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迎“五·一”2013年“富鑫基·翡翠城杯” 干部职工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共衡阳县直属工委 衡阳县体育局 二、冠名单位:湖南省富鑫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衡阳县乒乓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2013年4月26-29日 五、比赛地点:生源乒乓球俱乐部(商业城30栋三楼) 六、参赛单位:县直各单位(邀请乡镇、规模企业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1、比赛项目设男女混合团体、男单、女单共三项; 2、原则上以独立法人单位组队,如果确因组队难度较大,报大赛组委会同意,可以由其主管局或主管部门牵头组队; 3、混合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原则上由分管人事政工的领导担任),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 4、各单位报名参加混合团体赛的运动员:男队员不少于3人,女运动员不少于2人; 5、参加混合团体赛的男队员只允许一名队员兼报一项,女队员兼项不限; 6、单打比赛报名不限,参加混合团体赛的运动员可参加单打比赛; 7、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编或在册的干部职工(不含临时工和学生); 8、离退休人员,可代表原工作单位参加混合团体赛或单打比赛; 9、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 10、运动员球拍自备,着运动服参加比赛。 八、报名办法: 1、混合团体赛每队交参赛费800元,单打每人交参赛费50元; 2、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好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混合团体赛队员必须在备注栏打“√”),于3月29日前交县直属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827071、6835660。 九、比赛办法: 1、混合团体赛根据报名队数多少,再决定比赛方式; 2、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女子单打; 3、混合团体赛采用五盘三胜制,单打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4、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十、录取奖励办法: 1、团体比赛取前八名; 2、单打比赛取前八名; 3、对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若干优秀组织奖。 十一、其他 1、组委会成立资格审查和仲裁组,负责资格审查和裁决有关疑难问题。 2、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抽调。 3、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15分钟到达赛场,迟到15分钟的单位或个人作弃权处理。 4、各参赛队及运动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对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成绩。 5、2013年4月下旬在组织部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并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