不认识的普通会员到版主再到现在,我和精英没有利益关系,帮助管理全凭兴趣相投,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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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REENMAN手机认证 2010-5-22 15:35:00
纠纷似乎是解决了,但要离开精英的老鸟也悄悄地离开了,叹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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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王励勤 2010-5-22 16:56:00
目标:烧了自己喜欢的    好好练球  老婆:福原爱(嫁人了)  石川佳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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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手机认证 楼主 2010-5-22 17:39:00
QUOTE:
以下是引用DGREENMAN在2010-5-22 15:35:00的发言:
纠纷似乎是解决了,但要离开精英的老鸟也悄悄地离开了,叹惜中.......

新老更替是千古不变的自然法则,网站论坛中的情况同样如此,所以我们不必去担心,精英欢迎所有遵守版规、喜爱乒乓和热爱精英乒乓网的人,精英网能生存到如今,从一天几百帖的小论坛发展到如今日均5000左右的发帖量,自然有它正确的发展方式,精英在发展过程中会不断改进不足之处,我相信伴随和见证精英发展的球友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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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sday 2010-5-22 19:05:00
QUOTE:
以下是引用止水在2010-5-22 9:07:00的发言:

看到b版发帖的时间!

 

双方的一次交易,牵扯了大家多少精力和时间,尽管事情完美解决,但现在细想:这太不值得了。蝇头小利的牵扯,那么多人纷纷加入,真的值吗??真的值吗??

 

交易双方的当事人,该好好反思,这样的过程,这样的纠结,是对自己的不敬,还是对大家的不尊、抑或对生命的不畏???

 

苦涩的笑!无奈的笑!滑稽的笑!

这个高度太高了吧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吹过、不管是李宇春、还是曾轶可、都是我的哥!我的哥!!! 征红颜知己一名,29岁结婚携子的女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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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lim 2010-5-22 19:11:00
QUOTE:
以下是引用sirsday在2010-5-22 19:05:00的发言:

这个高度太高了吧

严肃点,领会精神[em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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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a 2010-5-22 21:41:00
 其实b大把后台删帖子的截图发出来就ok了,这样谁都闭嘴了,但也有个建议,希望各位版主在删帖子时候短信通知一声,这次事件跟别的版主操作时候没短信也有一定关系,而且被人暗杀这种事,弄得连发过什么帖子,到底错在哪里也不知到,连怎么改,要改啥也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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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et手机认证 楼主 2010-5-22 22:21:00
QUOTE:
以下是引用kera在2010-5-22 21:41:00的发言:
 其实b大把后台删帖子的截图发出来就ok了,这样谁都闭嘴了,但也有个建议,希望各位版主在删帖子时候短信通知一声,这次事件跟别的版主操作时候没短信也有一定关系,而且被人暗杀这种事,弄得连发过什么帖子,到底错在哪里也不知到,连怎么改,要改啥也都不知道。。。

好的,满足这位朋友的要求

关于micmery和jijun1477281交易纠纷协调解决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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